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文秋林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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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这是党中央科学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新的一年财政工作提出了根本遵循。岁末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财政成为本次抗击疫情的重要力量,并且在复工复产和推动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程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明确防控救治责任,奠定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的基础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影响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切实保障抗疫所需医疗设备设施、救治药品、防护用品和其他医疗开支,国家先后投入上千亿元抗疫专项资金,从根本上保障了抗击疫情的资金需求,并加强对抗疫资金使用的管理,为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果断明确新冠肺炎救治财政责任。我国正常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患病治疗费用由医保和个人分担。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性,为保证传染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救治,1月22日,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各地医保及财政部门必须确保确诊新型冠...
201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这是党中央科学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新的一年财政工作提出了根本遵循。岁末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财政成为本次抗击疫情的重要力量,并且在复工复产和推动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程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明确防控救治责任,奠定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的基础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影响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切实保障抗疫所需医疗设备设施、救治药品、防护用品和其他医疗开支,国家先后投入上千亿元抗疫专项资金,从根本上保障了抗击疫情的资金需求,并加强对抗疫资金使用的管理,为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果断明确新冠肺炎救治财政责任。我国正常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患病治疗费用由医保和个人分担。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性,为保证传染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救治,1月22日,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各地医保及财政部门必须确保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得因为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针对新冠肺炎确诊出大量疑似患者同样需要救治的现实,又联合发文,规定对按程序确定的疑似患者(包括异地就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要求各地动态调整医保报销范围,协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耗材采购与价格监测工作,建立信息收集上报制度。
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财政的要求。以武汉市为例,其对疫情期间所有发热门诊患者、隔离点收治人员和康复驿站观察人员(含出院后复查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直接由政府承担;疫情期间住院诊治的各类新冠肺炎病例,发生的费用在扣除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不足部分由政府负担。不仅如此,政府还按每人每天120元标准提供免费伙食,以保证患者每日营养需要。正是这样一种看似不计成本的财政资金投入,极大地提升了新冠肺炎治疗和防控效果。这既是对党中央“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防疫理念的生动诠释,也是对习近平“积极财政政策要优化结构保民生重点”重要精神的深入落实。而感染人数的有效控制,又在节省庞大救治费用的基础上,使我国得以尽早解除被世卫组织列为疫区的风险,其所获得的正向收益无可估量。
2.切实加强财政抗疫资金使用管理。每当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短期内投入大量资金,资金使用的有效性都将受到挑战。为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合理有效使用,财政部明确要求各地区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资金台账,切实避免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同时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利用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一切违规问题。陕西安康中心医院违规发放补贴事件的查处,就得益于信息公开。为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卫健委又会同人社部、财政部对相关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更加明确地界定一线医务人员范围,强化政策执行中的审核、公示程序,避免违规发放、虚报冒领等行为再度发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各级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开展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推动提升财政抗疫资金使用效果。
确保防控重点支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的要求
本次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中央通过采取强有力的公共卫生措施,有效扼制了新冠肺炎在全国蔓延。但这也构成我国政府今年财政的一项重大支出。据统计,截至3月13日,全国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投入达11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直接投入257.5亿元。这些资金分别用在了哪些地方?使用效果究竟如何?
1.“两个兜底”提振各方信心。疫情防控资金具体使用去向多样,中央指导组要求把医疗救治工作摆在第一位,在科学精准中下功夫。据此,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在第一时间实行了针对医疗救治的“两个兜底”:一是及时拨付保险基金和财政抗疫专项资金,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以及疑似患者检测、隔离所需费用,一律由财政兜底,从而确保所有确诊和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二是对企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实施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及时予以安排。这两项兜底的政策,成为两颗“定心丸”,让患者和相关企业消除了顾虑,增强了信心,从而有力推动了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2.“不惜血本”增强救治能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能力至关重要。针对疫情暴发初期湖北和武汉定点救治医院病床和医疗设施严重不足的现实,国家迅速投入巨资,以无可比拟的速度,快速建起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同时联合社会力量建立方舱医院,使救治能力得到极大增强,分别满足了重、轻症患者救治和疑似病例观察所需。启动建设方舱医院,正值武汉疫情最严峻的时候。当时武汉的医院一床难求,上万病人滞留在家庭、社区和社会上,无法及时收治。如果这些人得不到收治,控制疫情就是一句空话。艰难时刻,中央提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抗疫方针,区分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和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实行分类集中收治。一个多月时间里,方舱医院累计收治轻症患者1.2万余人,有效解决了收治难题,扭转了一度极为被动的防治局面,也让公共财政福利惠及所有阶层,从而极大地提升了财政抗疫资金的使用效果。
3.多措并举激励“一线卫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是名符其实的一线卫士。针对前期医用防护物资短缺的现状,为切实避免医护人员遭受感染,保障一线医护人员生命安全,财政通过加大对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支持,对相关企业的产品实行集中统一采购,优先满足广大医护人员需要。同时出台保障一线医务人员经济利益的系列举措,如规定“参加抗疫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为工伤”;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300元临时性工作补助;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再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同时确保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据初步统计,全国各地援助武汉的医护和防疫工作者约5万人,加上湖北本地医护人员,总人数高达12万,按平均300元/天标准,光这一项开支每天就是3600万元。无疑,这些费用支出都是以国家财政作为后盾,也有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符合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根本要求。
4.绿色通道保障科技战“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尤为关键。自疫情发生以来,相关领域科研人员立刻围绕一线疫情防控需求确定重点突破方向,从诊断试剂提质到治疗药物增效,从病毒索源认知到新型疫苗研发,部署新型肺炎科技攻关专项;科研管理机构开辟科研项目绿色通道,切实保障科技战“疫”的资金需求。这些项目的背后都是以财政科技专项为支撑,相关成果的取得必将在全球抗疫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人类最终战胜新冠肺炎病毒构建安全屏障。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的战果
2月底3月初,随着我国境内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党中央适时调整工作重心,提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要求。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上下振奋精神,奋力拼博,勇往直前,攻坚克难。为尽可能减轻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出台30多项涉及财政、金融多部门、鼓励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政策,其中积极财政政策的灵活运用再度彰显了财政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1.巧用政府补贴鼓励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的头两个月,因疫情防控需要,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处于停工歇业状态。停工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不少企业濒临破产,帮助企业尽快有序复工刻不容缓。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依托积极财政政策支撑,通过对企业和居民发放各种形式补贴,使大多数中小企业得以在3月份恢复正常运营。细数这些补贴手段:一是异地返岗补贴。通过政府包机、包车和对企业自用交通工具产生费用进行补贴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员工路途感染的出行难题,使员工尽早顺利到达就业岗位。二是为重点企业员工提供预防中药和其他防疫用品,帮助企业消除早期复工人员聚集隐患。三是给融资困难企业提供贷款利息补贴,推动金融政策落地,更好发挥财政杠杆效应。四是启动政府购买方式,发放一定额度的餐饮消费券、乡村旅游消费券、工会消费券、特困群众消费券和购车补贴等,通过启动消费市场带动居民正常消费行为,推动企业尽快复苏。五是针对疫情期间旅行社因组织境外旅游包机承担的空载损失,按其实际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损失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2.落实减税降费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减税降费历来是各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我国在2019年进行了较大规模减税降费,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冲击,进一步加大了减税降费力度,使企业轻装上阵,尽快恢复正常运营。事实上,还在疫情发生初期,我国就充分利用税收手段优先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增加产能。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实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在疫情防控后期,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又有针对性地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一是阶段性减免小微企业增值税。具体是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境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湖北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减按1%预缴增值税。二是部分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以支持经营场所所有者降低物业租金,进而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三是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具体地,自2020年2月起,各省市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期限不超3个月;对实施缴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适当延迟缴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四是进一步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考虑到疫情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带来的巨大冲击,这些企业如果2020年度发生亏损,亏损结转年限可由5年延长至8年。上述各项政策的落实,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收入,但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对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十分有利,是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提质增效的重要表现。
3.依托财政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基本结束和企业复工复产速度的加快,我国社会经济运行逐渐步入常态,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也需要回归到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对中国具有长期意义的目标上来。要通过增强财政政策的预见性和预防性,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高质量内涵,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此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推动消费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绿色发展和包容性发展”建立财政专项引导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加大对上述相关领域的投入,全面提升社会资金使用效果。同时,要针对一些历史欠账和薄弱环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克服财政收入下行影响,切实保障基层“三保”所需。要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提升财政支出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当前尤其要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的脱贫攻坚到了攻城拔寨、全面收官的阶段,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不折不扣完成剩余脱贫任务。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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