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9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储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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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提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指示要求。五年来,江苏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要求,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扣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财税体制改革等着力点,全力以赴促发展,积极探索谋创新,主动作为抓落实,推动全省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有力支撑。
发力“经济强”,推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支持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2016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创新驱动高地。2014—2018年,省财政安排20亿元,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一所两制”、项目经理制等改革,培育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已累计转移转化技术成果3500多项,衍生孵化企业720家。出台企业研发投入普惠性补助政策,2017—2018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1亿元。出台工业企业技改综合奖补政策,“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20亿元,依据企业技改投入和新增税收贡献情况给予奖补。2015—2019年,省财政累计安排47亿元,围绕省定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提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指示要求。五年来,江苏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要求,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扣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财税体制改革等着力点,全力以赴促发展,积极探索谋创新,主动作为抓落实,推动全省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有力支撑。
发力“经济强”,推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支持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2016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创新驱动高地。2014—2018年,省财政安排20亿元,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一所两制”、项目经理制等改革,培育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已累计转移转化技术成果3500多项,衍生孵化企业720家。出台企业研发投入普惠性补助政策,2017—2018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1亿元。出台工业企业技改综合奖补政策,“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20亿元,依据企业技改投入和新增税收贡献情况给予奖补。2015—2019年,省财政累计安排47亿元,围绕省定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实施省“双创计划”“产业人才高峰行动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推动形成“培育引进一批人才、发展一批企业、带动一批产业、催生一批经济增长点”的链式效应。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将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落实到位,全面取消省级立项的直接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16—2018年,全省每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均在1000亿元以上。今年以来,江苏各级财税部门全力推动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1—9月,全省累计减税1335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加了居民收入,激发了市场创新和发展活力。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财政于2015年创新推出以“两无四有”(无担保、无抵押、有订单、有现金流、有会计核算、有纳税记录)为审贷标准的“小微创业贷”。截至2019年9月,“小微创业贷”累计发放贷款873亿元,支持小微企业4.47万户次,平均利率4.98%,相关做法被推荐为国务院大督查典型经验。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2015—2019年,省财政安排597亿元,支持高铁、公路、港口、航道、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安排225亿元,支持新一轮淮河治理、长江干流河道、太湖水环境整治等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因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较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江苏省获得国务院表扬激励。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充分发挥PPP模式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的作用。截至2019年8月,全省已有318个PPP项目落地,总投资6321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投资5395亿元。
推动区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南北发展不平衡是江苏比较突出的矛盾,省财政不断加大对苏北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15年以来每年对苏北的转移性支出均超过1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520亿元支持苏北六大关键工程,增强苏北地区发展内生动力。支持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开展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对省级特色小镇建设给予奖补。支持建设29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综合运用财政补助、信贷、信保、贴息等政策,推动江苏开放型经济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的方向发展。“一带一路”交汇点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定位,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推进交汇点建设的意见》,大力支持实施国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拓展、国际产能合作深化、重点合作园区提升、丝路贸易促进、人文交流品牌塑造五大计划,推动交汇点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倾力“百姓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近年来,全省公共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省级财政民生支出比重达80%。
推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1.2亿元,比“十二五”增长31%。管好用好扶贫资金,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经济薄弱村、重点片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综合运用发展特色产业、鼓励互助合作、优化资产配置、创新金融扶贫等帮扶措施,有效解决了因病致贫、“造血”功能不足、贫困代际传递等扶贫难点。截至2018年底,全省按年收入6000元标准累计脱贫199.4万人,72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18万元。
支持改善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省财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四化”同步要求、推进农民按城镇化规律集中居住的部署,把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作为解决苏北相对贫困问题、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主动研究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给予重点保障。2018—2022年,省财政将投入补助资金近500亿元。此外,还通过加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倾斜力度,筹措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收益资金,给予支持。
推动就业创业富民和社保惠民。完善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的财政政策体系,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支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新推出“富民创业贷”,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及时足额落实社保提标、提档、提补政策,2019年,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提高到超过28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48元。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支持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每年全省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均保持在18%左右。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助学体系,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支持“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江苏是国家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省财政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健康江苏建设取得实效。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5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75元。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完善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激励机制,支持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聚力“环境美”,支持呵护打造绿水青山
支持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支持实施“263”环保专项行动,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省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支持太湖水污染治理。支持推进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和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破解“重化围江”和苏北小化工问题。
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江苏2013年被确定为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省份,2014—2018年,共安排资金40亿元,支持全省6300个村庄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积极推进“厕所革命”,2016—2018年,省财政安排6.3亿元,支持完成农村改厕86.2万座,2018年全省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近94%。
构建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补偿转移支付,2015—2019年,省财政累计安排转移支付资金75亿元,对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自然保护区等15类区域,按照因素法测算分配资金,并对生态保护工作成效较好的地区予以奖励。在全国率先出台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按照“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实行上下游“双向补偿”。出台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强化市县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致力“社会文明程度高”,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不断加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支持文艺精品创作,确保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运转,推动江苏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支持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出资设立省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突出社会效益优先原则,从现代企业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管理、绩效考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方面,着力加强省级国有文化企业管理。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其交换共享水平,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共建机制。出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建立资金申报单位承诺、政府部门事前告知、事中事后加强监管的管理机制。上线运行涉企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信息进行历史追溯和比对验证,有效防范虚假申报、重复享受补助等问题。对在资金申报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视情况采取将失信行为录入信用档案、一定期限内不予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等失信惩戒措施。
支持平安江苏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任务需要,积极支持做好打击违法犯罪、防控重大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符合江苏实际的现代财政制度
优化财政体制,更好发挥省级和市县“两个积极性”。2017年,根据全面营改增和央地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调整完善了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促进财力向市县倾斜,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9年,提请省政府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理顺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巩固提升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深化预算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四本预算”框架,“四本预算”收支及线上线下平衡情况全部报送人大审议,省人代会财政报告满意率逐年提高,2019年达97.9%。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出台《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家建立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省本级国库现金和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存放实行公开招标,全面实现省级行政和参公单位基本账户零余额化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机制,2015年至今已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5968亿元,其中置换债券8751亿元、新增债券6081亿元、再融资债券1136亿元。
抓好政策落实,全力确保国家重大税制改革平稳落地。近年来,江苏省按照国家部署,完成了营改增、资源税、环保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税制改革。平稳推进综保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苏州工业园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启运港退税等改革试点。鼓励各地开展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试点。
推进财政依法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政策效果、财政资金效益和财政管理效能
江苏省2016、2017连续两年被列为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受到国务院表扬激励。
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每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推动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出台《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进专项资金改基金,省政府投资基金自2016年3月开展投资业务以来,已发起设立基金53支、出资参与国家基金2支,已投资项目570个、金额525亿元。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对政策性强、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2019年,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省级到2020年底、市县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调节和支持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有金融资本。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设立。建立全省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制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推进依法理财和财政“放管服”改革。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实现了指标考核、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涉法涉诉管理、行政审批改革、法治宣传教育6个“标准化”,相关做法被财政部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推广。建立并向社会公开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全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及行政权力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收费。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并向全省推广,有效解决了批量集中采购周期长、小额零星采购效率低等问题。开展省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扎实推进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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