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本刊记者|★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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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经建工作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和要求,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能源利用、生态保护、交通建设、粮食安全等方方面面都需要紧跟改革发展步伐,完善财政政策体系,鼎力支持攻坚破题。近年来,各地财政经建部门主动作为,在经济建设重要领域作了许多探索与创新,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稳步向好发展。
黑龙江:筑好仓 储好粮
黑龙江是产粮大省和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但在粮食连年增产的同时,也存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储设施陈旧、有效仓容不足、露天储存量过大等问题,给安全储粮带来了重大隐患。2013年,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在全国实施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黑龙江是第一批重点支持的四个省份之一,目前其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缓解秋粮收储难和解决农民卖粮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学制定规划和明确各项标准,为全面开展维修改造提供依据。通过摸底调查、实地踏查和汇总分析,明确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对没有维修价值的坚决不修,能维修的绝不翻建,对企业借款或集资修建的绝不重复支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多...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经建工作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和要求,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能源利用、生态保护、交通建设、粮食安全等方方面面都需要紧跟改革发展步伐,完善财政政策体系,鼎力支持攻坚破题。近年来,各地财政经建部门主动作为,在经济建设重要领域作了许多探索与创新,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稳步向好发展。
黑龙江:筑好仓 储好粮
黑龙江是产粮大省和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但在粮食连年增产的同时,也存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储设施陈旧、有效仓容不足、露天储存量过大等问题,给安全储粮带来了重大隐患。2013年,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在全国实施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黑龙江是第一批重点支持的四个省份之一,目前其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缓解秋粮收储难和解决农民卖粮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学制定规划和明确各项标准,为全面开展维修改造提供依据。通过摸底调查、实地踏查和汇总分析,明确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对没有维修价值的坚决不修,能维修的绝不翻建,对企业借款或集资修建的绝不重复支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多项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投资标准,坚持同类项目同标准,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标准细化到改造类型、改造仓型、仓型位置等方面。同时,制定各项维修改造技术要点,保证项目建设规范、有序、保质保量地推进;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会计处理办法,加强和规范维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筹措资金,为维修改造提供资金保障。黑龙江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共投入资金28.15亿元,比国家下达计划资金多完成了2.04亿元,增加7.81%。在中央补助资金4.31亿元基础上,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4.34亿元配套资金;省级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4.85亿元,对短缺严重的烘干塔和地坪进行了全面维修和改造;相关市、县在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2.72亿元,专项用于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企业自筹和社会引资11.93亿元。同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加强项目实施监管,推进和保证维修改造工作顺利实施。省财政和省粮食部门代表省政府与市县政府签订了《“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市县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投资数额、资金来源和各方面责任及时间、质量要求,增强了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的责任,调动发挥了各方面积极性,为维修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改造的监督管理,两部门制定下发通知,明确了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中涉及的地坪、烘干塔、仓容项目的逐条督查要点,制定了完整的督查处理程序,并要求各级粮食纪检监察部门比照省里的做法成立督查领导机构,积极开展项目监督管理。
浙江:扎实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自2009年被财政部、环保部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以来,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由点到面、连线成片、扎实推进,有效促进了环保管理创新、倒逼了企业污染减排、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了环保总投入。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2个县(市、区)已全部开展这项工作,交易品种也由少到多,国家减排四大约束性指标已全面纳入交易范围,一些市县还从当地实际出发增加了交易品种。
搭好交易平台。在获批试点后的次月,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就正式挂牌成立,并逐步成为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枢纽。同时加快交易平台建设,除省级单独开发交易平台外,各地多依托现有的产权交易所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排污权交易。2012年,省级交易平台开创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机制。
建好配套体系。实施“三个结合”,即将“核存量”与排污权有偿使用相结合,将“控增量”与排污权购买相结合,将“保减量”与排污权转让相结合。推行刷卡排污,初步建立“一企一证一卡”的新型点源管理模式,促使无形排污权有形量化,为强化点源排污权管理和激活排污权交易创造了基础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指标的基本账户、排污许可证、企业刷卡排污综合管理平台及配套IC卡电子证照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区域增量控制、点源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的动态管理。
抓好激励约束。试点以来,中央财政先后安排9513万元,加上地方财力,全省已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56亿元,重点支持排污权交易平台、刷卡排污系统及其他基础性建设。同时,对试点工作开展好的市县,在安排省级其他环保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以激励和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此外,推动企业排污权抵押贷款和租赁,实行差异化减排考核政策,并加大考核力度。
安徽:领军新能源汽车发展
2009年,财政部牵头启动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安徽较早起步,通过试点的推动,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和推广应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争取中央资金5.3亿元开展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试点工程项目建设,通过实施省科技攻关、技术创新等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围绕整车优化设计、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以及充电设备设施等进行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大力培育优势骨干企业,以江淮汽车、奇瑞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为重点,在产品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推进产业链协调创新和联动发展,由政府、企业共同出资1500万元组建新能源汽车研究院,资助成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探索建立共性技术平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相关技术成果转化。
强化基础保障,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规定将充电设施配建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具体建设项目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协调电网企业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加强充电设施用地保障,将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用地要求,鼓励和支持利用现有停车场(位)等建设用地进行充电设施建设。明确充电设施配建要求,规定新建公共建筑类项目和城市公共停车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鼓励已建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改造增建充电桩。
拓宽推广途径,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确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市政、邮政、机场和车站通勤、公安巡逻、景区观光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规定试点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应不低于30%。研究认定新能源客车用于公路客运的营运等级,探索开通城际间新能源汽车客运专线,不断增加营运路线和规模,并逐步向全省范围扩展。
创新示范举措,加快实施新型商业模式。建立健全产品服务体系,引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售后维修以及电池维护与回收等领域。积极引导投融资创新,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等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并推广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独资或参与投资成立专门从事公交、出租、客运、物流等运营服务的新能源汽车公司。
福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
福建借助社会资本较为充足的优势,省财政改进支持产业发展方式,通过设立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探索出了一条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新路子。
2009年,省财政首次出资6亿元设立华兴创投基金,引导带动中央有关部委和设区市共同设立了华科基金等12支基金,规模约30亿元,投资项目38个。2011年,省财政再次出资2亿元,与中央财政配套共同设立红桥新能源、永益物联网、盈利新材料和生物与医药创兴投资基金,规模达10.8亿元。此外,整合省直部门资金3亿多元,设立7大行业性创投基金,规模约为15亿元。2014年,针对基金规模总体偏小、引导和带动效益不明显等问题,省财政通过增加预算安排、整合涉企专项资金等措施,进一步做大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充分发挥其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研究通过了《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拨款变投资、资金变基金、分散变集中”的总体思路,出资设立或参股股权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资、阶段性持有股权、适时退出获得合理回报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建设,构建财政资金“投入——运营——退出——再投入”的循环机制,实行即期撬动、长期积累,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的同时,实现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和保值增值。2015年,省政府出台相关办法,明确基金的具体管理模式、市场运作、收益分配、基金退出及监督管理,以及子基金设立及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
在推动产业基金设立和规范运作的同时,省财政还注重强化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扶持。例如,每年从发改委园区建设资金安排3500万元、经信委技改资金安排4500万元,建立收益补差机制,专项用于对投资期限较长、收益率较低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收益补偿。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引导并撬动更多了社会资本,对政府跟进投资重大项目以及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医药等领域建设,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与以前财政资金一次性投入企业、一次性使用不同,通过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以“拨”改“投”,财政资金注入到基金并投资到相应企业后,将在一定的存续期内回到基金池,而且通过基金公司的市场化运作,财政资金分享投资红利后,进一步做大了基金规模,有利于建立财政资金循环使用和保值增值的良性机制,改变了原来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撒胡椒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状况,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管理绩效,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从而更好地保障经济建设、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需求。
湖北:“四轮驱动”助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湖北财政通过“创新、存量、平台、服务”四轮驱动,巧借财政杠杆撬动市场之力,全面推进创新创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全省中小企业目前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力军。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逐年增加,经过不断改革和发展,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由单一的“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逐步发展为包括“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专项,资金总量逐年大幅度递增。2008—2014年,省财政筹措安排资金5.68亿元,用于设立和充实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2006年以来,省财政对武汉东湖高新区实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政策,用于支持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消费电子、环保等重点产业发展。省财政还积极引导资金、项目、人才、平台等方面资源向科技企业孵化器一线聚集,系统优化科技创业的条件与环境。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省财政创新理财思路,在盘活存量资金上下功夫,利用国库间歇资金建立了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实行年初调出、年底收回,重点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潜力的县域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市县政府作为调度资金借用还的责任主体,均向省财政出具承诺函,承诺到年底由省财政从调度资金中直接扣回。县(市、区)财政在与被扶持企业办理资金使用手续时,普遍建立了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抵押、信用管理、财产抵押、股东联保等行之有效的还款保障机制。
设立中小实体资金,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2014和2015年,省财政安排设立50亿元的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采取注资参股地方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壮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实力,建立与银团的合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向融资性担保机构,增强担保能力,切实缓解实体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矛盾。
构建创新服务平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自2012年开始,争取中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补助资金5000万元,省配套安排3600万元,全省初步建成了由1个省枢纽平台、17个市州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15个产业窗口服务平台构成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利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宣传展示创客空间,收集创客空间优质项目,利用产学研合作平台,搭建企业、科研院所与创客的交流平台;利用省人才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500万元扶持大学生创客基地建设;利用全省科技在线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整合资源,合作建设校园科技创业基地,吸引更多大学生创新创业。省财政每年从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重点支持“创业导师辅导和专业孵化”,引导全省各地搭建创业培训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
湖南:开创“夕阳产业”的朝阳前景
按照财政部创新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湖南省率先提出了“通过政府引导,吸纳社会资本组建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建议。2014年,纳入中央第一批试点范围,开始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业。
省政府出台了《基金试点实施方案》,重点解决了三大问题:一是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劣后级基金的募集。在保证国有投资机构控股的前提下,省财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减轻筹资压力。二是保证投资方式多样化。在遵循财政部规定的“投向大众养老服务产业不低于基金规模60%”的前提下,以“一股独大、相对控股”的模式,由基金管理公司与社会资本联合设立湖南健康养老服务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基金之外增加新的投融资手段,增强资本的主动性,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协同发展。三是加强资金整合,引导各类养老政策同时发力。省政府协调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将长沙、湘潭市的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与这一试点进行融合,并将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资金予以整合。同时,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通过政策资金整合,搭建全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广阔平台。
目前,全省基金总规模暂定45亿元,第一期基金15亿元已募集到位。在投资时,继续优化投资结构,发挥银行杠杆作用,将形成6—10倍的放大系数。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上,基金投资不低于总规模的80%,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为失能、失智、高龄群体提供照护服务的专业养老服务企业等;以PPP模式开展的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居家适老化环境改造及乡村医疗设施标准化改造等;智能化养老科技领域的智能产品或设备、互联网及物联网技术平台等服务商;疾病预防、老年病和慢性病康复医疗机构。此外,拟用基金总额20%的资金,通过建立伞形基金,以PPP模式参与养老服务领域细分行业投资,积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通过基金运作,在全省构建“点面结合、纵横交错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即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龙头、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政府购买服务为补充,将老年人生活服务、医疗保健、休闲娱乐、特殊照料等融为一体的高质量服务体系。同时,力争在养老服务领域、智能化养老领域、老年病康复领域,培育出8—10家行业龙头企业,并通过新三板挂牌、IPO、产业并购等方式推向资本市场,打造湖南健康养老服务千亿产业集群。
江西于都:“电商+扶贫”助老区脱贫致富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是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14年被列入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县以来,于都县财政部门积极探索“电商+扶贫”发展新路径,努力促进革命老区群众脱贫致富。
搭建电商平台——坚持龙头引领,引入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在于都实施年内建设百个村级服务站计划,京东、居无忧、农村e邮等电商企业先后进驻,形成了电商发展百花齐放新格局。搭建孵化平台——注重平台构筑,在县城中心地带安排6000平方米场所作为电商大楼,在工业园区利用1万平方米闲置厂房作为孵化基地,实行“免费注册、免费提供场地、免费提供信息、免费培训人员、免费提供网络、免费提供水电”六个免费政策。搭建培训平台——消除技术瓶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引智”工程,针对差异化知识需求,邀请江西财经大学教授、电商培训教师分别对企业主、电商经营者、农家店主等多重主体实施“订单式”培训,提升电商从业水平。同时,在县职业中专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加强对本土电商人才的培育。
县财政制定出台了《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17条措施及扶持政策等相关配套政策。在资金上,将财政部、省财政厅安排的21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资金全部用于电商大楼和电商孵化园建设,扶持本地电商企业发展壮大,着力建设适合于都环境的电商进农村生态圈。县财政还计划从2015年至2020年,每年挤出2000万元预算资金,其中1000万元作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企业投入、政府补助”的方式,对企业物流进农村实行物流补贴;另外1000万元作为担保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电商信贷通”,按照资金池模式运行,银行按1:8的比例放大至8000万元的专项贷款,用于解决电商企业资金困难问题。在人才上,按照“向外引智”与“对内育才”并举的思路,除实行免费培训外,还实施人才引进计划,鼓励在外从事电商的人才回乡创业。在物流保障上,实行政府与企业优势互补策略,发挥中国邮政在乡村服务网点多的优势,同时与江西长运开展战略合作,整合全县客运、货运资源,实现客车到村组全覆盖,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物流园建设步伐,为电商企业物流仓储解决后顾之忧;筹建信息与数据中心,与电信公司实施战略合作,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提升于都网络和数据处理水平,以适应电商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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