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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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认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增加公共支出,加大降税清费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把握好度,注意疏通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要注重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认真选择好投资项目,做到有市场,有长期回报。要整体推进财税、金融、投融资体制改革,解决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市政项目、实体产业部分资金循环不畅问题。要注重扩大消费需求,有针对性地挖掘消费潜力,努力提高消费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要完善市场环境,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实现动力转换的关键,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稳步有序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注意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中央坚持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没有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方针没有变,坚持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政策也没有变。
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
4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会议确定,一是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认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增加公共支出,加大降税清费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把握好度,注意疏通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要注重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认真选择好投资项目,做到有市场,有长期回报。要整体推进财税、金融、投融资体制改革,解决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市政项目、实体产业部分资金循环不畅问题。要注重扩大消费需求,有针对性地挖掘消费潜力,努力提高消费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要完善市场环境,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实现动力转换的关键,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稳步有序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注意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中央坚持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没有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方针没有变,坚持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政策也没有变。
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
4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会议确定,一是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政策扩展到个人独资企业。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改为长期执行。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二是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鼓励地方盘活闲置厂房等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三是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由10万元或不足10万元统一调为10万元,个人贷款比基础利率上浮3%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并简化手续。四是采取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的政策措施,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五是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允许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通过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
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4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一是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二是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三是完善特许经营价格或收费机制,政府可根据协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并简化规划选址、用地、项目核准等手续。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四是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支持项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拓宽融资渠道。五是严格履约监督,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吸引和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
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会议确定,一是对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于今年6月底前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逐步扩大降税商品范围。二是结合税制改革,完善服饰、化妆品等大众消费品的消费税政策,统筹调整征税范围、税率和征收环节。三是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四是进一步推进境外旅客购物通关和退税便利化,严格落实进境物品依法主动申报纳税要求。制定支持跨境电商进口的检验检疫政策,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收费。五是加快推进中国产品品牌提升工程,支持实体店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互动。
清理涉及稀土、钨、钼收费基金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清理涉及稀土、钨、钼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稀土、钨、钼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稀土、钨、钼价格调节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全面清理规范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稀土、钨、钼的收费基金项目,凡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清理涉及稀土、钨、钼有关收费基金后,相关部门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稀土、钨、钼应税产品包括原矿和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精矿销售额×适用税率。轻稀土按地区执行不同的适用税率,其中,内蒙古为11.5%、四川为9.5%、山东为7.5%;中重稀土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7%;钨资源税适用税率为6.5%;钼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1%。
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完成各项财税改革管理任务
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奋力发展全面完成各项财税改革管理任务的意见》,要求明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清理现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力争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财政审批事项;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统筹年初预算安排、财政存量资金等渠道积极筹措资金,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办法,在公共领域大力推广特许经营、PPP等模式,制定相应财政扶持政策,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放大财政资金效应,更好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安排;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规范的目标是取消、降低一批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清理规范的范围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均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通知》要求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进行分类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加强涉企收费监管。
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晰项目边界,逐步将水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推广运用PPP模式,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湖泊水体保育、河流环境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湖滨河滨缓冲带建设、湿地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地下水环境修复、污染场地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河口海湾环境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含工业废水毒性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含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及管网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环境监测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为重点。健全回报机制,综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分类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和公益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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