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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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
落实行政事业收费减免政策
为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2013年以来,先后多次取消、减免、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433项。一是取消、免征和暂停征收4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中对小微企业免征47项;二是降低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减免行政收费和政府基金后,一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7亿多元。
(冰卿)
山东:
启动编制市县中期财政规划
为改进预算管理与控制,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推动市县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启动实施市县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通知》明确,自2015年开始,在市级全面启动2016—2018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试编中期财政规划;2016年在20个省财政直管县全面编制2017—2019年财政规划,力争2017年在县级全面实施。《通知》对市县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范围、编制主体、框架内容、编制流程和编制方式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市县通过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状况,提前谋划重点领域改革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
福建:
落实行政事业收费减免政策
为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2013年以来,先后多次取消、减免、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433项。一是取消、免征和暂停征收4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中对小微企业免征47项;二是降低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减免行政收费和政府基金后,一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7亿多元。
(冰卿)
山东:
启动编制市县中期财政规划
为改进预算管理与控制,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推动市县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启动实施市县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通知》明确,自2015年开始,在市级全面启动2016—2018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试编中期财政规划;2016年在20个省财政直管县全面编制2017—2019年财政规划,力争2017年在县级全面实施。《通知》对市县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范围、编制主体、框架内容、编制流程和编制方式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市县通过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状况,提前谋划重点领域改革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同时规定,从2015年起,各市县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纳入全省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孔进 于淼)
海南:
统筹财政资金扶持重点产业
海南省财政统筹资金重点扶持十二个产业发展,扶持所需资金主要通过统筹财政存量资金方式解决。目前已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111项清理整合为61项共计67.4亿元,其中产业发展30.9亿元、事业发展36.5亿元。同时,视产业实际需求,适当安排增量资金。资金使用方向和扶持方式由十二个重点产业工作联席会议确定,具体金额根据联席会议的决定,由省财政结合财力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安排,报省政府审定。省本级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等面向十二个重点产业进行安排。十二个重点产业所需项目资金,以三年为期、逐年滚动纳入省本级中期财政规划,根据产业项目成熟度以及资金需求,结合财力状况,分年度安排。对产业和事业项目实行分类扶持,对于产业发展项目,主要采取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质项目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公共平台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事业发展项目,主要采取政府无偿投入、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实施。
(本刊通讯员)
河北涉县:
多措并举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河北省涉县财政局积极创新思路,着力破解难题,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把财政管理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继续稳步推进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多项改革,不断完善财政内部运行机制,使财政各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着力强化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改进完善资金分配方式和渠道,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的后续跟踪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三是大力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既保民生,又促发展,对于涉及民生的各项财政政策和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及时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乡低保、家电下乡、养老保险费、扶贫救灾资金等相关资金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集中财力向政府重点项目、科技创新产业、新兴领域倾斜。
(冯茜)
山西泽州:
支持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山西省泽州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支持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自7月份以来,全县共接待群众来访1865人次,调解矛盾127起,代理诉讼54起,法律援助8起。一是宣传到位。利用多种媒体对一村一法律顾问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律师进行培训,并颁发法律顾问证书。制定宣传牌、公示牌等宣传工具,将法律顾问姓名、照片、联系电话、监督电话、服务项目等便民信息进行公布、宣传。二是整合到位。统筹30余万元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与乡镇党政负责人沟通,要求每个村提供一间法律顾问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明确各乡镇司法所长为本辖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具体负责人,协调工作及上传下达。三是监管到位。强化工作管理,参与制定《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对法律顾问进行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统一印制行政村法律顾问工作台帐和工作日志,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一案一卷。
(李静)
辽宁锦州:
严把政府性投资评审关口
今年以来,辽宁省锦州市财政局加大审核力度,严把政府性投资评审关口,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经济效益。截至目前,全局已先后完成评审项目230个,评审投资金额共计162500.12万元,审定投资金额126391.83万元,审减各项不合理资金36108.29万元,综合审减率为22.22%。在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的环节上,不断加大关口审核力度,重点开展结算评审。在评审项目结算过程中采取对隐蔽性工程、特定分项工程进行现场抽样勘验取证,并采集相应图像资料;对施工内容与项目预算或中标文件不相符部分查明原因并做好审查笔录;对各种虚报工程量和未实施工程坚决剔除;对违规取费予以纠正等评审办法,确保了结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项目评审过程中严把事前评审、加强事中评审、强化事后评审,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跟踪评审行为。
(唐振友)
吉林长春:
四措并举整合涉农资金
吉林省长春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整合涉农资金:一是强化涉农资金预算编制。从源头上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在部门预算编制中,严格审核项目支出,清理、压缩、合并到期、相近的项目,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集中资金投放统筹安排,形成合力。二是保障涉农资金重点支出。重点向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农村生活生产基础设施等方面倾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水平,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农口重点民生项目和基础性项目支出,加大对涉农项目的投入力度。三是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财政专项,解决重点水利工程、“菜篮子”及高标准农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灌溉用水等涉及资金量较大的涉农项目资金来源。四是盘活历年沉淀支农资金。增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将清理盘活的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由财政统筹及农口单位根据项目安排使用,扩大涉农资金整合空间,统筹安排用于都市农业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农口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城市建设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
(本刊通讯员)
浙江云和:
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效率
为进一步推进监管资源整合、形成监管合力,浙江省云和县财政局建立管理、服务、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效率、放大监督效果。一是注重管理,工作措施到位。坚持综合管理、整体推进的方针,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低丘缓坡资金专项调查、“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借助税务稽查在技术方法和政策信息方面的优势,与税务稽查开展联合检查,增强执法合力。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优化服务,政策宣传到位。结合“三员”走访,“走亲连心”等活动,向单位宣讲财经纪律,强化有关人员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政策法制观念;赠送新《预算法》、《财税制度改革汇编》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小册子,辅导财会知识,增强单位业务能力,实现财政性资金使用效应的最大化、最佳化。三是标本兼治,监督机制到位。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成果运用,注重举一反三,分析研判行业性、系统性、全局性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并加强与纪委、监察、审计、人大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着力提高监管效益,变“单兵作战”为“协同出击”,提升财政监督水平,丰富财政监督内涵。
(柯志宙 舒瑾)
安徽舒城:
农村危房改造圆满完工
安徽省舒城县财政局坚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有效推进危房改造民生工程。截至目前,该县2015年第一批1100户危改房屋已全部完工。一是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原则筛选危房改造对象,优先考虑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弱势群体,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规定的救助对象。二是严把质量关。在危改房屋重建或修缮过程中,舒城县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杜绝工程安全隐患。三是严把资料关。建立和完善危改农户纸质和电子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精准录入系统,所有危房改造对象户从开始申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各类材料齐全,做到规范完整归档。四是严把资金关。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补助资金在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一次性发放到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五是严把纪律关。乡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确保危房改造资金在阳光下安全高效运行,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暖民心、得民意、惠民生。
(车文生 刘义胜)
江西上犹:
“信贷通”为企业发展“解渴”
今年以来,江西省上犹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按照“保存量、挖增量”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融资项目,确保完成贷款发放目标任务,为全县中小微企业发展“解渴”,有力推动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截至8月底,全县三个“信贷通”项目共发放贷款19241.42万元,其中“财园信贷通”9300万元、“小微信贷通”4950万元、“财政惠农信贷通”4991.42万元。
(巫荣志)
山东潍坊:
改革公共资源管理运营模式
山东省潍坊市积极强化措施,引入公平、公开、竞争的市场化手段,改革公共资源管理运营模式,提高资产、资源运营效益。一是推进资产配置管理改革。将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纳入预算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资产管理关口。2014年,市级审减资产配置计划9160万元,审减率23%。同时,积极推进公物仓管理,累计收缴、调拨、出借资产价值1100余万元,促进了资产的共享共用,节约了财政资金。二是加快资产整合及市场化运营。实施集中办公,整合行政事业单位房产8.7万平方米;实行清理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专项整治,腾退房产3.9万平方米。对整合及腾退房产(土地)及收缴的公车,积极公开招标拍卖或租赁,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统筹安排,提高了处置运营效益。三是推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法,编制《潍坊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目录(第一批)》,梳理30项公共资源并逐项研究制定市场化配置方案。目前,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了河道采砂经营权等3项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取得了较好效果。
(李春光)
湖北咸宁:
创新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改革
今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财政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方式,推动金融改革。一是加快组建金融集团。筹建市级金融服务平台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方式,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省厅已明确将咸宁市列为全省政府和资本合作(PPP模式)示范城市,同时将咸宁市首批实施的武深高速公路嘉鱼北段项目和赤壁长江公路大桥项目作为全省第一批PPP模式示范项目,两个项目共争取到财政部补助资金10亿元,两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作为范本在全省推广。
(本刊通讯员)
湖南衡阳:
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出台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等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实行动态目录管理。专项资金设立需市政府审批,且执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自动取消,确需延期的,由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研究,重新提出安排建议报市政府批准。二是实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事定支”的原则安排,主要采取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事后补助方式和担保补贴等间接补助方式。三是规范专项资金审批。建立专项资金管理联系会议制度,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方案,报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四是加快预算执行。除需在年底据实结算的以外,专项资金原则上要在9月底以前提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并报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批准。逾期未提出分配方案或联席会议未批准的专项资金,由市政府收回统筹使用。对财政已拨付的专项资金,除因项目进度等原因确需跨年度使用的外,专项资金原则上不结转下年使用,全部平衡财政预算。五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对专项资金当年预算执行率低、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财政部门可在次年预算安排时提出建议报市人民政府调减额度或撤销。六是加强预算公开和监督。明确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申报方式、资金分配都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监督。
(孙浩 周林)
云南泸西:
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审
近日,云南省泸西县财政局筛选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7个重点民生项目,对县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住建局、移民局等5个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项目资金县级绩效评审工作。评审项目资金总额16070万元,占全县2014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的19%。项目绩效评审具体业务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实行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组织评审相结合,重点评审项目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单位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管理及制度措施等方面。综合采用定量与定性、因素分析、成本效益分析、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过程反映项目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效益效果情况。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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