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大]
[中]
[小]
摘要:
广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短缺,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此,近年来,广西财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地方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大力撬动和引导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财政发展、金融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财政引导金融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的影响力和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一、注重引导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广西财政把引导金融扩大供给量摆在优先位置,坚持支持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并重,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支持地方金融业做大做强,提高间接融资规模。广西财政实施“引金入桂”、“引金下乡”、“解两难促发展”、“做强地方金融”等多样化的政策措施,针对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实行分类扶持的办法,大力支持建立多元化的地方金融体系。采用奖补方式,支持引入或新设总部级和省级金融机构。对在广西设立总部级或省级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机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采取专项补助、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等方式,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多年以来累计安排财政扶持资金70多亿元,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成功重组、改制,打造地方金融平台。采取...
广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短缺,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此,近年来,广西财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地方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大力撬动和引导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财政发展、金融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财政引导金融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的影响力和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一、注重引导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广西财政把引导金融扩大供给量摆在优先位置,坚持支持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并重,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支持地方金融业做大做强,提高间接融资规模。广西财政实施“引金入桂”、“引金下乡”、“解两难促发展”、“做强地方金融”等多样化的政策措施,针对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实行分类扶持的办法,大力支持建立多元化的地方金融体系。采用奖补方式,支持引入或新设总部级和省级金融机构。对在广西设立总部级或省级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机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采取专项补助、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等方式,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多年以来累计安排财政扶持资金70多亿元,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成功重组、改制,打造地方金融平台。采取增加资本金、业务奖补和风险补偿等方式,扶助准金融机构发展。近几年来财政安排资金10多亿元,通过实施金融业务专项补助、奖励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不断壮大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实力。在各项政策的引导下,2014年末,广西银行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6070.95亿元,同比增长13.85%;新增贷款1954.93亿元,完成全年新增贷款目标1800亿元的108.61%,信贷融资在全区金融融资总量中占比近5成,对经济平稳运行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城市商业银行、农合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机构和业务量不断增多。小贷公司、担保机构达561家,资本总额507.57亿元,小贷公司贷款余额393.87亿元,担保公司在保余额454.54亿元。
(二)健全资本市场融资政策,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广西财政实施奖补政策,对各市县政府、中介机构、企业自身等均给予补助或奖励,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对拟上市、成功上市以及上市后再融资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工作经费奖补,调动企业自身改制上市的积极性,鼓励对上市企业提供精准辅导和优质服务。对在新三板市场和广西区域股权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的,按照发行额1.5%贴息。为发挥沿边区位优势,鼓励扩大跨境融资,满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与东盟、南亚国家互联互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多元化融资需求,财政通过补助方式,支持引入境外资金,对金融机构引入单笔超过5亿元、利率不超过境内同期利率的贷款,按总额0.01%补助。对到境外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将发债融资资金投入广西建设的企业,按年度发行额2‰补助。2014年,广西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量快速增长,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企业各类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量702.9亿元,完成全年450亿元目标任务的156.2%,同比增长43.38%;全区累计60家企业成功在新三板和区域市场挂牌,在审、备案和储备的拟挂牌企业130多家;累计成功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3亿元。
二、注重发展“普惠制金融”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三农”、中小微企业、创业群体、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会因为市场风险大、成本高很难得到金融资金的支持,为此,广西财政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发展普惠制金融,让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地区和人群。
(一)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对小企业贷款和担保实施风险补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广西财政按其当年小微贷款平均余额净增加额5‰补偿。对担保机构上年结转的在保责任额和当年新增的担保责任额,分别按4‰和2‰比例补偿。二是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奖励。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广西财政按其当年本外币各项贷款新增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小微企业贷款新增额按0.15‰奖励,其他贷款新增额按0.1‰奖励,小额贷款公司按其年末贷款余额0.1‰奖励。三是创新小微企业融资途径,建立不同产业类型的小微企业“助保贷”资金池,鼓励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启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引入政府、保险参与的小微企业增信机制,创新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一方面,实施农村金融机构奖补政策。在贯彻实施国家农村金融定向费用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财政政策的同时,广西财政出台政策,对县域银行法人和分支机构、固定网点、自动柜员机、流动网点等,给予建设费或营运费补贴,引导中小金融机构向县域、乡镇和行政村等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鼓励大型银行加快专营机构建设和向下延伸服务网点。2014年,广西财政对5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薄弱地区金融机构和209家县域银行机构、101个县级银行网点、自动柜员机给予补贴和奖励近4亿元,有效增强涉农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实力。在政策引导下,信贷资金向涉农领域流动趋势明显。2014年末,涉农贷款余额5400亿元,同比增长14.67%,占各项贷款比重为34.0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5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对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批示精神,广西财政撬动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领域从银行、担保业拓展到保险业,落实农业保险和农房保险保费补贴,建立政府重视、财政支持、部门推进、公司市场运作、农民自主自愿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加大农业生产生活的保障力度。2014年,实施农业保险三年规划,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同比增长1.1倍,比2012年增长4倍,为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478亿元,增长1.5倍,比2012年增长10倍,增幅连续两年排全国第二名。在今年抗击“威马逊”台风工作中,各保险公司接到台风损失报案9.5万件,理赔金额1.4亿元。
(三)加大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广西财政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健全扶贫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大力支持扶贫小额贷款奖补试点工作,有效带动对贫困农户和扶贫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2014年上半年,全区扶贫贴息到户贷款余额16.02亿元,同比增长37.23%;累计发放扶贫项目贷款20亿元,同比增长近2倍。针对大学生“村官”等特殊群体,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村官贷”小额担保贴息信贷产品,搭建帮扶平台,增强政策合力,对村委干部中的经济能人、大学生“村官”和“第一书记”组织推荐的农户创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三、注重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创新
广西财政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地方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以全面实施农村金融改革和国家建立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为契机,积极引导地方金融深化改革、提升创新性。
(一)积极推动全面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财政通过补贴、贴息、奖励等政策措施,支持在全面开展农村金融改革,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有效扩大金融供给,满足当地金融改革和“三农”发展的金融需求。在改革推动下,一方面,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带动大量资金回流农村。2014年上半年,全区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微型金融创新和循环贷款模式创新”、“联合增信模式创新”、“订单农业贷款模式创新”、“风险分担模式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和“业务流程创新”等8大类、60种创新金融产品,创新产品涉贷金额935.11亿元,同比增长22.56%,累计受益农户119.94万户。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推陈出新,有效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目前现代化支付服务已覆盖所有行政村,金融机构相继推出“农金村办”、“支农联络员”、“助农取款”、“惠农通工程”等各种农村金融创新服务,农户足不出户便能享受便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2014年上半年,全区共推出19种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涉贷金额350.08亿元,同比增长20.99%,累计受益农户957.28万人次。
(二)大力推动金融合作开放。广西财政以国家设立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地方金融加快发展和边境金融合作开放。出台新政策重点支持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对银行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并投入使用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挂牌与东盟国家货币直接交易且参与区域银行间交易,以及试验区金融机构到东盟各国设立首家分支机构等三种情形,分别给予补助;对试验区企业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按0.2%补助;对试验区企业引入境外资金超过5亿元的按0.01%补助。目前,人民币已成为广西第一大跨境结算币种,2014年结算总量1557亿元,同比增长54%,在西部12省(区)、全国8个边境省(区)中排名第一。支持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财政出资设立规模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引导国内外创业投资企业投向符合广西产业政策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创新路径。加快推进铁路、西江经济带、城镇化等发展基金的设立,2014年筹措资金设立了首期各50亿元的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和广西铁路投资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对引入保险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业主,按当年运用保险资金增量0.5%给予贴息,利用现有政策,对试验区内新设或迁入的中外资金融机构、网点、管理总部和后援服务、股权或产权中心等,根据机构类型、组织形式和注册资本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试验区企业在东盟国家等境外市场上市的,给予一次性补助。鼓励试验区各级政府结合实际出台政策。鼓励试验区各级财政在金融人才引进、开展科技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小额人身保险、设立创业引导基金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形成支持改革的合力。
四、注重构筑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基石
广西财政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积极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切实增强防范处置金融风险的调控力度,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加强金融财务监管,认真贯彻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有关制度,统计财务报表、开展绩效评价、监督金融资产运营,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为防止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筑起第一道防线。针对准金融机构发展迅速、经营条件艰难、监管难度大、风险高的特点,支持推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行业自律组织的发展和建立了监管信息系统,规范机构发展。加强金融财务培训,针对近年国家有关金融财务的政策制度不断更新和完善,以及地方金融企业财务人员接受系统的学习和培训的迫切愿望,广西财政厅制定和实施了五年培训规划,组织金融企业分管财务的领导、机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有效提高了地方金融企业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企业财务工作基础。注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从多方面推进金融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互利双赢。
责任编辑 刘慧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