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浙江被确定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省份,这既是中央的信任,也是浙江的责任。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国家部委的指导下,浙江坚持先行先试,周密部署、克难攻坚,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为全国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了经验。截至2019年9月,全省首批40家企业已基本完成股权划转,共划转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58亿元。
精心谋划 稳妥推进
(一)精心谋划准备,制定试点方案。2018年被确定为试点省份后,浙江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在深入调查摸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情况、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制定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实施方案,就划转范围、对象、比例、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同时,考虑社保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专业化投资运营的需要,选择省国有独资企业——省财务开发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并要求其对划转的国有资本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以确保社保资产安全。
(二)统一认定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地方国有企业类别众多、构成复杂,市县政府对划转对象口径理解不一,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带来分歧。为此,浙江省按照“积极审慎,分类甄别,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考虑全省国有资本现状和企业发展实际,对市县划转对象慎重地进行梳理筛选,统一认定标准。如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定义区分公益类企业;划转一级企业国有股权,并以企业合并报表口径认定企业规模;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可以不划转本级而划转所属二级企业国有股权。这些做法既符合中央文件精神,又贴近地方实际,既积极又稳妥,得到了财政部的认可,并将其吸收进新出台的操作办法中。根据统一的认定标准,最终确定了107家试点划转企业,涉及划转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820.02亿元,因部分企业正在改制过程中,经向财政部请示后,2018年暂缓划转部分企业,首批先行划转40家企业。
(三)确定表决授权,完成股权划转。股权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是划转中难度最大、不确定性最多、时间最长的一个环节。国发〔2017〕49号文件对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具体操作还有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地方。对此,浙江不等不靠,主动探索对策措施,明确对国有独资企业,在确保分红权和处置权的基础上,可以由承接主体授权国资委代为行使划转股权的股东会表决权,重大事项需事先告知并充分听取承接主体意见。这既维护了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的权利,又有利于保证划转企业正常经营,从而顺利地推进划转工作。
(四)明确分红收取,保障社保收益。为确保承接主体对划转企业的分红权,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浙江省根据国发〔2017〕4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收益口径、收缴程序等事项,并与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做好衔接,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能落地。如考虑到个别划转企业原国有股东可能会因特殊原因延期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为保障划转股权的收益权,明确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作为完成划转时点;无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以双方签署划转协议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下达划转通知为完成时点;对已完成划转股权的企业,承接主体即可享有收益权。再如,考虑到国有独资企业除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外,一般不分红,明确承接主体对划转企业按划转比例享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部门在收缴国有资本收益时,一并代收并划解至承接主体,确保股权分红收益及时足额到位。
协同配合 同向发力
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协同配合、同向发力。
第一,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从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试点工作,要求财政、人力社保、国资等部门紧密配合、协同联动,抓紧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编制好试点方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为全国多做贡献。试点过程中,财政部相关司局多次到浙江实地调研指导划转工作,讲解中央文件精神和试点要求,帮助解决试点中碰到的难题,既提要求又教方法,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第二,部门协同配合是基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资委、浙江证监局等部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任务清单,共同抓好落实。对试点中碰到的具体问题,主动沟通,立足各自职能积极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浙江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虽然不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但对试点中碰到的税务、工商登记等问题,也积极协商研究,并向国家部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这些都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承接主体主动对接是保障。作为承接主体,省财务开发公司安排得力人员,建立工作专班,主动对接被划转股权企业的各国有企业股东,做好国有股权划转承接相关工作,对遇到的问题积极稳妥地予以解决。同时,认真履行财务投资者的责任,提前谋划划转股权的后续管理。在这过程中,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中央国有资本划转的承接主体,不仅对浙江省股权划转承接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还帮助对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划转中的难题。
持之以恒 深化改革
全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任务部署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划转工作进入全面推开阶段。下一步,浙江将在巩固深化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克难攻坚,持之以恒做好后半篇文章,努力为全国贡献更多的浙江经验。
(一)抓全面划转。加强政策培训,推动市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策水平。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税务局纳入划转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并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划转目标任务。
(二)抓督查考核。针对试点中市县工作不平衡的问题,结合社保基金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市县划转工作考核机制。将“按规定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目标”列入市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将市县划转工作时效性和完成率作为具体考核指标,鼓励市县积极有序推进划转工作。
(三)抓后续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划转股权后续管理制度,研究建立承接主体权责明晰、运营独立的管理模式;制定划转股权及收益充实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承接主体运营划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管理等制度,确保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刘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