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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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按照中央部署,近年来,江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财政部的有力指导下,强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机制,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抑制部门无效低效支出需求、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率、增强预算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行稳致远
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按照项目预算“立项有依据、绩效有目标、测算有标准”的总体要求,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从2013年选择40个省直部门试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到2017年实现了所有省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必须编报绩效目标;从2013年20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通过人工手段编报绩效目标,到2017年实现了通过信息化手段分一级、二级项目支出编报绩效目标;从2013年196.45亿元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编报,到2017年达到了856亿元项目支出实现了绩效目标编报,为项目运行、监管、评价提供目标依据。
实现绩效监控范围全覆盖。从2014年开始部署省直部门开...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按照中央部署,近年来,江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财政部的有力指导下,强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机制,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抑制部门无效低效支出需求、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率、增强预算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行稳致远
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按照项目预算“立项有依据、绩效有目标、测算有标准”的总体要求,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从2013年选择40个省直部门试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到2017年实现了所有省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必须编报绩效目标;从2013年20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通过人工手段编报绩效目标,到2017年实现了通过信息化手段分一级、二级项目支出编报绩效目标;从2013年196.45亿元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编报,到2017年达到了856亿元项目支出实现了绩效目标编报,为项目运行、监管、评价提供目标依据。
实现绩效监控范围全覆盖。从2014年开始部署省直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监控试点,到2017年要求所有省直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以“金财工程”为平台,依靠“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财政资金网上监管系统”,对当年编报审核通过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对确实没有效益的,及时终止项目预算执行,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省财政厅从2013年起,每年选择2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通过解剖麻雀,提出推进绩效监控有效办法和措施。
实现绩效评价任务全覆盖。全省各级、各部门以绩效评价为抓手,大力开展项目支出,尤其是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进行绩效评价。全省评价资金总量从2013年的864个项目153.7亿元,提高到2017年的1025.1亿元。其中省本级评价资金总量也从2013年占项目支出的40%,提高到2017年的60%以上。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教育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汇报,对绩效评价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肯定。2017年度省财政厅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全部提交省人大,由省人大在其预算监督网络平台予以公开。
实现预算管理过程全覆盖。江西预算绩效管理从一开始,就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执行完毕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经过各级、各部门五年的共同努力,目前已经实现了预算管理过程绩效全覆盖,有效解决绩效与预算“两张皮”的问题,为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
实现绩效评价方法全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自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绩效管理组织、协调、部署、监督等责任,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重点评价、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等工作;启动上下联动评价机制,培养能征善干的财政绩效队伍,引入社会监督,促进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情况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突出建机构、建体系、建机制,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2013年6月,将原江西省绩效评估中心更名为江西省财政绩效管理局,同时将其职能由原来单一的绩效评估调整为全过程的绩效管理,2017年又新增编制10人,总编制达22人。各设区市、县(区)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也相继成立了绩效管理专门机构,各预算主管部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组织机构、人员建设上有力保障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2013年5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起到里程碑作用,从此,江西绩效管理工作迈入快速道。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省财政厅陆续下发了《绩效目标编报办法》 《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江西省财政厅会计类第三方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并联合省直有关单位拟定相关政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五年来,全省绩效管理出台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近60个,进一步夯实了全省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基础。
建立健全协同机制。经过多年深入探索,江西初步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监督审议,财政部门组织协调部署、部门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审计监察监督的绩效管理运行协调机制。如省委省政府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各部门评先评优挂钩;省人大听取审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通过预算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管理情况已成为审计部门必审内容之一。
突出强认识、强手段、强能力,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效益
强化绩效管理思想认识。通过领导高位推进,部门协力配合,网络、新闻媒体、在线访谈、理论研究会等媒介平台,江西“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已经逐步深入人心。各地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倡导绩效理念,学好绩效知识,做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江西省财政厅多次召集专家、学者研究绩效管理,培育构建绩效管理市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省内外高水平的第三方机构进入省级第三方机构库,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有力促进第三方机构提供客观、公正、高水平绩效管理服务。
强化财政干部业务能力。每年定期运用网络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对全省绩效管理队伍的培训;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研究,邀请省社科院、江西财大、省委党校等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江西绩效管理工作问题的研究讨论;省财政厅组织研究的《绩效管理与诚信体系》课题被中央政策研究室采用;江西电视台、广播台、大江网全程直播省人大听取教育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等等,极大扩大了绩效管理的影响力。
强化绩效管理信息手段。省财政厅充分利用“互联网+绩效”理念,及时抓住地方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研发机遇,将绩效管理研发模块嵌入进去,使其与项目库、预算编制模块有效衔接。2018年省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均通过绩效管理目标子模块申报,资金管理也由原来的几十亿元跳跃式跨到几百亿元,项目也由原来的330多个跨越到3700多个。为了规范第三方机构使用,2017年还研发了第三方机构库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络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第三方机构,彻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责任编辑 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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