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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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
6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的措施,决定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一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推动银行降低贷款附加费用,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票据等融资。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能力。今年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规模要大幅超过去年,力争达到1800亿元以上。三是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降低再担保费率,引导担保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会议还决定,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部分城市开展为期3年的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在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提高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
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6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结合高职扩招,从今年开始,对高职院校国家奖学...
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
6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的措施,决定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一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推动银行降低贷款附加费用,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票据等融资。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能力。今年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规模要大幅超过去年,力争达到1800亿元以上。三是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降低再担保费率,引导担保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会议还决定,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部分城市开展为期3年的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在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提高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
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6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结合高职扩招,从今年开始,对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000人增至1.5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至3.3%;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扩大至23.7%,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至3300元,并同步提高本科院校学生补助标准。同时,设立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从今年起每年奖励2万人。上述政策对包括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一视同仁。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地方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要求提高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比例。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对与消费者(客户)、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代发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并建立业务管理系统的家政企业提供的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
《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公布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财政部首批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含青岛)、浙江(含宁波)、厦门等7省(市),以后年度视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土地储备项目是指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将拟收储或入库土地按照宗地、区域、工作时序、资金平衡等条件适当划分并纳入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后形成的管理基本单元。土地储备项目可以包含一宗地或多宗地;包含多宗地的,应当符合地域相近、整体推进的要求。土地储备项目从拟收储到供应涉及的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土地储备项目应当实现总体收支平衡和年度收支平衡。土地储备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反映项目名称、地块区位、储备期限等基本信息,以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项目成本、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政府净收益等信息,按项目统一配号、统一监管。
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对2019年7月1日前应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补缴时应按原标准征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明确
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将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所征税款由计入“其他所得”项目调整为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未改变该项养老金收入的税负,即个人领取的该项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仍为7.5%,纳税人的税负没有变化;网络红包的征免税政策按照《公告》规定的礼品税收政策执行,即企业发放的具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获奖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要求强化总体要求,创新“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法,突出“五优联动”,聚焦目标任务,创新示范引领,放大资金效应;突出需求导向,优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布局与功能,优化服务体系布局,坚持多元主体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效能;突出功能拓展,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完善强化功能,加强省级统筹,提高服务水平;突出品牌提升,发挥“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引领作用,放大示范带动效应,加强粮油品牌建设,引导科学合理消费;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合力推动落地见效的良好局面,坚持分级负责,强化创新驱动,构建长效机制。
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
财政部印发《财政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明确了动态监控内容、职责分工、动态监控业务需求和预警规则管理、预警信息处理和动态监控情况反馈、监控平台使用与数据管理等工作要求。《工作规程》对于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现监控平台从“建起来”向“用起来”“用出成效”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强化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
财政部印发《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补助资金根据不同支持事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分配: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按照既定补贴标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通过竞争性评审等方式确定示范城市,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根据入围批次,补助标准分别为6亿元、4亿元、3亿元;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中西部省份上报确定的3年建设任务投资额,按因素法分配资金,并按照相同投资额中西部0.7:1的比例,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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