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作者:本刊记者|★张敏★ 特约通讯员|★李战强 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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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7月1日,全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在河北省正式启动。河北省财政、税务、水利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建章立制,改革创新,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自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等9个省份也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如今,这项民生税改、绿色税改已“面世”两年有余,税收调节社会用水的效果如何?距离水资源税全面推广还有多远?近日,记者走访了河北省相关部门以及部分用水企业,梳理试点两年间的重要节点,探寻改革带来的社会效益。
试点先行,构建“1+15”政策体系
河北省是一个极度资源型缺水省份,超采区面积和超采量均为全国的1/3,严重威胁着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早在2015年,河北省就对全省水资源状况、水资源费征管情况及税费改革等问题进行过深入调研。2016年3月,中央将河北省确定为全国唯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
“改革之初,我们将顶层制度安排、总体方案设计作为重中之重,对改革进行深入细致的统筹规划,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最终搭建起‘1+15’的政策体系,确保试点沿着正确方向...
2016年7月1日,全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在河北省正式启动。河北省财政、税务、水利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建章立制,改革创新,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自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等9个省份也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如今,这项民生税改、绿色税改已“面世”两年有余,税收调节社会用水的效果如何?距离水资源税全面推广还有多远?近日,记者走访了河北省相关部门以及部分用水企业,梳理试点两年间的重要节点,探寻改革带来的社会效益。
试点先行,构建“1+15”政策体系
河北省是一个极度资源型缺水省份,超采区面积和超采量均为全国的1/3,严重威胁着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早在2015年,河北省就对全省水资源状况、水资源费征管情况及税费改革等问题进行过深入调研。2016年3月,中央将河北省确定为全国唯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
“改革之初,我们将顶层制度安排、总体方案设计作为重中之重,对改革进行深入细致的统筹规划,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最终搭建起‘1+15’的政策体系,确保试点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王晓轩说。财政、税务、水利等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出台《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并围绕试点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分别制定15个配套专件。如:为做好源头管控,核准税源,制定出台了规范取水许可、水量核定、农业以电折水等管理办法;为规范征收管理,防范应急风险,制定出台征收管理办法和征管应急预案;为建立征管信息传递共享机制,防止税款流失,制定出台征管信息共享利用规程等等。
水资源“费改税”,需要财政、水利、税务等部门从源头摸清纳税人底数,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精准化管理。2016年7月1日,省水利系统开展了取水计量“零点行动”,确定了水资源费改税的政策分界,全面掌握水资源税开征启始水量记录。省税务部门按照差别化税额标准严格征管。“将原来收取的水资源费降为零,改征水资源税,按照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设定税额标准。”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李子龙说:“其中,地下水高于地表水,超采区高于非超采区,管网覆盖内高于管网覆盖外,对特种行业从高制定税额标准,对超限额农业生产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记者在《河北省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表》上看到,严重超采区工商业取用水单位的税额标准最高为6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3倍;特种行业取用水最高税额标准达80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40倍。
“另外,对于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等来源环保的水,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军队、武警部队通过自备井取用地下水等免征水资源税。不征和免征水资源税范围基本与水资源费优惠范围一致,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利益不受改革影响。”李子龙说。
勇于创新,由单项改革实现全面推进
水资源税改革不是简单的费改税,而是破解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的重要抓手,是一项系统性的长期工程。回顾两年多来的改革实践,很多参与其中的人都感慨:“勇于创新是改革成功的核心。”在试点中,要勇于破除惯性思维、路径依赖,不断创新思路、破解难题,在没有任何先例的情况下,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锐意进取、积极探索。
税改初期,水利部门缺少一个全省统一的具备基础数据收集、水量核定、数据传输等功能的综合性信息管理系统,水资源税征管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为解决这个问题,省水利厅组织开发了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满足了税改初期基础信息管理和取用水量核定的需要,此后又结合实际需求对系统进行了升级建设。“升级后的系统将全省1.7万户非农、58万户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人涉税信息全部纳入,通过设置水利端、税务端、企业端和短信催缴等功能,做到了水利部门远程实时动态水量监控与核定、企业取用水量确认、税务部门征税信息共享和税款催收的有机统一。”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王华亮说。税务、水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实现水资源税申报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纳税申报,大大节约了征纳成本,优化了办税服务,使水资源税的征管实现完整意义上的信息化。
在前期唐山市南堡区、石家庄市元氏县推行水资源税取水量在线监控联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河北省逐步扩大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使用范围。据记者了解,全省11个设区市的93个县(市、区)实现了取水量数据的在线监控联网,水资源税“联合共治”信息化管税模式已经形成,2019年底前联合水利部门力争实现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用水户在线监控联网全覆盖。
河北省还把改革试点与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统筹考虑、联动推进,先后就完善水价调整机制、水价补偿机制、加快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建设、调整规范配套费管理、鼓励使用引江水等多次进行研究,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比如,以水资源税改革为契机,以引江水切换为目标,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调价总水平、调价周期和分年度调价水平,建立了水价动态调整机制;为确保实现改革顺利推进、城镇供水稳定和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多重目标,在积极推动供水企业挖潜降耗增效的同时,建立调整期水价补偿机制,所需补偿资金通过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筹集。各项配套措施一并实施,形成合力,助推改革不断深化。
试点扩围,水资源税改革成效逐步凸显
2017年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与水利部联合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12月1日起,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至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区市。鉴于各省份水资源丰枯程度不一、取用水类型多样,具有一定代表性,此次《办法》确定了适当授权的原则,根据各地水资源禀赋、取用水类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状况,在统一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适当赋予地方政府确定具体税额等管理权,使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调动地方积极性。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扩围,是对河北省改革试点经验与成效的肯定。两年来,水资源税改革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导节约用水的调控作用日趋显现。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将原有地下水源井全部关闭,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工业水源全部取用城市中水,实现年节约新水1460万立方米。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不断在节水治水工艺上寻求出路,推陈出新,探索出多项节水治水的重大举措。截至2018年10月份公司生产用水量为752万吨,同比减少228万吨,节约水资源税854.8万元。
在超采区对地下水实施较高税额标准,倒逼企业主动调整用水结构降低成本,有效抑制了地下水超采。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唐山三友集团,地下水采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下降到当前的8.7%。同处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中捷石化等企业主动要求接入公共供水管网,不再抽取地下水。水资源税的开征还有力地推动了引江水使用。截至2018年底,河北省128座水厂已全部由使用地下水切换为引江水,占应切换水厂的100%。
两年来,通过新的征管模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等措施,河北省构建了“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二十字”水资源税政管模式,实现政策上全覆盖、征管流程上无死角,有效遏制了水资源费漏征、少征、拖欠等现象,堵塞了征管漏洞。与试点前水资源费相比,水资源税收入增长明显,是2015年水资源费月均入库的2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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