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0 作者:尹继杰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财政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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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和衷共济,砥砺前行。随着中央财政对少数民族地区财政的扶持,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财力逐步增强,财政收支逐年增加。70年的兴安财政,伴着伟大祖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鼓点,宛如穿越一段时空隧道,置身于一片全新的天地:一个“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公共服务型财政,如和煦的春风沿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拂面而来!
收支增长突破数百倍
打开《兴安盟财政志》,可以看到这样一组数据:198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兴安盟恢复建制,1981年1月1日起建立盟一级财政。当年一般预算收入为2234万元,1990年全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实现了11293.2万元;1981年全盟地方财政支出完成6277.4万元,支出总量在2001年突破10亿元大关,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实现117582万元。2018年全盟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889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59592万元,按可比口径收入是1981年的308.37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47856万元,是1981年的421.81倍。
从发展历程看,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成立,按原税制组织收入,主要来自工商业税和农业税,自收自管。1948...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和衷共济,砥砺前行。随着中央财政对少数民族地区财政的扶持,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财力逐步增强,财政收支逐年增加。70年的兴安财政,伴着伟大祖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鼓点,宛如穿越一段时空隧道,置身于一片全新的天地:一个“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公共服务型财政,如和煦的春风沿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拂面而来!
收支增长突破数百倍
打开《兴安盟财政志》,可以看到这样一组数据:198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兴安盟恢复建制,1981年1月1日起建立盟一级财政。当年一般预算收入为2234万元,1990年全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实现了11293.2万元;1981年全盟地方财政支出完成6277.4万元,支出总量在2001年突破10亿元大关,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实现117582万元。2018年全盟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889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59592万元,按可比口径收入是1981年的308.37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47856万元,是1981年的421.81倍。
从发展历程看,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成立,按原税制组织收入,主要来自工商业税和农业税,自收自管。1948—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统一全区税收,一切财政收入统一缴入自治区金库。新中国成立后,兴安盟财政翻开了新的一页,财政实力提升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950—1980年。兴安盟原所辖各旗县市虽然行政隶属关系历经变更,但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财政收入结构有明显变化,税收收入所占比重逐年提高。全盟财政收入累计26860.2万元。
1981—1993年。总额分成体制时期,兴安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累计96222.3万元,其中,1990年全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是1980年财政收入的10倍。
1994—2018年。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分家分税”,县级与乡镇“分灶吃饭”,同时实行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调动了各级政府加强财源建设、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兴安盟一般预算收支快速增长。全盟财政收入从1994年的9075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359592万元,25年增长39.62倍;财政支出从1994年的40678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2647856万元,增长65.09倍。
民生支出占比七成以上
分税制管理体制实施前,兴安盟财政由于收入总体水平不高,支出基本处于保证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这一水平。1994年分税制实施后,实现国税、地税分流,兴安盟财政收入和支出有了巨大的变化,财政支出从“保运转”转移到了“保民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安盟财政坚持公共财政属性,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70%以上,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2018年,兴安盟财政支出264.8亿元,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为76.41%。
城乡教育“全保障”。1950—1993年,先后在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和文教事业费类级科目下设“教育事业费”款级科目,1994年起,单独设“教育事业费”类级支出预算科目。其后,教育事业支出不断增长,2018年教育支出就达304801万元,是建国初期44年投入总和的5.47倍。增加义务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执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两补”政策,加快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及“校安工程”。织好教育扶贫网,兴安盟本着“再穷不能穷教育”的思路, 以教育工作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工作基调,将教育扶贫工作摆在脱贫攻坚的首位,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实施“三提一补一免”政策。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近几年来,全盟投入近2亿元,搭建教育城域网、云平台,百兆光纤进校园,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水平均衡,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兴安盟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得到优化,专业素质得到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趋向均衡,真正实现“学有所教”。
文化体育“广受益”。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共享党的十八大以来带来的文化发展成果,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对博物馆、纪念馆(一馆三址)、公共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设施免费开放和对大型体育馆投入低收入补助,共投入免费开放补助5243.3万元。强化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提高乌兰牧骑基本建设,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深入到农村牧区、边防哨所、车间学校、城镇社区演出,共投入乌兰牧骑专项资金3274.6万元。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先后申报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3889.5万元。大力支持全域旅游发展,2017年以来旅游发展基金等投入7269万元。
社会保障“全覆盖”。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障制度,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1998—2010年,累计支出社会保障基金补助资金11.92亿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安盟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力,参保范围逐步扩大,待遇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一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障支出力度逐年加大,城乡待遇保障标准逐年提升,人民群众生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据统计,2018年全盟城乡待遇保障支出7.55亿元,支出累计增长35.79%。企业离退休待遇发放平稳,享受待遇水平大幅提升。2018年,全盟企业离退休养老金支出30.1亿元,人均养老金由2013年的1586元/月增长到2119元,累计增长33.61%。多措并举推进健康扶贫,重点解决农村牧区因病至贫、因病返贫人群如期脱贫。二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形势。从2016年起在全国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对纳入示范培训的人员按照每人3000元/次的标准给予补助。三是全力落实医改方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统筹发展,逐步实现高龄老人津贴普惠制,同时,对残疾人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再就业税费优惠等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脱贫攻坚“破难题”。兴安盟财政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最大的发展机遇。2012—2018年中央、自治区、盟本级共投入扶贫资金45.7亿元。一方面,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使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2017、2018两年全盟共整合涉农涉牧资金21.1亿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兴安盟产业扶贫人均投入1.25万元,人均年收益0.22万元。2016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通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投入兴安盟85659.79万元补助资金,下达危房改造任务数40855户。另一方面,织好“三张网”:织好教育扶贫网,增强自我“造血”的内生动力,阻断代际传贫;织好健康扶贫网,解除大病患者就医负担;织好生活救助网,让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有保障。近3年全盟稳定脱贫23.6万人,贫困人口收入年增长16%,高于全盟农牧民人均收入增幅2个百分点。
乡村振兴“重落实”。近年来开展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等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基础,2008年以来累计投入各类财政奖补资金26.9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及农牧民筹资12.1亿元,建设一事一议、美丽乡村、扶持集体经济、田园综合体等项目5688个,全盟农村牧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农村牧区整体形象显著提升。2016年至2019年8月,财政投资27.8亿元,打通不通畅嘎查村232个,实现全盟嘎查村通畅率达到100%,打通不通油路水泥路撤并村16个,启动县乡公路改造工程707公里,新建桥梁13座4148延米,有效提升了农村路网通行能力,改善了沿线农牧民出行条件。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改革创新激活动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兴安财政勇立潮头,锐意创新,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作为推动财政工作的第一动力,促进了财政事业不断发展。一方面把“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作为理财方针,另一方面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人性化”作为理财最高目标,近年来相继打出了推进改革与创新管理的“组合拳”。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体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严格编制“四本预算”;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盘活、用好,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健全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逐步使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在全盟范围内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对账及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上线运行。
落实税制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积极落实“营改增”税制改革工作,实现税制平稳转换,及时调整盟与旗县市增值税收入划分,及时对相关预算管理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好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坚决将减税红包发放给企业和个人,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更好地发挥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围绕“去杠杆”,强化政府性债务管控;围绕“降成本”,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围绕“补短板”,加大民生资金保障力度。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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