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采购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武汉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在简化程序、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促进公开、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等方面狠下功夫,努力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积极助力武汉打造国内一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在“放”得开上下功夫 着力优化程序、提高采购效率
下放审核权限,优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网络备案管理,取消对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文件、信息公告、专家抽取等非法定事项审核,推行网上审核,实行限时办结。2019年3月,将区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核管理授权各区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提高采购限额标准,扩大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制定出台《武汉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优化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行采购。
建立预采购和滚动采购制度,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实施预采购制度,对符合规定情形、需要预先启动采购程序的项目,采购人在年初未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未办理预算...
政府采购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武汉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在简化程序、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促进公开、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等方面狠下功夫,努力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积极助力武汉打造国内一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在“放”得开上下功夫 着力优化程序、提高采购效率
下放审核权限,优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网络备案管理,取消对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文件、信息公告、专家抽取等非法定事项审核,推行网上审核,实行限时办结。2019年3月,将区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核管理授权各区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提高采购限额标准,扩大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制定出台《武汉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优化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行采购。
建立预采购和滚动采购制度,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实施预采购制度,对符合规定情形、需要预先启动采购程序的项目,采购人在年初未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未办理预算调整手续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采购单位可预先启动采购程序。
在“管”得好上下功夫 着力依法履责、维护公平公正
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全面升级完善武汉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信息发布平台,将“武汉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三网”无缝对接,形成涵盖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过程、资金支付全过程的采购信息公开链条,实现政府采购信息闭环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利用,针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或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动态预警监控提醒,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集采机构的监督考核和日常检查指导,先后组织对32家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1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结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研究出台《武汉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管理制度机制,推进依法采购。
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近三年来累计办理信访、举报及投诉事项59件,切实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武汉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设置、采购需求编制、评审因素确定、评审专家评审纪律等方面,明确26项禁止事项,并对禁止事项进行细化,列举80条禁止设置内容条款。其中,明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2018年市直各部门在“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2.74万条。
在“服”得优上下功夫 着力完善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份额预算、价格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近三年中小微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市级政府采购总规模保持在80%以上。2018年,中小微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占市级采购总额的86%,较上年增长30%。
实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研究出台《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切实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吸引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14家银行参与,累计对中小企业发放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贷款2.1亿元。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被授予“全国政府采购创新制度奖”。
建立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立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出台《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通用类货物采购操作规程(试行)》,将预算金额小、采购频繁、标准化程度高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其中,涉及计算机设备等通用类货物采购品目10个,车辆维修等服务类采购品目4个。截至目前,入驻“电子商城”的市级采购预算单位570多家;供应商817家,其中中小微型企业732家,占供应商总数的89.6%。
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成本。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参与政府采购的,一律不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切实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组织对2018年11月以前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逐项进行清理,一律予以退还,截至2019年4月底累计清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1707.75万元。
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采取集中授课、网上培训、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政策业务的宣传培训力度。近年来累计组织专题培训10余场,培训4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