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陈恒林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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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始终将推进部分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作为深化公共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实践,在购买社会服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探索
2014年以来,盐都区通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决定在民生社会事业领域率先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等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政府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费用。目前,在校车安全工程、公益性公墓建设、城乡居民保险服务等领域已逐步推广,不仅提升了社会公共服务效率,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也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充分体现体制机制改革“四两拨千斤”的巨大作用。
校车安全工程。面对学童接送需求和社会车辆隐患大、难监管的“两难矛盾”,盐都区经过广泛调研,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部门监管”的方式实施校车安全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由盐城市中太旅游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牵头,全权负责车辆购买,驾乘人员、随车照顾人员和管理人员招聘工作,自2014年9月份起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期限10年;校车服务费用采取学生部分分担、政府差额兜底的方式...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始终将推进部分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作为深化公共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实践,在购买社会服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探索
2014年以来,盐都区通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决定在民生社会事业领域率先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等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政府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费用。目前,在校车安全工程、公益性公墓建设、城乡居民保险服务等领域已逐步推广,不仅提升了社会公共服务效率,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也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充分体现体制机制改革“四两拨千斤”的巨大作用。
校车安全工程。面对学童接送需求和社会车辆隐患大、难监管的“两难矛盾”,盐都区经过广泛调研,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部门监管”的方式实施校车安全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由盐城市中太旅游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牵头,全权负责车辆购买,驾乘人员、随车照顾人员和管理人员招聘工作,自2014年9月份起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期限10年;校车服务费用采取学生部分分担、政府差额兜底的方式进行筹集,根据部门、学校、服务对象三方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结算;服务质量不如预期的,政府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这样的做法,优势有三点:一是乘车学生安全得到保障,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实现无缝对接;二是家长得到了实惠,每年每生上下学的支出费用较原来减少1000元;三是运营安全责任主体明确,由校车公司负责,便于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目前,全区已购买了73辆国标化校车,惠及6300名小学生和幼儿。财政每年投入财政资金750万元。
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为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督查工作,2014年4月10日,盐都区将全区29个公益性公墓的督查和管理工作“打包”,以一年19万元的价格交给了专业社会组织——区殡葬协会。根据政府购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督查服务项目协议规定,一年内,殡葬协会必须认真履行11项督查内容。19万元服务费用分段划拨,即合同签订时支付总金额的30%;同年7月底支付总金额的40%;一年期满时绩效评估合格后支付全部余款。自合同正式实施以来,该协会工作人员循环往返全区29个在建公墓点,积极协调化解公墓建设中矛盾问题,督促公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还引入墓穴查询引导软件,切实提升了公墓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城乡大病医疗保险。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2013年11月,盐都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全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由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由区财政投入800万元作为专项基金,通过公开招标确立保险公司,农村居民大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正常结报后,个人负担超出12000元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实行即时结报,对农民再次进行补偿,最高赔付额可达12万元,从而大幅降低农民大病医疗自负费用,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现象。至目前,全区共有1047名参保人员受益,商业保险公司二次补偿总额达615.18万元,人均补偿5876元,补偿后,大病患者综合补偿率职工提高了4.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提高了8.4个百分点。
城乡保险服务。为实现“四个不出村”,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过程中的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信息查询等服务功能延伸至村级平台,将便民快捷的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2014年盐都区城乡居保中心通过向黄海农商银行购买服务,利用合作金融机构的网络平台,在全区252个村(居)的村(居)委会、超市、商店等人员集中的地段,设立便民服务点,增设“汇金通”POS设备,利用“汇金通”服务终端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缴存、转账、养老金领取等贴身服务,主动将服务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为调动“汇金通”网点店主的积极性,政府还在银行考核补助基础上,按商户实际代收城乡居民保险费并扣款成功的人数结算,给予每人每年2元的补助。截至目前,全区“村村通”便民服务点共代存保险费6119人次1225万元,25225人次在便民点领取养老金,有528人通过村级平台办理了新参保登记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城乡居民。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社会组织尚不成熟。由于历史原因,地区社会组织起步较晚、发展较慢,缺少有能力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此外,在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部分行业协会虽然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直接领导,但行政化倾向仍然较重,甚至保留了半官方组织的色彩,与原来的主管部门藕断丝连、关系密切,容易发生利益输送;而一些纯民间的组织则较少得到政府的扶持,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这种现象对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不利。
二是政策扶持尚不完善。目前,各地区在整合宏观层面普遍性服务外包行为缺乏统筹安排,在调动社会组织积极性的政策层面有所欠缺。例如盐都区校车服务承包公司中太旅游运输服务公司曾反映,上级应该考虑到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对从事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适当给予税收优惠。又如无论是商业保险还是社会医疗保险,其理论基础都是大数法则,统筹层次越高,参保人数越多,基金收入就越多,基金抗风险能力也就越强。目前盐城市大病保险执行全市统一的试点实施意见,统一筹资渠道和筹资标准,统一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统一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统一合作管理办法;而大病保险基金实行的却是县级统筹,“大数法则”不能充分发挥,基金抗风险能力薄弱。
三是监督体系尚不严密。政府在与社会组织签署购买服务合同时,虽然也包括了评估与监督内容,但科学性与针对性仍显不足。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建议
一是切实转变观念,解决“谁来买”的问题。当前,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普遍存在着对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认识不足,主体责任不明的现象。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包括各类事业单位和具有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二是出台指导性目录,解决“买什么”的问题。建议中央部门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抓紧研究制定指导性目录,全面把握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需求,突出项目的公益性和公共性,重点考虑并优先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领域和项目,把有限财政资金使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最直接的方面。现阶段,政府购买的服务中,与民生关联更紧密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最受关注与期待。而其中社会工作服务、医疗服务和就业服务,尤其应当成为需要高度重视的重要方面。
三是规范市场准入,解决“向谁买”的问题。建议加快培养承接主体,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首先让这部分事业单位承担目前急需的承接主体责任,填补市场空白。同时,政府采购管理、工商、金融等部门联动运作,筛选一批资质等级和诚信度较高的企业、社团,分类建立起常态更新资源信息库,作为参与承接服务的重要依据,确保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益。
四是健全制度体系,解决“怎么买”的问题。一方面,建议加强制度建设,逐步构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体系。完善购买操作程序,健全服务购买的法定流程。在研究指导性目录的同时,同步完善购买服务的基本操作流程。建立覆盖立项申报、项目评审、采购实施、资质审核、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经费拨付和绩效评价全程的规范性操作流程。建立多方责任关系,使公共服务行为立足于法制框架和合同契约关系;将购买公共服务的费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另一方面,加强试点先行,统筹合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需要发挥不同层级政府间的纵向合作,形成助推购买服务工作合力,同时也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当前,应本着“积极、稳妥、公平、规范”的原则,分类实施,分步实施,稳步有序推进劳动就业咨询、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会计审计和会计代理记账服务、公车保险和公车维修、秸杆禁烧督查等事务性方面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对先行试点购买服务地区的做法,特别是成功案例进行总结推广,强化宣传报道,发挥示范作用,进而带动一定区域的购买服务工作步入常态化轨道。
五是加强绩效监督,解决“买得值”的问题。建议建立健全购买服务支出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形成严格的监管体系,强化对服务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以防范项目失败或低质量。同时,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实施购买服务支出绩效评价,引导构建由采购人、服务对象代表和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对服务进行有效监督和科学评估。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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