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本刊记者|★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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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中国最大的红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四个全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两会上,如何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也是预算报告的重点,预算报告三部分都介绍了改革的情况,通篇贯穿了“改革”这一主线。
2014深改元年:开局良好
报告第一部分“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中,首先报告了过去一年财税改革的情况。报告指出,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吹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号角,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狠抓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配合完成了预算法修改工作,加快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印发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制定了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启动编制全国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制定了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比上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革命老区、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增长12.1%。
税制改革有序推进。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在全国范围纳入试点。研究制订了消费税...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中国最大的红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四个全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两会上,如何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也是预算报告的重点,预算报告三部分都介绍了改革的情况,通篇贯穿了“改革”这一主线。
2014深改元年:开局良好
报告第一部分“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中,首先报告了过去一年财税改革的情况。报告指出,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吹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号角,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狠抓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配合完成了预算法修改工作,加快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印发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制定了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启动编制全国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制定了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比上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革命老区、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增长12.1%。
税制改革有序推进。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在全国范围纳入试点。研究制订了消费税改革方案,完善了消费税政策。在全国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同时清理规范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配合全国人大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等立法工作。
围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系统梳理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调研分析国防、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与此同时,出台了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按五大类重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推动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组织管理方式转变;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完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制定工作。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试点。积极支持司法、国企国资、金融等其他重要领域的改革。
改革元年,深化财税体制各项改革开局良好,获得了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2014年可谓是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一年,从税收制度,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债务管理,乃至财政体制,都推出了改革举措,并且步伐很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说。“2014年财税体制改革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整体规划、分类实施原则指导下的破局性改革,达到了为新一轮深化改革起好步、带好头的目标。”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
2015攻坚之年:改革进入深水区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预算报告对财税体制改革任务、目标等进行了详细报告,其中,第二部分“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板块中,突出了财政支出政策如何保障教育、科技、医药卫生、农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改革的情况,第三部分“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做好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的板块中,专门对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2014年,财政部已全面完成取消下放13项审批事项的任务,取消下放率达到52%;3项前置审批事项全部调整为后置审批,调整率达到100%。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公开了审批事项“权力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将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已决定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对现有审批事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抓好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的落实工作。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研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推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可持续运行。制定出台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研究扩大向全国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在新预算法的理念精神和框架下进行。”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说。他认为,目前新预算法已经是一个比较先进、比较现代的预算管理制度框架,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遇到“问题”和“困惑”时,应该求助于预算法的精神和规定,这也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
三是扎实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并将新购入不动产和租入不动产的租金纳入进项抵扣,相应简并增值税税率。继续调整完善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适当后移征收环节。组织实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制订除原油、天然气、煤炭外其他品目资源税费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结合营改增、消费税等税制改革,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
“2015年的税制改革任务都是硬骨头,得结结实实地打一场攻坚战。”胡怡建认为,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容易改的都已经完成,余下的都是有难度的。譬如营改增,要求2015年完成营改增的四大行业税额大致占营业税的50%,四大行业各有特点,既要统一制度,又要体现行业特点,并且国际上征税实践各有不同,我国缺乏现成制度经验,难度大。改革不仅是减税,有很多项目将增税,消费税、资源税都是增税项目,即使余下的营改增行业减税力度也不会大于前期,减税容易增税难。他建议,2015年税制改革要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前提下,实现优化结构,合理税制目标;在推进实体税种改革的同时,完成修订税收征管法,通过实体法与程序法双轮驱动,来适应经济社会转型,构建公平正义的税法体系;并且既要改革税制,更要推进立法,使改革和立法同步推进。
四是加快财税体制和其他领域的改革步伐。研究提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
“税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等,关系密切,牵一发而关全局”,白景明建议,“财税改革内部要相互协调,推进改革要相互协调,建立联动机制”。白景明强调,财税改革进一步走向深水区,要更加注重科学研究,当前国内外经济运行形势更为复杂,社会结构、社会发展形势也很复杂,理财形势发生了变化,改革举措的推出,必须建立在全面科学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要求,统筹掌握好财税改革的步骤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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