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作者:安徽省纪委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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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突出“快”“实”“紧” 督促推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一是行动“快”。安徽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汇报1月19日全国财政厅(局)长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并于1月29日召开全省财政局长专题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安徽省减税降费工作;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税务局印发《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迅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同时,对于国家出台的重点群体、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安徽省在授权范围内出台的契税、部分车辆车船税优惠政策,省财政厅均在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执行文件,保证受益群体及时享受政策优惠。
二是举措“实”。省财政厅建立工作运行机制,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在减税降费协调工作机制上,对外密切与税务等相关部门联系,加强减免税数据共享和政策落实的联动;对内将“加力减税降费工作推进机制”调整提升为“安徽省财政厅减税降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承担减税降费工作任务的20个处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减税降费政策动态跟踪机制上,针对今...
突出“快”“实”“紧” 督促推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一是行动“快”。安徽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汇报1月19日全国财政厅(局)长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并于1月29日召开全省财政局长专题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安徽省减税降费工作;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税务局印发《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迅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同时,对于国家出台的重点群体、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安徽省在授权范围内出台的契税、部分车辆车船税优惠政策,省财政厅均在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执行文件,保证受益群体及时享受政策优惠。
二是举措“实”。省财政厅建立工作运行机制,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在减税降费协调工作机制上,对外密切与税务等相关部门联系,加强减免税数据共享和政策落实的联动;对内将“加力减税降费工作推进机制”调整提升为“安徽省财政厅减税降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承担减税降费工作任务的20个处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减税降费政策动态跟踪机制上,针对今年“减税降费”规模空前、涉及面广等特点,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对今年各项新增减税政策对全省财政收入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测算,未雨绸缪,确保全省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在优惠政策执行效果评估机制上,省财政厅依托“走进企业”“四送一服”工作机制,建立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税收政策执行的动态评估机制,在原有常规性政策调研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税收政策实施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评估分析。
三是压责“紧”。省财政厅陆续印发《关于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落实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落实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省财政系统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宣传、做好政策公开,创新方式、抓好政策落实,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减税降费过程中上下联动的“合力”,更好地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安徽省落实。同时,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编制《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将国家和省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收录到《清单》中,同时优化升级相关功能,并将到期的政策从《清单》中剔除,做到动态更新。目前,新《清单》已收录适用安徽省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420项。
突出“投”“用”“管” 积极推进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不断加大投入。2015—2018年,中央下达安徽省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加6亿元、年均增长30%,同期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累计增长9倍,年均增加26.5亿元、年均增长114%。2016年国家部署开展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以来,省财政厅制定操作指南,创建“一办法、一方案、三清单”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2016—2018年,安徽省20个国家级贫困县实际整合涉农资金达297亿元。其他相关投入协同发力,2016—2018年,省财政厅累计安排地方债券资金102.1亿元、市县盘活存量资金37亿元用于脱贫攻坚。
二是严格规范使用。省财政厅对省以上专项扶贫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实行“切块下达”,由各地结合脱贫攻坚实际自主确定项目,下放资金项目权限;支持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进涉农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率先在全国建成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安排资金,推进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全面、全过程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激励导向,倒逼扶贫资金精准使用。
三是注重监督管理。省财政厅认真落实财政扶贫政策,坚持将政策、项目、资金向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将资产收益扶贫纳入民生工程;按照“省担大头”的原则,加力推进贫困县“双基”建设;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现行医疗体系,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形势任务,省财政厅及时制定、修订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织密制度笼子;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快速启动全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省、市、县财政系统上下联动,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2018年在全国率先实现资金分配到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录入“两个100%”,支付数据接入比例位居全国第二。整理编印《扶贫资金管理之常见问题分析》,指导市县财政部门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突出“督”“查”“立” 切实履行财政脱贫攻坚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督促推动。把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整治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履行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有力抓手摆上突出位置。牵头制定并会同省财政厅党组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2018年至2020年开展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财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方案》,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拧成一股绳、下好一盘棋,纵深推进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调研督导。与省财政厅党组建立协作机制,推进调研督导良性互动,攥紧“拳头”,同向发力。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和省财政厅定点帮扶工作的调研督导。2017—2018年,先后深入11个省辖市、22个县(市、区)、26个乡镇财政部门和12个行政村进行调研督导;会同省财政厅党组通报3起财政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2017年专项检查发现的扶贫资金问题,及时推动省财政厅约谈相关县政府及财政局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督促问责;并组织对整改落实和追责问责情况进行“回头看”。今年以来,会同省财政厅党组向省纪委监委报送财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件。
三是强化长效治理。针对巡视巡察、调研督导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围绕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督促省财政厅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制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以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督促省财政厅制定扶贫资金“负面清单”,修订《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要求加强脱贫攻坚领域债务风险防范的通知》,不断加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建设。
突出“严”“强”“转”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是严规矩。始终将推进财政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监督工作首位,督促广大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用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加强对省财政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以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行使权力、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注重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动态分析研判财政政治生态,把脉现状,提出对策,推进整改。
二是强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会同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作风大排查大调研活动,围绕调查研究、服务群众、落实工作、文风会风等4个方面排查突出问题;印发《深入开展“三查三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方案》,围绕“查政治上是否做到‘两个维护’,重点监督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工作上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监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决策部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作风上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监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转作风。就“践行‘三严三实’再出发,扎实推进新时代财政作风纪律建设”开展专题辅导,并及时向省财政厅党组提出4个方面12条意见建议,督促广大财政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三严三实”,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深化作风督查,既查老问题、显性问题、共性问题,又查新问题、隐形问题、个性问题,既在基层查问题,又在上面找原因,着力推动省财政厅党组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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