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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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各族人民致力于发展生产、消除贫困,使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辉煌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新疆贫困人口由532万减少到260.5万(截至2014年),有271.5万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走向了幸福富裕的新生活。
1978—2000年,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疆农牧区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牧民开展多种经营,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牧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农牧业生产连续丰收,农牧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大面积、大规模的贫困现象也随着农村经济发展逐步缓解,同时也给扶贫开发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机遇。1978—2000年,国家和自治区累计投入三项扶贫资金75.6亿元,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了农牧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状态为重点的大规模扶贫开发。1987年成立了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各族人民致力于发展生产、消除贫困,使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辉煌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新疆贫困人口由532万减少到260.5万(截至2014年),有271.5万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走向了幸福富裕的新生活。
1978—2000年,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疆农牧区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牧民开展多种经营,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牧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农牧业生产连续丰收,农牧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大面积、大规模的贫困现象也随着农村经济发展逐步缓解,同时也给扶贫开发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机遇。1978—2000年,国家和自治区累计投入三项扶贫资金75.6亿元,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了农牧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状态为重点的大规模扶贫开发。1987年成立了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从此,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起来。1994年,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制定了百万人温饱工程计划,决定用七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围绕着这一目标,全区各级党政和广大各族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开展了大规模的扶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一是1994—2000年基本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全区农牧区的绝对贫困发生率从1994年的20%下降到2000年的4.4%;二是贫困地区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七年间,共新建中小型水库21座,新增库容1.5亿立方米,新增配套机井1855眼,修建防渗渠道1.3万公里,新增耕地和改造中低产田188万亩,基本解决了482万人、1523万头(只)牲畜饮水问题;贫困地区修建县乡公路6720公里,99.5%的乡通了公路;三是贫困县(市)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1994—2000年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4.44%,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幅明显;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普遍提高,2000年全区30个贫困县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138元,比1993年增加573元;四是贫困县、乡农牧民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条件得到改善,拥有学校的村比例由88.34%上升到97.10%,拥有医疗卫生设施的村比例从48.06%上升到52.90%。牧民定居、半定居的比例由1994年的49.5%上升到2000年底的84.8%,加快了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2001—2010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进入新世纪后,国家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从2001年开始,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与全国同步进入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的新阶段。作为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之一,新阶段扶贫开发新疆有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7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3606个。2001年6月,自治区党委确定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收缩战线,突出重点;进村入户,整村推进;三年解决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十年使低收入贫困人口整体步入小康生活水平。通过种种有力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一是农村贫困状况进一步缓解。2001—2008年,全区累计解决了232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纳入扶贫开发规划的贫困人口由329万人减少到97万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0.67下降到2008年的0.51,农牧民贫困程度得到有效地缓解。二是贫困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与2000年相比,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生产总值由100.3亿元增加到330.4亿元,年均递增16.1%,比全区增速快1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由3.7亿元增加到19.7亿元,年均递增23.2%,比全区增速快0.8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980元提高到2577元,增加1597元,年均递增12.8%,比全区增速快2.7个百分点。人均占有粮食保持在500公斤以上,粮食安全得到保障。三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到2008年底,全区有23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基本达到整村推进验收标准。2008年与2000年相比,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行政村通公路比例由70%上升到91%,通电比例由79%上升到95%,通电话比例由61%上升到95%,通广播电视比例由80%上升到96%。2004年,自治区启动实施了“扶贫抗震安居”工程,五年间完成贫困户抗震安居住房74.2万户,贫困地区广大农牧民的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改善。四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建设全面展开。2001年以来,通过完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型农牧民合作医疗全覆盖,92%的农牧民患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贫困地区新建和维修村文化室1345所,新建和改造乡卫生院270座,村卫生室1922所。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率先对贫困地区中小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使全区农村所有贫困中小学生都能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由2001年的17.5‰和12.17‰下降到了2008年的16.79‰和11.78‰。五是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成效。2001年以来,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取得重要进展,特别是实施塔里木河综合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和其它生态建设等项目,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贫困户也得到了实惠。截至2010年,塔里木河综合治理项目已经投入资金30.5亿元,覆盖了1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受益贫困户12.4万户;退耕还林项目投入资金8.5亿元,覆盖了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受益贫困农户13.9万户;退牧还草投入资金3.8亿元,覆盖了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受益贫困农户2.1万户;三北防护林投入资金2.5亿元,覆盖了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受益贫困农户30.6万户。
2011—2015年,扶贫攻坚取得重要突破
2010年中央第一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对新疆扶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1年,国家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根据新的扶贫纲要,自治区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区要累计减少贫困人口150万人、减少贫困村10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南疆达到6500元以上),贫困地区发展条件有较大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2014年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会议再次指明了新疆扶贫开发工作的方向。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支持下,新疆扶贫开发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以南疆三地州、边境地区、贫困山区为主战场,强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区域扶贫攻坚取得重要突破。5年来,全区扶贫开发以巩固温饱、发展致富为目标,以中央和自治区投入的近百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支撑,累计实施15000多个扶贫项目,2000多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使210万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174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基本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坚持实行高位推动,扶贫攻坚战略体系全面形成。经过多年的探索,自治区确立了“以区域发展为基础、产业支撑为关键、素质提高为前提、条件改善为保障、发挥主体作用形成合力为根本”的扶贫攻坚战略思路,颁布了一系列扶贫办法、规划等政策文件,构建了省级领导干部联县包村帮户,强化贫困地区党政领导责任,实行行业部门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分工,把援疆工作作为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支点,巩固和发展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的扶贫战略格局。党的十八大尤其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着力点和着眼点,认真实施南疆三地州片区扶贫规划、重视片区外“插花”贫困户,完善边境扶贫,推进山区扶贫,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使新疆扶贫开发的战略方位、政策方向、推进措施、组织制度更加明晰,新一轮扶贫攻坚的战略体系全面形成。
(二)推进重点项目和民生建设,扶贫开发基础更加坚实。自治区党委确立了“民生优先、群众第一”的理念,在贫困地区重点实施、建成一大批重点水利、电力、交通、能源类项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重大扶贫工程,连年推进天然气利民、廉租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建设工程,全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为贫困地区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条件。积极实施扶贫重点民生工程,2010—2013年,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6亿元,支持改善贫困群众住房5.88万套,新建牲畜棚圈8.41万座,支持10.12万户扶贫对象发展林果业,为21.93万户扶贫对象提供生产资料,集中解决了一批贫困村的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等问题,提升了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夯实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基础。
(三)实行区域发展带动战略,主战场扶贫攻坚势头强劲。一是在开展南疆三地州整乡推进和集中连片开发试点的基础上,确立“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大力推进南疆三地州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扶贫培训、扶贫异地搬迁。二是在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17个重点县边境扶贫试点工作。五年间安排边境扶贫专项资金8.5亿元、实施项目605个。探索边境惠民物资供应站“民管民用、一站多用、以站养站”的管理运行机制,尝试边境和谐新村示范区建设、边境扶贫融合和促进口岸经济示范区建设,丰富和创新军警民联防联控机制,加大边民补助和培训力度,改善边境地区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2014年,17个边境贫困县有4.93万户16.7万人越过扶贫标准线,分别完成计划的119%和114%,贫困发生率从18.9%下降至6.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37元,比上年增加1037元,增长17.6%。三是积极推进山区扶贫攻坚。299个山区特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9亿元,解决了39864户安居房、50930户安全饮用水、65634户通电、8213户贫困家庭取暖等问题。2013年299个山区特困村总收入比2010年增加10.82亿元,达到20.14亿元,增长116.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增加1820.4元,达到5420元,增长50.6%。
(四)强化精准扶贫,贫困地区“造血”机能增强。一是强化精准扶贫理念。按照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新扶贫标准,进一步完善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贫困农户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全面完成了新一轮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管理机制走在了全国前列。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七到村、七到户、七到人”的工作要求,对260多万贫困人口,实行差异化扶持措施,一户一策、分类扶持,做到项目编号、标识牌、帮扶证、贫困户档案内容“四对应”,确保扶持准确到位。对3029个贫困村,建立分类指标体系,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投入强度,分期分批实施整村推进规划。改变过去偏重“输血”的扶贫方式,坚持“输血”、“造血”并举,更加注重完善“造血”机制,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入户效果,使每一个财政扶贫项目都能成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的“血脉”。二是加大扶贫贷款贴息规模和力度。2010—2013年,共安排财政扶贫贴息资金28516万元,到户扶贫贷款和项目贷款达到了97.97亿元,2014年又安排扶贫贴息贷款5.793亿元,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贫困户生产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坚持“产业扶贫、龙头拉动、效益覆盖”。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发展扶贫产业上,更加突出了产业扶贫的支撑性作用,培育了一批特色产品和优势主导产业,构建起了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对扶贫对象形成了广泛覆盖。扶持发展扶贫龙头企业204家,增强贫困地区产业支撑和龙头带动能力。大力推动自治区部门单位包村定点帮扶工作,帮扶单位达到285家,累计投入帮扶资金及物资12.58亿元,对35个扶贫重点县的268个乡镇544个贫困村实行覆盖,帮助贫困村改善条件、发展产业。2014年,投入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手工业等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达到9.5亿元,占财政扶贫发展资金总额的82%。四是开展国际扶贫交流和外资扶贫项目合作。实施国际农发基金新疆贫困地区农村综合发展项目、UNDP项目、嘉吉节水灌溉项目等外资扶贫项目,借鉴先进理念,拓展扶贫资金渠道。
(五)创新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经验。一是建立重点县考核体系,实行全区扶贫工作年度考核,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通报表扬的给予奖励,并逐年加大以奖代补力度。认真研究和深入总结“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积极创新理念、打破常规、破解难题,推动机制创新,丰富载体形式,在集中连片扶贫、边境扶贫、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山区扶贫、两项制度衔接、社会帮扶重心下移等方面走出新路,创造和丰富经验。二是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访惠聚”的部署。组织干部驻村入户走访慰问,了解和研判村情社情现状,制定解决问题的规划方案,开展新疆“三史”教育,宣传党民族宗教政策,组织“两课两员”活动、村民文体活动,开展“去极端化”和“三非”活动治理,并协调资金1000余万元,实施安居房、防渗渠、村内道路、土地平整、棚圈、特色种养、培训等项目,改善民生和发展条件,有效促进了扶贫工作同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稳定工作的结合。三是加强各类扶贫力量、扶贫资源的整装集成,形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的强大合力。积极衔接自治区“四套班子”省级领导联县包村帮户工作,激励和推动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
60年来,新疆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辉煌成绩,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离不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认真部署与科学决策,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无私帮助,更离不开广大群众的艰苦奋斗与辛勤努力。展望未来,新疆扶贫开发工作将立足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完善机制”的工作方针,突出南疆三地州、边境地区、贫困山区主战场攻坚,创新扶贫机制方式,聚合优势扶贫资源,加强基础建设,强化产业支撑,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缩小差距。到2020年,实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50%的贫困村退出、50%的贫困户脱贫,巩固温饱成果不反弹,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的战略目标,解决南疆片区、边境地区、高寒山区贫困问题取得重要进展,为促进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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