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进贤县作为省会南昌市辖县,位于鄱阳湖南岸,地处沿海的内地、内地的前沿,是长珠闽三大经济区块的共同腹地,区位优势明显,产业优势突出。2011年,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贤县列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抓住机遇,唱好保障、管理、实效“三步曲”(组织制度重责任、审批监管重规范、惠民实效重落实),以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以管理规划为基础,以村民自主建设为主体,以村民满意为标准,为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夯实了基础。
组织制度重责任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其他相关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由多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长担任。各部门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步调一致。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撰写工作简报,在门户网站建立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深入动员,让广...
江西省进贤县作为省会南昌市辖县,位于鄱阳湖南岸,地处沿海的内地、内地的前沿,是长珠闽三大经济区块的共同腹地,区位优势明显,产业优势突出。2011年,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贤县列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抓住机遇,唱好保障、管理、实效“三步曲”(组织制度重责任、审批监管重规范、惠民实效重落实),以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以管理规划为基础,以村民自主建设为主体,以村民满意为标准,为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夯实了基础。
组织制度重责任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其他相关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由多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长担任。各部门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步调一致。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撰写工作简报,在门户网站建立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深入动员,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审批监管重规范
一是完善制度,确定标准。为了使项目实施有标准、资金管理有依据,先后制定下发了奖补工作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充实完善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实务和工作流程。并搜集整理了省、市下发的各类文件,统一汇编,下发各乡镇行政村予以借鉴学习,方便操作。
二是自上而下严格执行“三个民”。即:所议之事要符民意,从绝大多数农民生产生活最急需、要求最强烈和最热切盼望解决的问题议起,力争见效快,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能够直接受益;议事过程要求民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做到群众想办的事由群众来议,村民代表必须经民主推荐产生;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民参,从立项、审核到实施、竣工和验收,要由村民代表组成的理事会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跟踪问效。事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勘查、审批工作。对一般性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乡镇委派负责项目的分管领导、村委会主任、乡镇财政所长进行工程规划;对具有较高要求的路桥、水利设施、文体活动场室等建设项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规划设计方案,在项目实施中由县综改办按工程进度及质量标准进行监理。事中严格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乡镇切实做到“三不准”:不准强行向农民下达筹资筹劳指标,加重农民负担;不准强迫农民筹资筹劳建设政府“形象工程”;不准用其他项目来套取奖补资金。在村组项目实施中,由村民理事会和村民代表对筹资筹劳、项目建设、验收及奖补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县综改办、减负办和有关乡镇政府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事后实行跟踪问效机制。由县综改办等有关部门严把立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各环节关口,由县综改办利用县国库支付中心管理平台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县综改办认真组织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先由乡镇组织自查,再由县级审核,县综改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各乡镇自查验收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县级验收组采取听、看、查、问等方式,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据实验收。
四是严格项目审核审批,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项目审核审批,对乡镇申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县综改办、县减负办进行审核审批,按要求逐级上报。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县综改办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审定资金,由专户直接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专项资金专户,财政所根据县综改办项目资金审批单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村委会出具的正式票据将资金拨付到建设或施工单位,从而有效杜绝了项目资金管理漏洞,使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惠民实效重落实
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的原则,捆绑各项资金,形成资金合力,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仅2013年,全县21个乡镇共申报和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66个,涉及行政村111个,共投入项目建设资金1072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846万元,村民筹资106.78万元,其他119.22万元。奖补项目的实施,使村内主干道和支道得以修建,村容村貌得以整治,卫生设施得以维护,绿化亮化得以改造,公共文体设施得以改善,小型水利设施得以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状况,提高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幸福指数。
二是围绕构建村级公益事业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可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村集体出资,整合阵地建设共同做大村级公益事业。通过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政府激励引导、农民筹资筹劳、社会力量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投入的新机制。
三是围绕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提高了农民群众开展村级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不仅调动了广大村干部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而且对村干部的工作也是一种促动。另外,从项目资金的预算到筹集,从资金的使用到项目完工后的决算,每个运行过程都充分发挥了广大村民的民主议事、民主表决、民主监督作用,提高了村民民主参政意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激发了农民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热情。
责任编辑 李永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