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作者:李存英|赵秋梅 (作者单位: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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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2.4亿人,在总人口中占比为17.3%;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预计将达到4.87亿,所占比重将上升至34.9%。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单一的养老模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庞大的老龄人群养老服务的需要,亟需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加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观念落后。我国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发达国家相比,时间并不算太长,所以全社会对老龄化认识不到位,对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没有足够的应对准备。另外,一些传统的观念认为养老属于社会福利,养老问题需要靠政府来解决。目前,我国对老龄化出台的相关政策在解决老年人精神需求以及带动就业等方面的考虑较少,对鼓励健康老年人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促进老龄产业发展等考虑不全面。社会资本参与热情度不高,普遍认为养老服务业利润低,没有看到养老产业带来的商机。
(二)政府职能定位不准。在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过程中,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及责任不清晰。政府的定位不准确,没有发挥其引...
目前,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2.4亿人,在总人口中占比为17.3%;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预计将达到4.87亿,所占比重将上升至34.9%。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单一的养老模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庞大的老龄人群养老服务的需要,亟需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加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观念落后。我国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发达国家相比,时间并不算太长,所以全社会对老龄化认识不到位,对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没有足够的应对准备。另外,一些传统的观念认为养老属于社会福利,养老问题需要靠政府来解决。目前,我国对老龄化出台的相关政策在解决老年人精神需求以及带动就业等方面的考虑较少,对鼓励健康老年人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促进老龄产业发展等考虑不全面。社会资本参与热情度不高,普遍认为养老服务业利润低,没有看到养老产业带来的商机。
(二)政府职能定位不准。在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过程中,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及责任不清晰。政府的定位不准确,没有发挥其引导作用,也没能对养老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考评等。比如,有的“示范性”养老机构装修过于“奢华”,不能体现普遍性,无法起到应有的示范作用;有的公办养老机构往往选择经济条件、身体状况良好的老年人收住,而经济、身体条件相对较差的老年人却无缘入住,没能将国家的养老资源提供给最需要的人群,不符合公办养老院的创办初衷。社会上一些企业或机构“围猎”政府养老补贴政策,不是出于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也不是想提供养老服务取得收益,而是想“政策套利”。这种养老“伪市场化”的发展,会使养老产业的发展倒退,滋生腐败,应是国家绝对禁止和严厉打击的。
(三)财政支持手段单一。我国主要采取政府直接投资、财政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及税收优惠等措施来支持养老产业的发展。从支持手段看,以财政补贴为主,比较单一,财政贴息、政府购买服务、PPP和税收优惠较少使用,未能形成综合调控力,难以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从补贴力度看,财政投入养老方面的资金有限,占各级财政支出的比重较低,不能适应我国老龄化增长的速度。从投入结构看,仍不太合理,如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投入较多,对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投入有限;对养老机构投入较多,对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投入较少。
(四)养老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进程缓慢。根据目前我国的整体情况来看,社区居家养老由于费用低、与子女能够共享天伦之乐,仍然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养老的主要方式。但从当前实际的情况看,社区居家养老相关服务体系未能跟上时代变化的节奏,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没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网络化和智能化。一是社区在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过程中,关于养老方面的信息化内容考虑较少;二是基于老年人的经济条件以及学习能力所限,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没有智能化的通讯工具,这些也限制了老年人享受信息化、网络化服务带来的便利。
创新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
(一)更新养老理念,采取政府引领社会力量的方式,盘活养老服务“一盘棋”。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养老应该属于社会福利事业,理应由政府“埋单”,将责任全部推给政府。从国内外的养老实践可以看出,单纯依靠政府来解决所有养老问题是不现实的。养老服务应该是介乎于福利性和营利性之间的“物品”,所以在养老问题上,政府难以承担无限责任,进行“养老全包”,应从市场化、产业化的角度,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大力开发社会资源,深入挖掘社会资本潜力,使相关各方认识到养老市场面临的巨大商机,共同盘活养老服务这盘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除政府财政资金的适当注入外,要拓展养老服务筹资机制,大力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吸引社会资本介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服务领域,增强养老事业持续发展的后劲,解决政府财政养老资金不足的问题,使养老服务实现产业化、社会化,同时带动相关就业。
(二)转变政府的职能,确立指导、监督地位。养老服务业具体可分为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政府的职责主要在于不断完善和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机制,促进整体养老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养老事业发展规划;把握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模式在组织、设施、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需求和发展规律,建立健全政策措施、标准体系和规章制度;履行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兜底职责,重点收住高龄、空巢、孤寡及失能老人,逐步退出直接开发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领域。在养老服务产业方面,政府要着重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细化养老机构的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各部门联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养老服务质量的评估机制,促进和规范养老机构提升内部管理服务水平,依法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各方扶持政策。顺应我国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在养老方面的投入力度,在对一些有示范作用的养老机构进行升级建设的同时,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居家养老的良好氛围,适当提高相关养老机构补贴标准和政府托底对象的供养标准。在金融扶持方面,要创新服务方式,增强养老服务业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推广政府贴息政策;在税收政策方面,要运用灵活多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和引导养老服务企业的发展;在土地政策方面,优先解决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在医疗政策方面,实施医养融合,支持有能力的的医疗机构改造现有的病房,为家庭困难的失能、高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另外,加强相关人员队伍建设,注重管理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并适当提高相关养老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四)“互联网+养老”,创新现有养老服务方式。“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带来了技术方面新机遇。当前以及今后较长的时间里,社区居家养老仍将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方式。未来的“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服务市场可依托互联网资源,结合新技术,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可通过搭建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如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融合互联网、物联网,将老人、亲人、社区以及医院各部分联系在一起,更好地提供如日间照料、健康管理、康复训练、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将各方资源有效地通过“线上”和“线下”串联起来,从而达到整合社会资源,降低服务成本,实现养老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的目的。当然,在推进智慧养老建设中,还要针对老年人的具体情况,尽量简化网络服务的技术手段,比如用GPS定位技术、“一键通”等科技服务,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将各种养老服务资源与老年人有效地连接起来,促进智慧养老事业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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