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南是全国湿地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湿地类型丰富多样,湿地面积达1529.59万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8%。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开展植被恢复、水鸟栖息地恢复、保护基础设施维护建设、拆围还湖等工程建设、补偿保护湿地及湿地野生动植物损失和环境整治工作,湿地保护、监测、调查和巡护能力显著提高,绿色湖南的生态优势得以巩固和提升。
(一)支持强化法制保障。各级财政安排专门经费,积极参与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期调研和制订。早在2005年就出台了《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为全国第三个出台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省份。2010年起,省政府将“湿地保护”列为对市州政府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之一;2012年4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绿色湖南建设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将全省湿地保护率从51%提升到70%的奋斗目标。特别是2014年明确提出了“划定湿地、水体等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森林、湿地、林木、水资源生态效益评估机制”和“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等相关湿地保护的改革举措。与此同时,市县政府也从制度着手,出台政策法规,强化了湿地保护的法制保障。
(二)支持构建湿地保护网络。到2014年底,全...
湖南是全国湿地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湿地类型丰富多样,湿地面积达1529.59万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8%。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开展植被恢复、水鸟栖息地恢复、保护基础设施维护建设、拆围还湖等工程建设、补偿保护湿地及湿地野生动植物损失和环境整治工作,湿地保护、监测、调查和巡护能力显著提高,绿色湖南的生态优势得以巩固和提升。
(一)支持强化法制保障。各级财政安排专门经费,积极参与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期调研和制订。早在2005年就出台了《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为全国第三个出台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省份。2010年起,省政府将“湿地保护”列为对市州政府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之一;2012年4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绿色湖南建设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将全省湿地保护率从51%提升到70%的奋斗目标。特别是2014年明确提出了“划定湿地、水体等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森林、湿地、林木、水资源生态效益评估机制”和“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等相关湿地保护的改革举措。与此同时,市县政府也从制度着手,出台政策法规,强化了湿地保护的法制保障。
(二)支持构建湿地保护网络。到2014年底,全省已经建立起由3处国际重要湿地、49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71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18处省重要湿地组成的结构合理、功能稳定、分布均衡的湿地保护体系,全省湿地保护总面积达1059.9万亩,保护率达69.3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支持启动了“美丽湿地”建设工作,编制了《湖南省“美丽湿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16年末将全省湿地基本建成资源丰富、功能稳定、生态安全、风景优美的“美丽湿地”的建设目标,同时明确了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以及保障措施。
(三)支持开展生态补偿试点。2014年,按照2014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投入资金达4000万元,对为候鸟迁飞路线上的重要湿地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做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给予适当补偿。计划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补偿范围,争取涵盖整个洞庭湖区域及周边地区。同时,支持开展了洞庭湖湿地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及相关专题研究,为建立健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提供理论基础。
(四)支持净化湿地保护环境。为更好地保护湿地资源,维护湿地生态平衡,巩固全省生态建设成果,省财政支持各相关部门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如林业部门开展了“候鸟行动”、“飞鹰行动”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了破坏湿地鸟类资源的行为,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基本刹住了乱捕滥猎之风;农业(渔业)部门从2013年起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生物种群多样性,维护洞庭湖生态安全。2014年,省政府制订了《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对湘江沿江各县市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进行规范、整治。
(五)积极撬动湿地保护投入。为加快湖南生态友好、资源节约两型社会建设,特别是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城市联合群)绿心区湿地恢复工作,湖南省自筹资金在湘江流域实施了一系列生态保护恢复工程,如长沙县政府实施了团结垸退田还湖(松雅湖)工程,共投入自筹资金达20多亿元,改造恢复湿地面积达332公顷;两型社会建设范围内的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投资55亿元开展退田还湖,恢复湿地330公顷,建成了洋湖湿地公园,成为真正的城市“绿肺”和“绿肾”;长沙市政府还自筹大量资金建成了梅溪湖湿地公园和洋湖湿地公园。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用于湿地建设和保护的资金近1亿元。此外,近年湖南省继续引进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和全球环境基金(GEF)无偿援助资金。至今,在湖南已经完成实施四期“生命之河”长江项目,累计投资约6000万元。2014年,启动了第五期“生命之河”长江项目,即“长江美丽家园计划——浏阳河项目”,项目资金约1000万元。由全球环境基金资助的《中国洞庭湖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也在洞庭湖区启动,GEF投资金额达300万美元。

(六)增强湿地保护意识。自国家开展湿地保护补助、补偿以来,湖南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每年都举办湿地日、爱鸟周等宣传活动,还举办了第七届岳阳国际观鸟节。通过这些活动,全民湿地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保护湿地、关心湿地、爱鸟护鸟已经成为公众的自觉行为。全省各地湿地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申报建设国家湿地公园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湖南省已经获批49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2015年又有10多家单位申报。各级党委政府把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建设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湖南的重要内容、改善生态和民生的重要途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体现了强烈的湿地保护意识。各地不仅把湿地保护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列入了相关行业规划和部门工作重点,而且通过国家湿地公园相关项目的实施,建设了一批湿地宣教设施,加大了对游客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