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是财政部门收回建设银行代行的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职能的第一年,湖北省蒲圻市财政部门经过努力,在较短的时期内使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步入了正常轨道。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本建设资金多头管理,财政部门未能参与基建资金运动全过程管理,施工、房地产企业活力不足、财务管理松弛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基建财务就难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也难以提高基本建设效益。因此,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围绕提高基本建设效益这个中心,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完善制度,理顺关系,在基本建设资金源头控制上有所突破
财政作为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部门,管好盘活基本建设资金,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管好盘活基建资金,增强调控基建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的能力,财政部门应努力对基建资金实行源头控制。一方面,要完善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变事后监督为源头控制;另一方面要努力理顺内部关系,夯实管理基础。
在完善管理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方面,一是制定落实立项审批制度。以往的情况是,计划部门下达计划,财政部门只被动拨付资金。这种状况不利于管好基建资金,财政部门应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基本建设计划...
1995年是财政部门收回建设银行代行的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职能的第一年,湖北省蒲圻市财政部门经过努力,在较短的时期内使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步入了正常轨道。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本建设资金多头管理,财政部门未能参与基建资金运动全过程管理,施工、房地产企业活力不足、财务管理松弛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基建财务就难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也难以提高基本建设效益。因此,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围绕提高基本建设效益这个中心,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完善制度,理顺关系,在基本建设资金源头控制上有所突破
财政作为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部门,管好盘活基本建设资金,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管好盘活基建资金,增强调控基建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的能力,财政部门应努力对基建资金实行源头控制。一方面,要完善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变事后监督为源头控制;另一方面要努力理顺内部关系,夯实管理基础。
在完善管理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方面,一是制定落实立项审批制度。以往的情况是,计划部门下达计划,财政部门只被动拨付资金。这种状况不利于管好基建资金,财政部门应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基本建设计划的安排,积极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今年初,蒲圻市财政局与市计委联合下文规定,凡申请用财政预算内(外)作基本建设资金的单位,在向计委申报项目计划的同时,必须向财政部门申报,对不向财政部门报批的项目一律不予拨款。
二是严格项目概(预)算审核制度。目前许多项目概算依据不足,有的建设单位在部门利益驱动下随意扩大设计,粗估冒算,增加概算。为防止这类现象发生,应制订并严格执行项目概算审核制度,规定基本建设单位必须把编制的设计概算同时上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对不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政策、违反财经法规的投资,不予下达支出预算。
三是坚持自筹基建资金财政专户储存制度。凡申请办理自筹基本建设计划的单位,都必须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将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存入财政在建行开设的自筹基本建设专户,存入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差额部分在项目开工后由建设单位分期分批地足额存入财政专户。
四是完善基建资金拨付制度。要改变只凭基建单位一纸申请或要款文件拨付基建资金的现象,制定一套职责分明、简便易行的拨款操作程序。基建计划批准后,工程项目才能开工,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依据按基建程序、按使用计划、按工程进度、按支出预算将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并监督使用。
在理顺内部关系,夯实管理基础方面,要针对目前资金来源多渠道、资金管理多机构,基建资金管理无序的状况,坚持“以管为本”的思想不动摇,按规范化程序拨付基本建设资金,从根本上扭转基建资金管理的无序局面,为实行基建资金源头控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跟踪控管,严把“三关”,在建设单位财务全过程管理上有所突破
为了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基本建设投资的效益,财政部门应着力于全过程财务管理,严把“三关”。
一是事前控制,把好资金投放关。财政部门要根据基本建设资金的不同来源在建行设立“基建专户”和“自筹基建专户”等帐户,并坚持实行自筹投资计划“先存后批”、自筹建设资金”先批后用”的原则。对“拼盘”项目中,财政性资金以外的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如不能及时到位,财政部门安排的资金要暂缓拨付或不予拨付。
二是事中监督,把好跟踪问效关。一方面,对上级安排的建设资金,要制定明确的基建投资操作程序,即安排每项基建投资,都必须经过项目计划提出、工程概算核定、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组织实施管理四个程序。如果违反程序操作,财政要停止拨款。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在建项目的日常监督,努力做到“三勤”,即勤查基本建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成本开支和费用开支是否合理,自筹资金是否到位,资金是否挪作他用;勤看基本建设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勤问基本建设情况,强化服务意识。这样,既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又可防止建设资金浪费和不合理占用。
三是事后检查,把好决算验收关。基建项目竣工决算是衡量建设单位建设成果、投资效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把好决算验收关,是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目前,不按可行性报告进行基本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单位用种种理由扩大概算,资金到位后却改变或减少项目工程支出,将资金投入到其它未经许可的建设中去。因此,财政部门必须十分注意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和交付使用情况,对每一个竣工项目的建设成本、费用开支、结余资金等都要进行全面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以便纠正挤入不合理的成本开支或将资金挪作它用等现象。
三、深化改革,强化措施,在施工、房地产企业财务综合管理上有所突破
加强施工、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职责之一。前几年,国有房地产、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基本上处于财政管理的死角。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加之财务人员素质较低,企业财务成果及经营状况不能如实反映。因此,财政部门有责任进一步拓宽基建财务管理领域。要经常深入到各施工、房地产企业中帮助建章立制,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要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定期深入到企业检查财务收支、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并在国有施工、房地产企业中普遍推行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反映经营成果”为主要内容的“三统一”管理方法。
(责任编辑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