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叶申南|郭昊|柯皓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财政部亚太中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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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概念源自美国,于20世纪前叶在美国快速发展,目前已成为美国金融行业一支重要力量。我国正在推动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社区银行”可作为金融创新途径、支持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的一种模式。美国社区银行发展经验和美联储监管经验对于我国推进“社区银行”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社区银行发展历程与特点
(一)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历程
美国社区银行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837—1929年)为自由发展阶段。美国1837年颁布的《自由银行法》规定,最低资本金为10万美元的任何人都可以开设银行,申请手续大大简化。新成立银行如雨后春笋,但业务品质低劣、诈骗横行。1863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国民银行法》,规定银行最低资本额为2.5万美元,州银行与国民银行都不得跨州设立分行,实行单一银行制。该规定为美国社区银行发展提供了充足空间。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区银行总数已由最初的3000家大幅增加到3万家左右。
第二阶段(1930—1980年)为严格监管阶段。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该法案通过隔离地域竞争、价格竞争和产品竞争,使美国银行业进入严格分业经营与管理时...
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概念源自美国,于20世纪前叶在美国快速发展,目前已成为美国金融行业一支重要力量。我国正在推动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社区银行”可作为金融创新途径、支持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的一种模式。美国社区银行发展经验和美联储监管经验对于我国推进“社区银行”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社区银行发展历程与特点
(一)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历程
美国社区银行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837—1929年)为自由发展阶段。美国1837年颁布的《自由银行法》规定,最低资本金为10万美元的任何人都可以开设银行,申请手续大大简化。新成立银行如雨后春笋,但业务品质低劣、诈骗横行。1863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国民银行法》,规定银行最低资本额为2.5万美元,州银行与国民银行都不得跨州设立分行,实行单一银行制。该规定为美国社区银行发展提供了充足空间。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区银行总数已由最初的3000家大幅增加到3万家左右。
第二阶段(1930—1980年)为严格监管阶段。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该法案通过隔离地域竞争、价格竞争和产品竞争,使美国银行业进入严格分业经营与管理时期,社区银行在这一时期得以快速发展。然而,20世纪60至70年代美国市场变化给社区银行带来挑战,市场利率上升使金融市场出现“脱媒”现象,银行不再被追捧为最主要的融资工具。同时,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出现,分散了社区银行的资金来源。截至1980年,美国社区银行资产份额占行业的33.4%。
第三阶段(1980—2010年)为放松监管阶段。这一时期,美国银行业顺利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绝大多数州取消禁止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限制,结束了银行分业经营时期。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瑞格-尼尔法案实际上废除了麦克法登法案,金融市场出现了长达5年的高并购期,而社区银行是并购的目标银行。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银行业混业经营模式确立,社区银行面临来自大银行更强的竞争。
第四阶段(2010年至今)为有条件监管阶段。2010年颁布的多德弗兰克法案限制商业银行高风险活动,尽管社区银行传统业务范围不在此列,但当社区银行涉足高风险业务时,美联储监察员将酌情实施监管。目前,社区银行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适应美联储新的监管模式将是社区银行继续发展的关键。
(二)美国社区银行的特点
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家协会将社区银行定义为,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经营的中小型银行。社区银行资产规模从1千万至100亿美元不等,其资产规模占美国银行业总规模不足10%。美国社区银行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定位明确,业务针对性强。银行董事会均由当地商界人士组成,业务范围面向储户所在地域;相比于大型银行,收费较低,融资贷款方式灵活多样;此外,社区银行坚持以不被大型银行重视的中小企业、居民用户和农场主为主要客户,形成差异化经营,不仅能与大型银行形成业务互补,更能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二是全面融入社区,客户关系稳固。不同于大型银行通过资本市场扩大资金规模,社区银行客户对象固定,资金源于所在地域。因此,资金来源稳定、期限长、风险低,被称为核心存款。一般情况下,社区银行核心存款与资产比值都高于50%,御险能力较高。三是信息对称程度高,贷款净损失低。凭借地缘优势,社区银行员工更熟悉、也更容易获得准确的客户信息,信贷质量和管理效率大大提高,信贷损失显著减少。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区银行贷款净损失率一直明显低于大型银行。
二、美联储对社区银行的监管创新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联储致力于防控银行业风险,不断调整监管重心和方法,并依据银行面临的风险水平调整监管力度。
一是注重特色化监管。鉴于社区银行在金融危机中表现良好,其风险能控制在较低水平,美联储减轻了社区银行监管负担,并注重让社区银行消费者遵从测试,减少监察频率。同时,美联储依靠12家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履行监管职能,由于对地方市场状况更为熟悉,在评估银行管理水平和风险水平时,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效率更高。
二是平衡远距离监管与现场监管。尽管传统的现场监管可以使银行家更详尽了解美联储风险管控政策,但由于时间成本极高,监管效率随之降低。2013年,美联储对社区银行试点远距离监管,通过其电子交易记录对社区银行贷款质量进行考察,为银行家和监察员节省了大量时间。此外,美联储还将监察程序中几个步骤进行自动化处理,允许社区银行提交电子版监察信息,以便监察员发现财务风险。
三是加强官方指引,促进双向交流。美联储认为,在监管政策和方针指引中有必要明确监管范围,并对社区银行实行单独监管。美联储在2013年对最终资本指引方针进行修改,并推出补充性的社区银行指引,减轻社区银行监管负担。在建立社区储蓄机构咨询委员会和特殊监管小组委员会的同时,美联储通过发布公告和监察员培训的形式加大双向交流,明确监管预期,并对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要求、预期、应用范围等进行解释。
三、美国社区银行成功渡过金融危机的原因分析
2008年金融危机对美国银行业造成巨大冲击,仅2009年就有140家银行倒闭,而2007年仅为3家。社区银行却安然渡过金融危机。2008年和2009年,美国社区银行倒闭比例分别为0.21%和1.54%,分别比其他类型银行低1.12个百分点和2.4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差异化+着重风险”管理经营模式符合社区银行市场定位。不同于大型银行重点服务于大型客户,社区银行以“主体街”(Main Street)市场定位进行差异化经营,既避免了与大型银行的业务冲突,又成功树立了自身品牌,市场竞争力由此提升。此外,由于资产规模小,社区银行对风险管理具有高敏感度。据美国风险管理协会对社区银行风险管理评估显示,社区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已相当接近巴塞尔协议II的风险管理规范。数据显示,约13%的社区银行资产投资在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证券化产品上,而其中仅1%投资在美国“两房”以外的产品上。“主体街”市场定位以及有力的风险管理,有效缓冲了金融危机对社区银行业务的冲击。与大型银行动辄数十亿美元损失相比,社区银行遭受损失较小。
二是大型银行倒闭为社区银行创造机遇。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大型银行倒闭或者并购现象频出,这无疑引发了储户危机感,从而纷纷将存款由大型银行转入社区银行。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家协会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70%的社区银行在2008年10月前12个月内存款均有增加,其中25%的银行存款增幅超过11%。社区银行能在金融危机中稳定运营,一方面是不盲目追求投资与扩张,长久以来致力于与社区同生长、共发展,这种传统的经营模式在金融危机时更能为储户带来安全感;另一方面,部分大型金融机构退出以及业务收缩,也使越来越多企业开始向社区银行寻找贷款。2008年下半年,美国社区银行工商企业贷款利率上浮超过125个基点,商业地产贷款利率则更高。银行收益提升也是帮助社区银行成功渡过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客户信息对称度高。由于服务对象是本地居民和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银行,社区银行对于客户基本情况更为熟悉,积累了大量客户信息。同时,与大型银行的流程化操作不同,社区银行在贷款审批时不仅会考核财务报表等硬指标,更会综合考虑客户的性格特征、家庭组成、家族历史、个人消费习惯等软指标,从而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继而减轻了贷款风险。
四、对我国“社区银行”建设与监管的几点建议
社区银行在美国社会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为美国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虽然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社区银行”,但部分民营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在功能定位、准入和监管上与美国社区银行大体相同。因此,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我国可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经验和做法,推进民营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的发展。
定位: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13年底,我国小微企业占市场比重达94.15%,但所利用金融资源仅占商业银行信贷总额的50%左右。大型银行较高的信贷门槛、小微企业本身资质较差及经营稳定性相对较弱的特征,致使小微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融资需求巨大。美国社区银行准确的市场定位、所提供的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能有效解决客户需求,从而使美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度普遍低于其他国家。我国首批建立的5家试点民营银行,特别是其中两家采用特定区域存贷款的经营模式,与美国社区银行类似。我国民营社区银行的建立可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经验,坚持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宗旨,以多元化的差别化经营优势满足其融资需求,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准入:加强资质审查,合理设置准入门槛。我国可借鉴美国设立州立银行的准入制度,鼓励社区银行以独立银行方式设立,以便于建立集中的所有权结构和简单的公司治理结构。由于“社区银行”没有历史包袱,便于建立明晰的产权基础,在减少自身经营成本的同时,也减轻了监管方负担。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可对民营社区银行的发起人及大股东资质进行审查,对其所属行业、从事金融业务的经验、资本实力和信誉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美国社区银行发展历程也显示,较之资产规模1亿美元以下的社区银行,资产规模1—10亿美元的社区银行拥有更强的盈利能力、抗风险性和经营可持续性。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要求,全国性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限额10亿元人民币,城商行最低注册资本限额1亿元人民币,从市场角度和风险角度出发,将资本金准入门槛参照城商行标准设立可能更科学。
监管:设立监管机构,发布风险指引。不同于大型银行,社区银行股权结构相对集中,核心资本比率高,核心存款来源区域性强,信贷业务以关系型信贷居多。针对以上特点,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可相应设立监管机构,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区银行风险管理并适时发布政策指引。同时,针对社区银行核心存款来自当地储户、贷款对象为当地中小企业的特点,监管方应加强对社区银行业务的监管,关注其资本流向,对高风险项目贷款和跨区域投资应加以限制,严防出现呆账坏账。此外,应对社区银行特定风险进行提示,如针对当前商业地产贷款风险激增的情况,监管方可适时向社区银行发布贷款指引。
责任编辑 黄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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