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3 作者:金莲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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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历史时期。党的十五大发出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庄严号召。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系统阐述,为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毫无疑问,这也将把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推向新的阶段,使财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财政监督检查充满新的活力,发挥新的作用。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我们已搞了十二年,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日常经济监督体系也在不断强化。但为什么经济秩序好转问题一直没有根本解决?深入分析和评价经济领域违法乱纪“久治不愈”的原因,依据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来统一认识,解疑释惑,排除干扰,就能抓住本质,找准答案。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决定这个国家的经济秩序状况。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技术起点都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目前以至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等都不可能超越当代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历史时期。党的十五大发出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庄严号召。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系统阐述,为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毫无疑问,这也将把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推向新的阶段,使财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财政监督检查充满新的活力,发挥新的作用。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我们已搞了十二年,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日常经济监督体系也在不断强化。但为什么经济秩序好转问题一直没有根本解决?深入分析和评价经济领域违法乱纪“久治不愈”的原因,依据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来统一认识,解疑释惑,排除干扰,就能抓住本质,找准答案。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决定这个国家的经济秩序状况。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技术起点都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目前以至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等都不可能超越当代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辩证法决定了这些要素的完善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和解决的,必须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决定了整顿经济秩序的长期性和经济秩序好转的渐进性,不能企望在短时间内就发生根本改观,一下子取得决定性成效。我们应当清醒和冷静地面对这个事实,决不能简单判断,急于求成。
我们在分析整顿经济秩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同时,还必须深刻意识到目前我国经济秩序混乱的状况,已经并将继续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造成极大危害;同时,经济监督执法体系的整体效能也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打击和惩治经济违法乱纪的机制及力度还亟待改进和加强。在这个现实基础上来加深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经济秩序一系列指示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整顿经济秩序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关系,尤其是从十五大精神和迈向新世纪的战略高度,就不难看出当前着力加大力度对经济秩序进行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不能松懈斗志,掉以轻心。
第一,必须充分认识到整顿经济秩序是深化改革和加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实现我国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途径。改革与发展必须在稳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中进行。如果对严重危害经济秩序的违法乱纪现象熟视无睹,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遏制,任其蔓延,不仅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难以巩固,新的改革措施也难以顺利推开,必然严重影响和阻碍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因此,坚决和果断地继续对经济秩序进行整顿,是关系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性任务。
第二,必须充分认识到整顿经济秩序是振兴国家财政和加强财政管理的现实需要。振兴国家财政是“九五”计划和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远景规划确定的重要目标,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再次指出要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我国大检查和日常经济监督的结果表明,大量企业和单位目无法纪,各自为政,偷税逃税,截留收入,不仅扰乱正常的分配关系,增加财政管理难度,而且加剧财政困难,直接减少改革和建设所需的财力,影响国家宏观调控能力,长此以往,必然严重损害和延误国家财政的振兴。因此,整顿经济秩序任务紧迫,耽误不得。
第三,必须充分认识到整顿经济秩序是反腐倡廉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需要。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其影响已波及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严重制约两个文明程度的提高。要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把反腐败斗争与整顿经济秩序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标本兼治,切断腐败奢侈的经济“补给线”,从而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和提高。
第四,必须充分认识到整顿经济秩序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依靠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其实质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破坏和践踏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整顿经济秩序,有利于促进国家政策、法令、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维护法制权威,实现依法治国。
整顿经济秩序作为一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历史意义的经济和政治任务,必须长期坚持,紧抓不放。当前,一方面要大力强化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职能监督部门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另一方面,大检查作为整顿经济秩序的一种有效形式,具有检查面广、权威性高、影响力大、威慑力强等特点,可以起到其他监督检查所难起到的作用,在一定时期内还要继续发挥它的作用,以集中解决一些平时查处难度较大的违法乱纪问题。我们从事大检查工作的同志,既要看到面临的矛盾和困难,更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大检查在整顿经济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出新的贡献。
按照国务院《通知》的部署,今年大检查从10月份开始,到明年春节前基本结束,前后共4个月的时间,检查内容较多,工作任务繁重。我们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团结协作,扎实工作,确保大检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五大文件,用十五大精神指导和推动大检查工作。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开幕式上所作的报告,是一个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阔步迈向新世纪的十分重要的报告,是指导我们各项事业和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动员令。这就要求我们不论做什么事、干什么工作,首先都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好这个报告,不管是在今年大检查还是在今后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都要贯穿始终地用报告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运用报告精神指导和推动我们的工作。具体到今年大检查来讲,就是要把开展检查与贯彻报告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从动员部署、制定政策到查处违纪、总结整改,都要在坚持用报告精神作指引的前提下,用国务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去衡量和评价我们的工作质量与工作成效。要加强大检查的舆论宣传工作,把宣传大检查的意义、大检查的政策规定与宣传十五大报告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不仅理解和支持大检查,而且更加熟悉和掌握报告精神;使大检查不仅在查处违纪、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发挥作用,还成为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样,大检查的权威性就会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也会进一步扩大。
(二)投入足够的检查力量,把重点问题查深查透。有关今年大检查的检查重点和主要内容,国务院《通知》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实施办法》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在这里,我强调三点:第一,国务院《通知》规定今年重点检查面要达到40%,在4个月的时间里要完成这个任务,担子重,压力大,但又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因此,各级大检查办公室和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参检部门,要在大检查期间妥善处理好日常监督(审计)、专项检查和大检查的关系,统筹规划,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能与大检查结合在一起进行的监督(审计)检查,尽量结合起来进行,确保有足够的力量投入到大检查中来,齐心协力地共同完成检查任务,这样也能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重复检查问题。要继续发挥社会审计机构的作用,吸收他们参加大检查,委托他们承担一部分检查任务。同时也要注意监督他们的检查质量和效果,对检查质量不高和利用检查拉客户的,要取消检查的资格,并通报批评。第二,除了国务院《通知》及《实施办法》规定的检查重点和主要内容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还要结合各自实际,选择一些偷逃税款、截留收入、挥霍浪费国家资财严重和屡查屡犯、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一并列为检查重点,组织精干得力干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线素要一查到底,查深查透,把工作引向深入。不能因为抢时间、赶进度、图完成任务就蜻蜓点水、草率收兵,这样的检查危害极大,不仅会削弱和影响大检查的震慑力,而且还会助长违法乱纪蔓延的势头,请务必引起注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下级地区和部门大检查情况要实行监督制约制度,有效地防止和解决这个问题。第三,继续坚持取消自查阶段、直接进行重点检查的做法。在这个前提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以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具体检查方法,哪种方法有利于把问题查深查透、有利于避免行政干预、有利于提高检查效能,就采用哪种方法,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三)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紧密结合起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一贯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立了法,就要遵照执行,执法与立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有法不依是一种违法行为;违背法律、法规的宗旨,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且是执法犯法,性质更为严重。这一点,从事执法监督的同志应当有高度的和清醒的认识,坚持严格执法不动摇。近两年来的财政监督和大检查中,大家对这个问题已经有所察觉,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想了一些办法来改进工作,收到一定效果,但总的情况还很不理想。我希望在今年大检查中,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争取在严格执法上有一个新的突破。首先,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地进行核实定案,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和大检查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且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找不到法律依据的,要慎重稳妥地向本级政府请示汇报或向制定政策部门反映情况,不要急于下结论,作出处理决定。其次,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违纪单位和个人行政处罚的,必须进行处罚;应当从重处罚的不能减轻处罚或者不处罚。在这个问题上,希望大家坚持原则性,避免随意性。第三,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大胆开展和积极探索建立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追究党纪政纪或刑事责任的移送制度,切实触及违法违纪人员的切身利益,从根本上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对党员在经济方面的违纪行为,新《刑法》对违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都有大量明确具体的处分、处罚规定,为我们开展这方面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该移送的不移送,该处罚的不处罚,就是失职,这个问题必须明确。请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抓紧违纪资金的催缴入库,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把被偷逃、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资财收缴入库,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既是衡量大检查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确保国家预算平衡、支持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往年大检查的经验,一般在大检查基本结束时应缴违纪金额入库率不得低于90%,我看今年大检查还要坚持提出这个要求,有可能的话,入库率最好是达到95%以上。查出的应缴违纪金额如果不抓紧收缴,就有再度流失的危险,也为弄虚作假者提供了方便。抓入库,关键要抓住两条: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预算级次和入库渠道上缴应缴的违纪资金,不能因为工作差错造成混库、占压、滞留现象的发生,出现这种情况,应当给予批评或通报;二是要建立入库责任制,国务院《通知》规定应缴违纪资金要保证优先入库,这就需要各级大检查办公室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取得理解和支持,分工合作,明确责任。同时,对派出的检查组也要提出责任要求,一般看准了的、企业和单位没有异议的,在检查结束时就可以抓紧收缴,不要延误,也可以避免事后再浪费时间和人力去催收。这里我再强调一个问题,近一两年来有时听到一些反映,说个别检查人员到被查单位不认真查帐,有的根本就不查帐,指定单位交一定数额的“违纪款”就结束检查。对这种严重违背大检查宗旨和检查纪律的做法,各地区大检查办公室务必予以高度注意,一经发现这类事件要立即作出严肃处理,并向财政部报告情况,决不允许少数人败坏大检查的名声。
(五)深入分析研究,认真细致地做好整改建制工作。开展大检查,根本目的还是服务于现代化建设、服务于法制完善、服务于管理水平的提高。过去历年大检查都强调这一点,今年更具有特殊意义。因为在深化改革、调整和完善国有企业所有制结构的新形势下,必然会出现许多过去从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决策机构或制定政策部门对一些具体情况一时可能掌握不够全面或是还没有掌握。我们从事或参加大检查工作的同志,具备接触面广、掌握情况较多的条件和优势,完全可以并且应当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整理,一方面帮助企业和单位加强核算和改进管理,另一方面要向决策机构或制定政策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完善和制定适应新形势的政策、法规、制度提供参考和依据,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和提高。这方面的工作深入开展起来了,真正做好了,就会进一步扩大大检查的成效。因此,拿出一定时间,投入一些人员,花费一些精力扎扎实实地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是很有意义的,值得去做。
(六)坚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做好大检查工作的关键是要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大检查办公室搞好具体组织协调,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一起参加,共同完成检查任务。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使大检查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容易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不仅把分散的检查力量集中起来形成拳头,而且真正体现了大检查是集财、税、物价等于一身的综合性监督检查,检查效果也是一种综合性和集中性的反映。大检查的这种组织领导格局,今年只能进一步加强,不能削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指派一名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和参与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组织包括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的工作组,深入基层指导和督促工作,今年在每个工作组里面,要适当配备几名懂政策会查帐的同志,随工作组赴所到地区选择几个重点部门和单位直接进行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多加协商,形成合力,共同承担和完成今年大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大检查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政府请示汇报,取得支持,寻求帮助。同时,要抓紧抓好检查人员的勤政廉洁问题,明确纪律,加强教育,实施监督,确保全体检查人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勤奋努力,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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