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作者:赵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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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为切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经济工作指导方针,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实施方案、工业去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工业企业降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物流业降成本实施方案等,财政部门深化改革,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成效
去产能方面。针对钢铁、水泥、火电等行业均不同程度存在产能过剩问题,呼和浩特市制定了“自2016年起,通过3—5年努力,依法依规依政策退出钢铁过剩产能55万吨、压减水泥过剩产能70万吨,化解火电过剩产能95亿千瓦时,关闭52户小散企业。初步建立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行业经济效益得到明显好转”的政策目标。在钢铁行业,依法依规依政策退出过剩产能55万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奖补资金,对企业予以补贴。同时,支持企业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转型转产,提高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水泥行业,依法依规淘汰压减过剩水泥产能70万吨,并引导其他生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整合发展。在火电行业,通过向自治区政府申请将呼和浩特市光伏、云计算、新...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为切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经济工作指导方针,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实施方案、工业去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工业企业降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物流业降成本实施方案等,财政部门深化改革,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成效
去产能方面。针对钢铁、水泥、火电等行业均不同程度存在产能过剩问题,呼和浩特市制定了“自2016年起,通过3—5年努力,依法依规依政策退出钢铁过剩产能55万吨、压减水泥过剩产能70万吨,化解火电过剩产能95亿千瓦时,关闭52户小散企业。初步建立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行业经济效益得到明显好转”的政策目标。在钢铁行业,依法依规依政策退出过剩产能55万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奖补资金,对企业予以补贴。同时,支持企业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转型转产,提高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水泥行业,依法依规淘汰压减过剩水泥产能70万吨,并引导其他生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整合发展。在火电行业,通过向自治区政府申请将呼和浩特市光伏、云计算、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增电量与市内富余火电机组进行捆绑,按企业自备电厂模式实施直供电,扩大有效需求,化解过剩火电产能95亿千瓦时。
去杠杆方面。支持通过股权投资降低杠杆率,通过公募、私募基金实现股权融资,督促引导各家银行规范经营降低风险。市财政积极创新机制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工作的管理,确保无一例违约情况发生。同时,向自治区积极争取置换债券额度,及时发挥置换债券效益,缓解政府性债务压力。二是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多种方式融资,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巩固经济向好的局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降成本方面。《呼和浩特市工业企业降成本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20条具体措施,主要从用电、用水、税费、融资、物流等11个方面降低工业企业经营成本。比如,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16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先进技术标准的光伏、生物医药、有色金属重点企业落实电价补贴5600万元。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和林县、托县、武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积极开展“助保贷”融资服务,先后为40家企业放贷2.26亿元,有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降低物流成本,提供优惠政策保障,对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物流项目建设用地,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地,从低确定出让土地底价,办理出让手续涉及的相关收费,按底限标准收取;仓储物流用地按照工业出让用地执行。加快落实物流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物流园区、物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用电价格,执行普通工业用电价格。积极落实减免税和鲜活农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严格执行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物流企业,加大车辆通行证发放比例。
去房地产库存方面。2016年以来,在一系列去库存优惠政策的影响下,全市房地产市场已经呈现出了筑底企稳,稳步回升的态势,投资量、新开工量和销售量逐步向好,开发企业信心倍增,市场需求有效释放。全市房地产市场以自住型和改善型需求为主,投资比例不高,市场泡沫不大,去化库存的周期有望缩短。
补短板方面。呼和浩特市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七网建设规划》《七业发展规划》等,启动实施了468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补短板成效明显,补短板工作全面推进。特别是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上,积极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水利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建设,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补齐“三农”短板。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大村容村貌管理投入,积极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农民参与、共建共享”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推进脱贫攻坚计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发展生态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补偿扶贫、发展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工建设地铁1、2号线,加快推进机场拆迁,完善快速路后续配套工程及BRT快速公交站点建设。全面完成老旧城区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网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着力解决城市快速发展与城市综合承载力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保障。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合理确定目标,不能再沿用传统的基数加增长、年年加码的老方式,而是要全面考量区域税源实际和各种政策性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收入目标。收入任务目标设置要弹性化、区间化,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坚决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规定的“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抓好收入质量。继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严控采取“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将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降低到合理水平。注重涵养财源。坚定不移地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夯实持久、稳定的财源基础。积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完善财政政策措施,着力降低企业在税费负担、社保缴费、融资成本、原材料价格、物流成本等方面的成本费用,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科学厘清政府职能范围以及财政作用边界,逐步回归公共财政本质,避免大包大揽、支出责任无限扩大。减少并逐步退出财政对一般性竞争领域的直接干预,支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和保护市场契约,充分调动市场活力。正确处理盘活存量与用好增量的关系。一方面,注重盘活存量,通过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等措施,避免财政支出僵化、固化、部门化,提高资金统筹使用能力。另一方面,着力用好增量,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增量资金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民生诉求与财力许可的关系。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突出花钱建机制、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逐步改变民生保障标准只能上不能下、民生制度碎片化等现象,确保民生政策可落实、可持续。
(二)为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持。一方面,促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农发资金对推动农业产业提档升级的作用,通过加速涉农企业科技进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企业推行标准化生产、支持研发大数据平台四个举措,助力农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未来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助力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另一方面,助力优化工业布局的调整,培育工业增长新动能。大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工业产值实现翻番。进一步调整优化工业布局,提高产业集群化发展水平,把和林格尔新区核心区、金山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托清工业集中区打造成为新的增长极。发挥大数据产业优势,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电力能源、石油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生物科技、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向新增长领域发展。
(三)积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内联外通的立体交通网络,打造区域性高铁枢纽。加快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市域高等级公路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慧城市等信息基础网络布局,构建符合实际、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体系。抓好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打造更加宜居的现代化首府城市。统筹推进和林格尔新区与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互动互促。强化旗县所在地、工业园区、旅游小镇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村庄和特色集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缩小城乡、区域间发展差异。
(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打好预算安排、债权置换、资产重组、资源盘活等组合拳,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强化财政约束,严格规范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举债融资等行为,从严从紧控制政府债务增量,力争到2021年将政府债务率降到合理水平。政府投资和民生项目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密切关注房地产、养老保险基金、国有企业债务等方面的风险,加强农村高利贷综合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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