时间:2020-02-12 作者: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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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山东省旅游业发展较快,在2008—2014年的7年间,旅游投资累计完成5000亿元,旅游总收入在2008年突破3000亿元的基础上,连续跨上了4000亿元、5000亿元、6000亿元三个台阶。2014年,全省旅游总消费额达到6192.5亿元,同比增长13.4%,相当于GDP的9.9%,占服务业增加值的22.7%。在建设旅游强省的过程中,省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在分配和管理上突出“四个结合”,支持“好客山东”品牌做大做强。
加大投入与突出绩效相结合,大力激发财政资金乘数效应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从2007年的6000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4亿元,8年累计投入12.5亿元,年均增长31.13%。2014年,省政府要求省级专项资金普遍削减10%,但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仍同比增加40%,总量达到5.6亿元。二是每年预算绩效考核。从2006年开始,省财政制定出台《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坚持委托第三方专家开展绩效评价。2015年,为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性,面向全国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价机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专项资金支出管...
近几年,山东省旅游业发展较快,在2008—2014年的7年间,旅游投资累计完成5000亿元,旅游总收入在2008年突破3000亿元的基础上,连续跨上了4000亿元、5000亿元、6000亿元三个台阶。2014年,全省旅游总消费额达到6192.5亿元,同比增长13.4%,相当于GDP的9.9%,占服务业增加值的22.7%。在建设旅游强省的过程中,省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在分配和管理上突出“四个结合”,支持“好客山东”品牌做大做强。
加大投入与突出绩效相结合,大力激发财政资金乘数效应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从2007年的6000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4亿元,8年累计投入12.5亿元,年均增长31.13%。2014年,省政府要求省级专项资金普遍削减10%,但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仍同比增加40%,总量达到5.6亿元。二是每年预算绩效考核。从2006年开始,省财政制定出台《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坚持委托第三方专家开展绩效评价。2015年,为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性,面向全国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价机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专项资金支出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三是开展财税贡献研究。为分析财政投入产出比,从2008年起,山东省财政厅委托专家建立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财政贡献分析模型,组织财政、税务、统计、旅游等部门与高校专家每年对旅游业的财政贡献进行研究测算,深入分析制约旅游业发展的瓶颈环节,研究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和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更高效。据测算,全省旅游业的财税贡献率已从2008年的6%增加到2014年的8%以上,100元的地方财政收入中,旅游业贡献8.1元。旅游业财税贡献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加大旅游投入提供了理论支撑。
美化城市与美丽乡村相结合,以乡村旅游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山东是农业大省,面临农村发展、农业增收、农民致富的问题。在发展大中城市“高大尚”旅游项目的同时,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是统筹旅游与农业资源、解决“三农”问题、优化产业结构的有效手段。为此,山东省决定自2013年起,连续五年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从2013年至2015年的两年间,省财政已累计安排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4.7亿元。一是实施“改厕改厨”。用时两年支持全省1.5万乡村旅游业户改造制约发展的厕所和厨房,省、市、县分别对改造达标的业户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二是突出文化引领。邀请顶级规划设计机构与138个县级政府对接,省财政对每个县给予60万元的规划补贴,两年完成了123个县,2015年将全部完成。三是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培训。连续组织两批千名乡村旅游带头人交流培训,2015年正在组织实施第三批。用两年时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旅游院校,对16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四是突出示范引导。每年筛选6个县、20个镇、30个
村和600个业户给予重点支持,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和1万元。五是打造环城休憩带。大力推动城乡结合部旅游发展,每年支持6个市,每市500万元,用于环城休憩带建设,优化城乡结合部人居环境。六是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从7003个贫困村中,筛选400个具有旅游资源基础和发展潜力的村,安排5万—20万元资金,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民就地转岗,一产转三产,实现脱贫致富。专项资金对乡村旅游业的支持起到了重要的催化剂作用。2014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2.7亿人次,同比增长25.6%;实现乡村旅游收入1420亿元,同比增长31%;增幅分别比全省游客接待总量、旅游消费总额高出15.9、15.5个百分点,整体高出一倍多;全省累计建成旅游强乡(镇)381个,比上年增长23.3%,累计建成旅游特色村639个,比上年增长63.0%,累计建成旅游星级农家乐2133个,比上年增长64.7%;全省农业旅游示范点达到663个,旅游精品采摘园达到302个;规模化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达到2800个,经营业户5.4万户,直接从业人员23万人,间接就业100万人。
制度规范与创新驱动相结合,让财政资金更安全更高效
一是先建制度,再分资金。旅游投入量大面广,为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山东省财政厅先后制定出台了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奖励补助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监督考核进行明确。二是事前公示,事后补助。通过山东旅游政务网等对拟奖励补助的市县、单位进行公示,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公开透明。针对乡村旅游项目点多面广的特点,为避免套取资金等问题的发生,省财政厅在各地申报后,组织多批次考核组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再纳入分配范围。三是鼓励创新,做大做强。2015年,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鼓励万众创新,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对“好客山东”旅游产品创新、入境旅游、全国百强旅行社和全省智慧旅行社、5A级旅游景区创建进行重奖,用经济杠杆激励市场主体推动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四是竞争性分配,不做大锅饭。在旅游项目资金分配上,按照“各市申报、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分配,不搞平均主义,不吃大锅饭。对财税贡献高、拉动投资大、带动就业多、产业链条长的项目,省财政予以多补重奖。
计划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政府搭台市场唱戏塑造“好客山东”品牌
一是政府主导,整合资源,联合推介,捆绑营销。旅游宣传促销是《旅游法》赋予政府的重要职能。为做好“好客山东”品牌形象营销,省财政厅按照现代旅游营销理念,整合全省各级旅游资源和旅游宣传促销资金,以“参加单位出三分之一、省专项资金安排三分之一、团购媒体资源节约三分之一”的出资结构,集全省之力在央视、凤凰卫视、台湾东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开展“联合推介、捆绑营销”。2008—2014年的7年间,全省共有295家单位参与,涵盖全省17个市和大部分县(市、区)以及重点旅游企业,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宣传资金3亿多元,带动市县和旅游企业投入8.2亿元,“好客山东”品牌迅速叫响全国,成为最有影响力的旅游品牌之一,评估价值超过170亿元。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山东省积极探索旅游业与互联网发展新模式,支持举办“山东旅游O2O泰山会盟”,省内外3000多家线上线下旅游企业参加,搭建起了全国最大旅游O2O对接平台。二是政府引导,市场操作,股权投资,合作共赢。201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传统服务业升级的突破口,提升“好客山东”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省财政安排2.5亿元资金,设立山东省滨海旅游发展和山东省旅游发展两支股权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融资平台建设,引导省内外资本投资发展山东旅游产业,预计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30亿元,重点打造全省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助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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