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管理工作、确保乡镇财政资金高效运行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三农”政策、规避财政资金风险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近年来,山东省安丘市财政局以“强两基、促两化”为主线,以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工作为重点,积极创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化。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工作关系。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镇级财政体制的意见》、《镇级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等10多项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财政部门与各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市财政局加强与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使全市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二是优化业务流程,注重实际应用。市财政局先后出台了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制度、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及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镇级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和办法,将财政管理和服务理念渗透到财政收支的方方面面,全市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完善考评机制,突出工作实效。市财政局对镇级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建立镇级财政联系点制度,落实包靠镇街财政工作责任制,将各科室、事业单位督导镇级财政业绩情况与年度财政工作综合考核情况挂钩,年终进行考核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市镇两级财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财政资金信息畅通化。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以信息通达为突破口,建立起覆盖项目申报、立项、批复、预算、公示、资金拨付、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内容的财政信息通报与反馈机制,实现了对镇级财政监管资金、监管范围和监管环节的全覆盖。二是资源共享,监管同步。市财政局在向镇财政所下达资金管理办法和指标文件时,同时抄送市直有关监管部门。市财政局分类登记信息台账,及时下达资金监管信息和检查通知。财政所将每笔资金整个运行过程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反馈。市财政局定期分析研究镇级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现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对市级有关部门直达镇及其以下的财政资金,市财政局根据接收的信息指令财政所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协助开展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建立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各镇财政所建立健全项目及资金监管台账,及时登记镇域范围内各项财政资金的“收、拨、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督促并落实整改。
(三)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化。一是明确公示主体。按照“谁主管、谁分配、谁负责”的原则,资金分配到哪里,就公开公示到哪里,确保政府的钱怎么花、花多少,都让群众清楚明白。各镇财政所、镇直单位和村委会对预算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涉农补贴政策、村级资金收支等情况都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细化公示内容。既对补助性资金的名称、政策依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举报电话等进行公开,又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既对项目资金的名称、立项依据、实施范围、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建设内容、责任人与受益人、工程预决算、资金来源及数量、建设时限、举报电话等进行公开,又对项目批复、资金指标、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三是规范公示形式。对国家的财经法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涉农补贴发放等情况,通过会议宣传、发放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政务公开、宣传网站、“公开查询点”等形式进行公开公示。对于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建设项目和财政资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财政资金巡查经常化。一是建立直接监管机制,强化专业监管。建立财政监督员管理制度,市财政局从14处镇财政所聘请14名财政监督员,对纳入镇级监管范围的各项财政资金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对项目的申报和资金拨付等事项,根据用款单位的项目及资金申请,由财政监督员实地审核提出意见或建议后,财政部门再受理项目申报与资金拨付等事宜。依托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直接参与镇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业务科室全程介入,对资金实行跟踪问效。强化内控安全运行质量,市财政局对镇级财政资金监管情况进行抽查巡查,抽查面均在30%以上。二是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基层监管。各镇财政所聘请870名村会计担任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其熟悉镇村基本现状的优势,积极协助镇财政所对镇域内实施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村干部报酬、村级经费及其他财政资金实地开展监督检查,将资金监管的业务延伸到末端。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源头监管。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实行定编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事前有计划、有预算,事后有评价、有总结。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重点项目支出,实行投资评审、招投标和预决算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对补助性资金,加大抽查核查比例。对项目资金在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竣工、资金拨付、建后管护等环节全程进行监督检查,提高了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财政资金监管常态化。按照“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设施完备”的标准,积极开展创建省级规范化财政所活动。目前,财政已投入560多万元用于改善基层财政办公条件,全市所有14处乡镇财政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财政所标准,其中辉渠镇、郚山镇被省财政厅授予创建规范化财政所示范单位。投入180多万元更新财政信息宣传网站,修订完善市镇两级财政一体化业务平台,利用财政办公自动化平台实现对财政信息的传递与接收,构建良好的财政信息技术平台,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共享,使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便捷、高效。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要求,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为契机,在设置镇财政经济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对镇级财政机构实行“市镇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促进了基层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