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本刊记者|★韩璐★
[大]
[中]
[小]
摘要:
近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各级财政经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财政经建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积极参与财政宏观调控支持稳增长调结构
财政经建部门积极转变调控思路,创新方法手段,在稳定总需求的同时,更加注重从供给侧完善宏观调控措施和手段,切实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
扩大公共产品供给多措并举。一是调整优化中央基建投资结构。推动中央基建投资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减少投资数额小、安排分散的基层项目支出,将腾出的资金集中投入交通、水利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项目。2013年调整金额达200亿元,2014年调整金额进一步增加至800亿元。二是加强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统筹车购税、铁路建设基金等渠道支持铁路建设运营,安排铁路过渡性补贴,并推动设立铁路发展基金。2013、2014年,铁路建设投资分别完成6657亿元、8088亿元。三是支持地方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央财政按城市规模分档次予以补助。湖北、江苏、广西等省份也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努力发挥政府投资对稳增...
近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各级财政经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财政经建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积极参与财政宏观调控支持稳增长调结构
财政经建部门积极转变调控思路,创新方法手段,在稳定总需求的同时,更加注重从供给侧完善宏观调控措施和手段,切实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
扩大公共产品供给多措并举。一是调整优化中央基建投资结构。推动中央基建投资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减少投资数额小、安排分散的基层项目支出,将腾出的资金集中投入交通、水利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项目。2013年调整金额达200亿元,2014年调整金额进一步增加至800亿元。二是加强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统筹车购税、铁路建设基金等渠道支持铁路建设运营,安排铁路过渡性补贴,并推动设立铁路发展基金。2013、2014年,铁路建设投资分别完成6657亿元、8088亿元。三是支持地方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央财政按城市规模分档次予以补助。湖北、江苏、广西等省份也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努力发挥政府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性作用。
支持产业结构调整迈出重要步伐。一是增强传统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深度参与《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制定,聚焦工业领域共性薄弱环节,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大力支持智能制造。二是开展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支持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12个区域开展试点,促进现代服务产业集聚、加速发展。三是支持建立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提前一年完成国家确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推动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铁路走出去,促进优势产能向外转移。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取得突破。一是建立新能源汽车全方位支持政策体系。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示范,提前发布2016—2020年支持政策,加大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调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2013年以来推广新能源汽车总计约7.45万辆,是2009—2012年示范推广总量的6倍多。二是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支持在湖南等8省启动试点,探索采取建立产业基金的方式支持发展面向大众的养老服务产业。目前,湖南、山东等省份养老产业基金已进入募资阶段。三是支持扩大信息消费。支持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和“宽带乡村”工程,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信息惠民工程。
推进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一是支持大气污染防治。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3—2015年累计安排271亿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开展工作。强化大气环境监管,全国共建成城市大气自动监测站2500多个,基本建成国家空气质量监测体系。二是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城市综合示范。目前,示范城市总数增加到30个,多数城市提前或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目标,探索形成了节能减排新机制。江西新余等城市狠抓节能减排政策落实,较好地完成了节能减排攻坚任务。三是实施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推进流域资源环境综合治理与协同保护,2014年首批启动了国务院领导重点关注的滦河、东江2个流域试点。
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也指明了有关重点领域的改革方向。全国财政经建系统按照《决定》精神主动研究、统筹协调,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重点领域改革。
创新财政资金对竞争性领域投入方式。一是发起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募资规模超过1200亿元,目前基金承诺投资177亿元,实际投资约102亿元,对外投资呈现加速态势。二是建立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偿机制,会同工信部和保监会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清洁高效发电设备等14个关键领域率先启动试点。广东、福建、浙江等省财政部门也积极展开探索,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手段支持产业发展。
改革完善农产品调控机制。一是实施目标价格改革。按照国务院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关工作部署,2014年起,分别在新疆和东北(另含内蒙古)启动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中央财政分别安排资金约241亿元、33亿元,试点工作总体运行平稳,市场机制作用逐步显现。二是改革完善储备调控机制。按照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思路,推动玉米、油菜籽购销市场化改革,认真研究调整棉、糖、肉储备调控运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改革油价补贴政策。主要思路是分类调整油价补贴资金使用方式,一方面摆脱相关行业对油价补贴的刚性依赖,另一方面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受益群体基本利益。目前,五大行业改革都在稳步推进,财政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发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等方式进行部署。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是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取得突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督促12个试点省份加快推进试点工作。二是探索完善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总结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协调安徽、浙江两省就未来补偿机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研究提出扩大试点方案报国务院。
贯彻国家战略部署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财政经建部门牢固树立大国财政理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科学设计政策方案,积极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服务实施国家“三大战略”。一是推进互联互通和铁路“走出去”。分类设计铁路“走出去”实施模式,参加中巴经济走廊、中国——中东欧等合作事项,参与设计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匈塞铁路等重大项目的融资方案和支持政策。二是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力支持京津冀地区交通、环保、产业方面协同发展,推动三个领域率先突破。三是支持长江经济带建设。配合做好长江经济带规划编制,加大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投入,促进中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参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编制,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确定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作为试点地区,并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会同国家发改委对《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并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浙江等省份也因地制宜探索城镇化路径,采取“以奖促建”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促进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
做好重大地震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借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模式,财政部代国务院起草四川芦山、云南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芦山灾后重建模式发挥了地方政府积极性,得到了群众的拥护,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创造了好经验。四川、云南两省也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创新资金管理方式,推动恢复重建与生态文明、城镇化等重大战略协调推进。
改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财政专项资金是经建系统参与宏观调控、促进结构调整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经建系统近年来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做了改进,更多地体现市场配置资源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整合压减专项资金。2013年,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主动压减经建领域支持引导作用不明显的专项资金近600亿元。2014—2015年,又将农村节能减排、农产品成本调查等资金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由2013年的61项减少到2015年的27项。
推广使用竞争性分配方式。2013年,首次在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中引入了竞争性评审方式,并推广至水质良好湖泊保护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等工作。通过公开竞争,确定入围的项目、城市等,并签订责任状。
突出集中资金办大事。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资金转型,集中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在原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基础上,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并加大支出规模;统筹农村节能减排、农村综合改革、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等5项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等。同时,加强政策和资金整合,打造节能减排综合示范政策平台,初步实现系统化、整体化、平台化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目标等。
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研究制定《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和管理要求,分类提出绩效管理的部门职责、管理内容、管理方式和具体流程等。2014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四川芦山地震灾区重建资金等开展了专项督查,督促地方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