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作者:陈德慧|张秋平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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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跨境电商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比迅速攀升,已成为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动力,与此同时其对跨境物流的需求也迅速提升。目前我国跨境物流模式主要有邮政小包、国际快递、专线物流和海外仓四种。邮政小包和专线物流模式成本较低但时效性较差,国际快递时效性较强但成本却很高,海外仓则有效协调了时效性与成本之间的关系。随着各国对跨境包裹的限制性政策频繁出台,海外仓成为跨境电商规避这些贸易保护政策、提供更佳用户体验的理想选择,亦成为业界和学者们关注的热点。
当前,海外仓发展速度和规模与高速发展的跨境电商难以匹配,现有海外仓的运营能力、服务水平以及覆盖范围也难以满足客户对跨境物流服务的要求,且海外仓的建设和运营需投入巨额的资金,海外仓的应用尚需大力推广,这些难题仅凭企业一己之力很难在短期内有效解决。因此,政府应给予海外仓以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扶持,通过政企协作推进我国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对有潜力的海外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难题就是建设成本高、投资回收周期长,使得很多企业望而却步。目前,我国各级政府虽陆续出台政策支持海外仓发展,如2015年商务部在...
跨境电商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比迅速攀升,已成为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动力,与此同时其对跨境物流的需求也迅速提升。目前我国跨境物流模式主要有邮政小包、国际快递、专线物流和海外仓四种。邮政小包和专线物流模式成本较低但时效性较差,国际快递时效性较强但成本却很高,海外仓则有效协调了时效性与成本之间的关系。随着各国对跨境包裹的限制性政策频繁出台,海外仓成为跨境电商规避这些贸易保护政策、提供更佳用户体验的理想选择,亦成为业界和学者们关注的热点。
当前,海外仓发展速度和规模与高速发展的跨境电商难以匹配,现有海外仓的运营能力、服务水平以及覆盖范围也难以满足客户对跨境物流服务的要求,且海外仓的建设和运营需投入巨额的资金,海外仓的应用尚需大力推广,这些难题仅凭企业一己之力很难在短期内有效解决。因此,政府应给予海外仓以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扶持,通过政企协作推进我国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对有潜力的海外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难题就是建设成本高、投资回收周期长,使得很多企业望而却步。目前,我国各级政府虽陆续出台政策支持海外仓发展,如2015年商务部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中正式提出两年内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设立海外仓;北京市、山东省、杭州市、深圳市等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了扶持海外仓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这些政策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跨境电商海外仓的建设,但扶持的多为在欧美、澳大利亚等电商发展成熟地区建设的大型且运营良好的公共海外仓,对新建且运营欠佳但具有发展潜力的海外仓扶持较少,尤其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新兴市场建设的海外仓支持较少且力度不足。因此,各级政府应针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通过评价,选取有潜力特别是在新兴市场建设的海外仓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同时适度放宽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的融资限制,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建设海外仓提供更多、更低利率的融资支持,可考虑提供风险担保、设立风险基金等方式为海外仓建设营造更好的融资环境。各级政府还可与行业协会或大企业合作,以PPP的模式建立公共海外仓,使建设资金匮乏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积极推进跨境电商的双边和多边谈判,为海外仓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海外仓在目的国设仓,受当地政策、社会、人文、自然等不可控因素影响较大。例如,我国企业在目的国建设海外仓,需符合目的国的法律规范和要求,还需考虑对所在地居民的影响,存放在海外仓的货物必须符合目的国进口规定,且以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清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清关标准、流程和效率存在很大差异,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海外仓的企业身份认证不明晰,而且随着我国跨境电商规模的逐渐扩大,各目的国对我国企业在当地建设海外仓可能会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为此,政府应不断完善相应法律和产业政策,积极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经济组织商谈相关双边或多边协议与条约,为企业建立跨境电商海外仓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各级政府应在各项审批手续减免和便捷通关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多政策上的便利,对在目的国建设海外仓所需的资格认证及各项材料应让企业能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获取,并组织和监督企业对目的国的运输、清关、退税等政策进行系统学习,从而为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提供便利。
(三)合理规划海外仓布局,提升海外仓运营和服务能力。当前,我国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些海外仓设立时未经科学合理规划,各企业建设的海外仓多集中于英、美、德、法、日、澳等发达国家,重复建设现象较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企业在美国建设的海外仓近300个,导致各海外仓在美国市场上竞争激烈,大量重复建设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因此,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企业在建设海外仓前理性地进行战略布局和规划,从我国全球物流的布局出发,综合考虑商流和物流的合理搭配,科学合理布局。同时,鼓励各企业进行分工合作或结成联盟在目的国共建公共海外仓,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各级政府还应鼓励我国一些大型企业创建一批龙头示范企业,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单位运营成本,不断投入和改善软硬件设施,提高海外仓的本土化运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四)鼓励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使用公共海外仓,推广海外仓运用。实践中,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一方面受资金、技术和业务规模所限,很难自建海外仓,另一方面对公共海外仓的本土化运营和服务能力以及自身的销售预测和动销管理能力信心不足,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一些海外仓在业务推广方面投入不足,导致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即使有需求也很难找到适合的海外仓。因而,各级政府应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使用公共海外仓,大力宣传推广公共海外仓,鼓励企业利用公共海外仓的统计数据分析目的国目标受众的消费行为和习惯,提高销售预测的准确性,在此基础上进行备货,提高海外仓的物流效率,减少库存积压,提升利润,并对企业使用公共海外仓给予政策支持和适度的财政补贴。
【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8GJE482)、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UNPYSCT-2016052)、哈尔滨商业大学青年创新人才支持项目(2016QN024)及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团队支持项目(2016TD015)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李艳芝
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
问:如何规范处理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
答: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做出规范。一是坚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正确方向。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坚持费随事转,注重与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转制改革、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政策相衔接,带动和促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二是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内容应当是有预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严禁将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各类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三是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坚持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购买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考虑,合同期限应严格限定在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期限内。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四是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要求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建设工程变相举债,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金融机构等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构或超越权限签订应付(收)账款合同帮助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融资。五是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要求各地应当将年度预算中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信息,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真实准确,可查询、可追溯。
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能否用于融资?
答:合法合规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可以用于融资。《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提出,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这就是说,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主体可以以项目合同确定的预期收益为质押进行融资。但这种融资是承接主体的独立的市场行为,并不表示政府提供显性或隐性担保。
在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时,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做好风险管理,应当认真做好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确保相关合同在购买内容和期限等方面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法规制度规定,确保相关融资行为符合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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