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国住宅建设从粗放向集约发展,建设部提出我国将分两个阶段用12年时间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第一阶段,从1998年到2002年,重点完善技术基础工作,基本解决住宅工程渗漏、空鼓、门窗开启不灵、管道跑冒滴漏等质量、功能通病;采暖住宅建筑要在1981年新建住宅能耗技术水平基础上,达到降低能耗50%的要求;塑料管、窗的使用量分别达到30%和15%;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发展的贡献率由“八五”期间的25.4%提高到35%。
第二阶段,从2003年到2010年,重点是形成住宅建筑体系,实现住宅商品通用化和生产、供应的社会化;住宅建筑能耗在2002年的基础上再降低30%,塑料管、窗的使用量分别达到50%和30%以上,新型防水材料的使用量超过80%,使住宅性能、工程质量、建造成本、施工工期、劳动生产率等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到40%以上,城镇住宅达到适用、经济、美观的要求,功能质量、工程质量基本满足居民的长期居住需求,居住环境有较大的改善。
(摘自1998年11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