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源监控从本质上说是对税收与经济之间关系的监视与控制,且具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税源监控,就是宏观层次的税源监控,是指从税收角度对国民收入创造和使用全过程即对整个国民经济生产运动过程的监控。狭义上的税源监控,就是微观层次的税源监控,是指从税收角度对微观经济主体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或全部经济行为的监控,一般表现为对各个具体税种的税基的监控。本文主要从微观层次的税源监控入手,结合自身在工作中的体会,谈谈强化税源监控的对策。
(一)合理设置税源监控机构。为了更加有效地开展税源监控工作,必须设置相应的税源监控机构,并明确各级税源监控机构的岗位职责。通过这一组织系统的建立,保证税源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税源户管的监控。一是实现工商管理与税务管理硬性双向制约。要在有关法律中明确规定纳税人在领取工商登记执照的同时,必须同步办理税务登记,工商部门先发营业执照的副本,待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再领取正本。未在税务机关验证的,工商部门不予验证。二是实行统一的识别码制度。国家应推广并统一发放、使用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识别码,同时规定进行各类登记、交易、工作任职、金融业...
税源监控从本质上说是对税收与经济之间关系的监视与控制,且具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税源监控,就是宏观层次的税源监控,是指从税收角度对国民收入创造和使用全过程即对整个国民经济生产运动过程的监控。狭义上的税源监控,就是微观层次的税源监控,是指从税收角度对微观经济主体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或全部经济行为的监控,一般表现为对各个具体税种的税基的监控。本文主要从微观层次的税源监控入手,结合自身在工作中的体会,谈谈强化税源监控的对策。
(一)合理设置税源监控机构。为了更加有效地开展税源监控工作,必须设置相应的税源监控机构,并明确各级税源监控机构的岗位职责。通过这一组织系统的建立,保证税源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税源户管的监控。一是实现工商管理与税务管理硬性双向制约。要在有关法律中明确规定纳税人在领取工商登记执照的同时,必须同步办理税务登记,工商部门先发营业执照的副本,待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再领取正本。未在税务机关验证的,工商部门不予验证。二是实行统一的识别码制度。国家应推广并统一发放、使用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识别码,同时规定进行各类登记、交易、工作任职、金融业务、进出口业务等时都必须使用和提供识别码,以方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监控。三是实现税务与银行之间的网络互联,掌握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及资金运用、储存情况,实现对“票外偷税”的监控。四是实行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在我国目前征管手段较落后、征管水平较低和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有必要将新征管模式先进的“管事制”与传统模式有效的“管户制”有机结合起来,即对纳税人的开业、停(歇)业、生产销售、税源及纳税情况以及催报催缴等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对特大税源户实行驻厂员管理;对一般税源户或个体工商户可划片或分段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户责任制。同时,对辖区所有的纳税户要登记造册,统一纳入计算机管理。
(三)加强纳税人计税依据的监控。一是微机网络监控。对重点税源户,基层征收单位可与其财务部门实行微机联网,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和控制纳税户的计税依据;对一般税源户应利用IC卡将计税依据及其与计税依据有关的数据资料录入其中,并在纳税申报的同时与纳税申报表一同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读卡,以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税源情况。二是发票监控。税务机关要加强各类发票的印制、使用管理,由税务机关统一监制和管理,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性收入金额无论大小都必须开具发票;对购买者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已作为记账凭证的,税务机关在计征所得税时,应从成本、费用中予以剔除,计入应税所得额征收所得税。三是账簿控制和定期定额控制。对达到建账标准和条件的纳税人应建立账册,对账册不实或建立假账进行虚假申报的,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法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外,还应从高核定应征税款。对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采用“三等九级”测算方法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四是加强代征代扣源泉控制。对纳税人计税依据能进行源泉控制的,一定要实行源泉控制。如个人所得税实行双向申报制度和付款源泉扣缴制度;交通运输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等车辆税收可在车船监管部门实行源泉控管;各种合同的印花税可委托公证处、工商部门、金融部门代征,等等。
(四)建立强有力的税务稽查体系。税务稽查既是税源监控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它处于税源监控流程的终点。因此,在新的征管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体系建设,是做好税务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是充实稽查力量。通过征管改革,合理配置人员,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比例,使稽查人数达到税务人员数量的45%以上。二是健全稽查机构、完善稽查制度。按照稽查选案、稽查实施、案件审理、处理执行四个工作环节设立内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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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28页)构,规范稽查程序和权限,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三是提高稽查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加强税务稽查技能专业培训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等途径,提高税务稽查人员查账水平,从而提高税务稽查选案的准确性和案件审计的效率。
(五)加快对纳税人信息的获取和涉税情报在税务机关内部的有效流动。一是建立由当地政府牵头,财政、地税、国税、审计、工商、计经委等部门组成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互通信息,以搞好对各纳税环节的控制,特别是地税、国税部门要建立健全税务信息交换或共享制度。同时,要重视计算机网络建设,以扩大税源监控覆盖面,加大税源监控的力度。二是完善和施行有关纳税人信息的提供制度和对纳税人的涉税情况问询制度。三是搞好税收统计分析预测和税收会计核算监控。着重掌握各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源动态,并通过税收会计核算,对应征、上解、入库、提退、减免、待征、死欠等税收资金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四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涉税违法案件举报工作,努力查处大案、要案,确保实现税源监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