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质疑和投诉是《政府采购法》赋予投标人的权利,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者,理应对此有所敬畏。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投诉,需以理性的态度去认识,用良好的工作方法去应对,同时做好知识储备工作。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在正确处理投诉、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正确对待投诉
在有着激烈竞争的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出现投诉质疑是正常的,没有投诉才是反常的。反常的背后,很有可能是潜规则盛行以及投标人对政府公信力的失望。这不仅背离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也将严重削弱政府采购的权威性。因此,应正确对待政府采购投诉。
学会换位思考。现阶段一些招投标活动确实存在不公平现象。供应商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情况下却未能中标,难免会对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产生怀疑,进而进行投诉。因此,对于受理的投诉,不能嫌麻烦,而应该站在他们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对投诉予以充分理解与包容。
耐心认真倾听。如有不少未中标的供应商招标结束后就向我们反映问题,情绪激动,言辞激烈。面对这种情况,需要耐心认真倾听,让供应商感觉到自己的诉求得到理解与尊重,不能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官僚面孔...
质疑和投诉是《政府采购法》赋予投标人的权利,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者,理应对此有所敬畏。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投诉,需以理性的态度去认识,用良好的工作方法去应对,同时做好知识储备工作。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在正确处理投诉、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正确对待投诉
在有着激烈竞争的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出现投诉质疑是正常的,没有投诉才是反常的。反常的背后,很有可能是潜规则盛行以及投标人对政府公信力的失望。这不仅背离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也将严重削弱政府采购的权威性。因此,应正确对待政府采购投诉。
学会换位思考。现阶段一些招投标活动确实存在不公平现象。供应商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情况下却未能中标,难免会对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产生怀疑,进而进行投诉。因此,对于受理的投诉,不能嫌麻烦,而应该站在他们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对投诉予以充分理解与包容。
耐心认真倾听。如有不少未中标的供应商招标结束后就向我们反映问题,情绪激动,言辞激烈。面对这种情况,需要耐心认真倾听,让供应商感觉到自己的诉求得到理解与尊重,不能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官僚面孔。这不仅有利于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有助于平复他们激动的情绪,避免事态恶化。从实际工作情况看,耐心认真倾听的效果较好,大多数人最终能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耐心倾听对他们的激烈情绪起到了很好的“避雷针”作用。
要看到投诉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投诉有威慑作用。可能存在的投诉无论是对供应商,还是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而言,都是一种威慑。如果被证实存在违规行为,对于供应商而言,可能再也无法在这个行业立足,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的有关工作人员而言,则要面临轻则处分重则开除的处罚。因此,可能存在的投诉客观上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遏制幕后交易的作用。另一方面,投诉有增加政府采购招标透明度的作用。总体而言,在电脑及其外设设备等市场成熟度、价格透明度高的领域,招标少有投诉。但对于诸如小型机这样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价格弹性大,利润丰厚的产品而言,质疑投诉就较多。如在一起针对某单位的小型机招标的投诉中,投诉人认为标书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经过调查取证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我们发现采购人由于技术力量比较薄弱委托中介机构制定标书,该中介机构在制定标书时,似乎是有意给招标设置了不合理的技术障碍。最终,我们应投诉人的申请取消了该项不合理的技术限制,最终的中标价仅为预算价的一半,大大节约了财政资金。
认真处理投诉
严谨的工作作风。如在处理某单位血浆机招标投诉过程中,投诉人在投诉书中提到被诉人存在虚报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不过硬及返修率高等问题。对此,我们展开深入调查:一方面责成被诉人提供相关医院使用其产品的证明,并致函相关医院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恳请他们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另一方面,就临近市部分使用被诉人产品的医院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被诉人产品质量及返修率情况,整个处理过程用了32天,最终做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附件达47页。投诉人对我们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认可,并表示愿意接受招标结果。
多听取专家意见。要多听取专家尤其是无利益冲突的第三方专家的意见,在处理社会影响大,牵涉范围广,情况复杂的投诉时更是如此。专家能为处理投诉提供专业的视角,并且没有利益冲突,意味着他们能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公正地评判问题,给出合理化建议。
注重宣传。“格力空调诉广州市财政局”一案将社会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推到一个空前的高度。客观上讲,广州市财政局、番禺区财政局做出具体的处理决定总体上是于法有据的。但在面对媒体的质疑时,由于处理不当,进而引发公众对政府采购公信力的质疑。此案殷鉴不远,足以引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深思。因此,除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外,还需要加大对政府采购宣传的力度,并注重与媒体沟通的方法。可采取邀请社会人士、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政府采购评标,让他们了解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改变人们对政府采购“暗箱操作”的错误认识,增强他们对政府采购的信任感。
注重知识积累
对于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而言,需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自身在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储备,更好地应对日益增多且涉及范围广泛的政府采购投诉。首先,所有企业的标书中都会有财务报表,读懂财务报表是处理投诉的第一步。有不少投诉质疑是针对投标企业财务问题的,因此精通财务显得尤为重要。而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在内容上又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在工作中注重财务知识学习。其次,处理投诉除了必须掌握《政府采购法》、《招投标管理法》等“本职”法律而外,对《公司法》、《合同法》、《民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也需要有所研究,力争做到触类旁通,同时对诸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新生法律也要有所了解,这样在处理投诉时才能做到游刃有余。否则,在应对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时,一问三不知,很容易给人留下不专业的印象,处理的结果难以让人信服。如在处理本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投诉时,投诉人提出招标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行为,涉及到《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工信部相关管理条例等方面的内容。为弄清楚事实,工作人员相继走访了法院、工商、经信委等多个部门,征求各方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做出的投诉处理决定论据充分,结果可信,处理结果得到投诉人的高度认可。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