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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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汇报
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汇报,要求确保为企业减负担、为发展增动能。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前8个月全国减税降费1.5万多亿元,促进了企业减负、居民增收和就业增加,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对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六稳”、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据测算,全年减税降费总额将超过2万亿元。下一步,一要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进一步治理违规涉企收费。二要指导各地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落实省级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基层财政困难地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减轻部分地区财政压力。三要研究进一步推改革、促发展、增就业措施,聚焦鼓励创业创新,研究对制造业重点行业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和后劲。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汇报
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汇报,要求确保为企业减负担、为发展增动能。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前8个月全国减税降费1.5万多亿元,促进了企业减负、居民增收和就业增加,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对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六稳”、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据测算,全年减税降费总额将超过2万亿元。下一步,一要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进一步治理违规涉企收费。二要指导各地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落实省级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基层财政困难地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减轻部分地区财政压力。三要研究进一步推改革、促发展、增就业措施,聚焦鼓励创业创新,研究对制造业重点行业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和后劲。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
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主要内容:一是加大授权力度。按原规定,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转让、无偿划转或者对外投资等事项,需要按权限逐级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批或者备案;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需要逐级报财政部办理。为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效率,《通知》将原由财政部管理的上述事项,授权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办理。二是整合现行规定。现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涉及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收益等环节管理规定。为了使科研人员通过一个文件全面掌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求,《通知》整合了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国有资产使用、处置、评估、收益等管理规定。在资产使用和处置方面,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批或备案;在资产评估方面,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在收益管理方面,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
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落实便民惠民举措;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清理规范农业保险市场,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保险条款和费率拟订机制,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优化保险机构布局,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指导意见》要求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政策,探索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加强农业保险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深度贫困地区,并逐步向保障市场风险倾斜。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代补予以支持。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在制定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时,要注重引导和扶持农业保险发展,促进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保,帮助保险机构有效识别防范农业风险。
加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
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引导资金支持以下四个方面: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引导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主要有:地方基础科研条件情况及财力状况(占比40%),地方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情况(占比3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占比30%)。引导资金计算分配公式如下:某省引导资金预算数=某省分配因素得分/∑各省分配因素得分×引导资金总额;其中:某省分配因素得分=∑(某省分配因素值/全国该项分配因素总值×相应权重)。
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现阶段补助经费支持方向包括: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财政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补助资金按规定据实结算;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公式为:某省份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
财政部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将金融机构的实收资本按出资来源分为国家资本、国有出资、国有绝对控股出资、国有实际控制出资和其他出资5类。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和管理机关为同级财政部门。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按照统一规制、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依法确认金融机构国有产权归属、理顺产权关系,核发产权登记证(表);监督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出资和产权变动及处置行为;对金融机构产权被司法冻结等产权或有变动事项进行备案;监督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经营状况;统计、监测、汇总和分析国有金融资本占有、使用和变动情况;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情况与产权变动状况分析报告。
我国向WTO提交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第7份出价清单
10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经由我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WTO)代表团,向WTO提交了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第7份出价。本次出价首次列入军事部门,增加了7个省,出价范围涵盖了除自治区外的全部26个省和直辖市,新增了16家国有企业和36所地方高校。同时,增列了服务项目,调整了例外情形。这份出价是我国加快加入GPA谈判进程的重大举措,充分展现了我国扩大开放的形象,表明了我国加入GPA的诚意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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