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9 作者: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吴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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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党中央反复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全国工作重中之重。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狠抓政策落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响鼓重锤 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重要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共同推进。目前,脱贫攻坚进展符合预期,成效明显。2018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为1660万人,连续6年每年减少1000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从10.7%下降至1.7%。全国832个贫困县,2017、2018年先后有153个、283个已宣布摘帽。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2018年底,“三区三州”仍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2万,贫困发生率8.2%...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党中央反复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全国工作重中之重。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狠抓政策落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响鼓重锤 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重要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共同推进。目前,脱贫攻坚进展符合预期,成效明显。2018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为1660万人,连续6年每年减少1000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从10.7%下降至1.7%。全国832个贫困县,2017、2018年先后有153个、283个已宣布摘帽。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2018年底,“三区三州”仍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2万,贫困发生率8.2%,全国还有98个县贫困发生率超过10%。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薄弱环节,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的全面完成。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要把握脱贫攻坚形势,一鼓作气、顽强作战,持之以恒抓好财政扶贫工作落实,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要夯实脱贫攻坚投入保障。在继续加大对“三区三州”支持力度的同时,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部分,主要用于“三区三州”之外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0.95亿元,较上年增长18.85%,实现连续四年新增200亿元、2016年以来年均增长28.6%。2020年继续保持较高增幅,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领域突出问题。盯紧重点任务,坚持现行目标标准;立足财政部门职能,落实好资金政策要求,要进一步优化扶贫资金投向,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突出的地区倾斜;加强与行业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掌握“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底数,算好资金投入账,把好财税政策关。
三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合理有序发债筹资,2019年要基本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任务。积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融资归还偿还,要严格按照计划分批偿还贷款,确保规范调整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的政策落实到位。扎实推进搬迁户后续扶持,重点是围绕搬迁群众增收,研究支持搬迁安置区根据资源禀赋,发展优势特色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支持城镇和工业园区安置的搬迁群众就近转移就业。
四是进一步提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2019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进行专门安排部署。监控平台反映的资金分配下达、地方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也将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日常工作通报的数据来源。
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互促互生。促进产业兴旺是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有力抓手。推进产业振兴,要以三个“聚焦”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聚焦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2019年,中央财政按照机构改革有关部署,整合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安排683.07亿元,支持各地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今年6月,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政策目标、资金使用管理和支出范围等要求。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投入保障,切实承担起农田建设支出责任,探索多元筹资机制,为稳粮保供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大力支持现代种业发展,种业是农业的“芯片”,谁抢占了世界种业科技创新的制高点,谁就能占据主动。我国种业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水稻、小麦、大豆、油菜等大宗作物用种,实现品种全部自主选育,但是部分关键领域仍受制于人,存在潜在风险。深挖种业发展潜力,重点选育和发展特色明显、经济附加值高的作物种子,建设具有特色的优势基地,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既要有种业“航母”,也要有“舰载机”,发挥上下协调、战略协同作用,集中优势资源,打造中国农业种业“强芯”。
二是聚焦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质量兴农之路,要做好“特”字文章,加快培育优势特色农业,打造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立足农业产业阵地,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好产业强镇,推进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农业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和绩效导向,谁的特色产业做得好,谁的涉农资金用得好,就予以倾斜支持,鼓励积极探索、常做常新,在支持方向、力度、节奏上,不搞千篇一律,体现奖优罚劣。
三是聚焦提升产业发展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培育产业发展动能。夯实产业发展“硬实力”,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2019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关于“到2020年基本完成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实际,2019年起,将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纳入了水利发展资金支持范围,今年测算安排63.51亿元支持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快推进机制建设,重点是创新投入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奖补机制等;今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重点安排237.15亿元持续支持各地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累计拨付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30多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等方面。建立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支持恢复农业生产,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产业发展“软实力”,支持培训现代农民,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家庭经营为特点的小农生产在我国历史上曾长盛不衰,现在也没有过时。在鼓励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要研究完善针对小农生产的扶持政策,加强社会化服务,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中央财政支持社会化服务自2013年开始试点,到2017年在全国推开,由最初的5亿元增加到40亿元,体现了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增强。今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选择2—3个关键环节和领域,提供以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支持乡村绿色发展 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道路。要聚焦工作重点,打好绿色发展“组合拳”,把该治理的治理到位,把该减的减下来,把该退的退出来,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一是大力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厕所问题不是小问题,要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有关部署,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实施整村推进,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户厕改造、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农村因地制宜普及卫生厕所,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贯彻落实总书记在2017年初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7—2019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资金100亿元,共支持390个畜牧大县整建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其中,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60亿元,用于支持220个县新建、119个县续建,实现了中央财政支持畜牧大县整县治理全覆盖。同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运行有效的处理模式,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确保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今年1月,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对禁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作出了明确安排。坚持“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原则,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捕工作给予奖补,对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四是支持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高度重视水资源短缺、地下水超采问题,从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妥善应对华北平原地下水超采及地面沉降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2014年起,中央财政在河北省启动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并不断扩大支持范围,2019年首次将天津纳入支持范围。1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北京、天津、河北到2022年,城镇力争全部实现采补平衡。持续扩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通过加强灌区续建配套改造、河湖整治疏浚、水源置换、相机实施河湖生态补水等水利工程措施,有效应对华北平原地下水超采及地面沉降,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协调推进农业农村改革 促进乡村组织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开创乡村组织振兴新局面。
一是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级组织是农村基层工作的主体和基石。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2016年,中央财政会同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经费保障的范围,包括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支出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等。对保障标准、经费来源、管理监督、考核督促等内容做出安排部署,确保村级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要适时研究提高标准。2019年1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等必要支出。
二是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自2016年起,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部分省份财政部门、组织部门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至28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2018年11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在总结前三年试点经验并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全国开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并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计划到2022年,中央财政在全国范围内扶持10万个左右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和村集体经济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新型发展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农村经济振兴和组织振兴双促进。
三是扎实推进农垦改革。农垦是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把握关键环节,突出支持重点,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将农垦全面纳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在安排相关涉农资金时,充分考虑了农垦改革发展的因素,稳步加大投入,支持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按照先改后补、早改早补、以补促改的原则,对于完成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地方予以资金支持。将包括农垦职工和垦区居民在内的社会成员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要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应,坚持高质量绿色发展方向,支持北大荒农垦集团和广东农垦打造成一流的大企业、大基地、大产业、大品牌。
四是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扩大试点范围。以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为统领,以项目承载机制为手段,以“扩面”扩展改革思路、“集成”充实试点内容、“提速”推广成熟经验为路径,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新样板。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财政再困难也要优先保证农业支出,开支再压缩也不能减少‘三农’投入”。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
一是坚持优先保障。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尤其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财政要向‘三农’倾斜,逐步解决历史欠账较多的问题”。在支出安排上真正体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2019年,中央财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在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的基础上,在总量上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1.11万亿元,资金重点保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硬任务。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任务清单设置,促进权力下放。强化省级部门实施整合的主体作用,不能只当推进改革的“二传手”,更要当好“主攻手”。加强指导培训,完善政策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做好绩效评价和改革督导,确保基层能落实、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土地出让收益长期以来“取之于农、用之于城”问题的重要指示,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四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统筹运用信贷、保险、基金等多种工具,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切实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快建立覆盖主要农业县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全面开展以适度规模经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的信贷担保服务。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努力建立多层次、高保障、符合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体系。用好用活中国农垦产业基金、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基金、现代种业基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等农业领域政府引导基金,落实涉农税费减免政策,带动农业领域社会投资。
五是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稳步推进农业生产、水利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步厘清中央和地方的投入责任,共同夯实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六是改革创新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和评价,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和使用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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