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3 作者:夏建武 汪自国
[大]
[中]
[小]
摘要:
粮食企业财务挂帐问题是目前粮食系统亟待解决的问题。鄂州市从1988年到粮食购销全面放开前的1992年9月底止,粮食财务挂帐额为5971万元,占1992年末粮食企业固定资产总额的82.51%,占粮食企业贷款规模的40.16%。与此同时,随着粮食全面放开经营后,由于购销体制上存在的弊端以及粮食价格的影响,新的粮食财务挂帐又已见端倪。
粮食企业形成财务挂帐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行为影响,导致销售价低于保护价形成的挂帐。1989年至1990年,鄂州市粮食系统按保护价收购小麦、稻谷14443万斤,支付金额5468万元。收购起来的粮食由于执行湖北省政府《关于严格控制粮食外销外运的通知》精神,待到1992年9月无法周转而粮价下跌时销售,只收回保护价的70%,收回资金4304万元,形成挂帐1164万元。二是定购任务完不成,议转平差价形成的挂帐。粮食市场放开前,鄂州市的定购任务是4600万斤,其中:小麦1800万斤,大米2800万斤。当时,议平之间价差,小麦每百斤为16.40元,普籼大米每百斤为25.50元。1988年至1989年鄂州市定购任务实际只完成6781万斤,尚欠2319万斤,未完成定购任务部分,以议价购进粮食转作平价粮食。充抵由此形成的价差扣除中央、省补贴外尚欠609万元...
粮食企业财务挂帐问题是目前粮食系统亟待解决的问题。鄂州市从1988年到粮食购销全面放开前的1992年9月底止,粮食财务挂帐额为5971万元,占1992年末粮食企业固定资产总额的82.51%,占粮食企业贷款规模的40.16%。与此同时,随着粮食全面放开经营后,由于购销体制上存在的弊端以及粮食价格的影响,新的粮食财务挂帐又已见端倪。
粮食企业形成财务挂帐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行为影响,导致销售价低于保护价形成的挂帐。1989年至1990年,鄂州市粮食系统按保护价收购小麦、稻谷14443万斤,支付金额5468万元。收购起来的粮食由于执行湖北省政府《关于严格控制粮食外销外运的通知》精神,待到1992年9月无法周转而粮价下跌时销售,只收回保护价的70%,收回资金4304万元,形成挂帐1164万元。二是定购任务完不成,议转平差价形成的挂帐。粮食市场放开前,鄂州市的定购任务是4600万斤,其中:小麦1800万斤,大米2800万斤。当时,议平之间价差,小麦每百斤为16.40元,普籼大米每百斤为25.50元。1988年至1989年鄂州市定购任务实际只完成6781万斤,尚欠2319万斤,未完成定购任务部分,以议价购进粮食转作平价粮食。充抵由此形成的价差扣除中央、省补贴外尚欠609万元,成为财务挂帐。三是基建规模超支形成的挂帐。1987年底,鄂州市粮食系统固定资产为1930万元,截至1992年底固定资产已达7237万元,五年间增加5307万元,年平均递增30.25%。其基建资金扣除省市拨款和自筹部分外,形成挂帐1518万元,其中,建仓建货位挂帐730万元,建宿舍楼、综合楼等挂帐788万元。四是经营管理不善,商品亏库形成的挂帐1991年在“三查”过程中,发现葛店、沙戈、花湖、汀祖四个粮管所擅自报损平价稻谷6.9万斤,大米8.9万斤,计收入及价差款2.8万余元,全部记作议价营业外收入,直接冲减平价库存,从而形成平价粮食的亏库。平价粮食的亏库加上专用基金超支,以及收不回的贷款等,造成了658万元的财务挂帐。五是银行利率提高,粮食经营费用水平增加形成的挂帐。1988年以来,银行部门对粮食平价经营的粮油贷款利率多次调整提高。1988年平价粮油贷款利率由年率3.69%上调到年率9%,后来最高年率为11.34%。鄂州市1987年底的平价粮油贷款为3213万元,1992年底的平价粮油贷款为9 065万元,赐除因增加贷款规模而支付的利息平均测算,五年期间粮食企业仅银行提高平价粮油贷款利率而多支出1111万元利息。六是粮食政策似放非放,购销价格倒挂形成新的挂帐。1994年,为了抑制物价水平的上涨,保障社会安定,国家对粮食部门的粮食销价进行限制。以早籼稻为例,每销售1公斤大米,粮食部门亏损0.10元,到9月底累计亏损70万元,形成了新的财务挂帐。
如何消化粮食企业的老挂帐,坚决制止新挂帐,使其走出困境,同时缓解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压力,增强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力度呢?笔者认为基本对策是:
(一)强化粮食生产意识,加大粮食生产力度。“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重要商品。只有充足的粮源,才能保障市场的供应。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有忧患意识,强化粮食生产观念,把它放在与乡镇企业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对农村抛荒和滥占耕地的现象要坚决加以制止,加大粮食生产力度,按照“两高一优”的要求,确保粮食计划按生产、品种、面积落实到位。
(二)理顺粮食购销价格,完善粮食购销体制。粮食购销价格改革是粮食改革的核心和成功的关键,要理顺粮食购销价格,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粮食收购价格。粮食收购价格可根据全国不同的地区、品种,本着农民生产有利可图的原则以及物价上涨的指数,由中央依据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态势予以确定,每年年初予以发布,使农民生产者早知道。二是恢复执行国有粮食部门合同统一定购制度。在定购合同中,对农民当年生产的粮食品种、价格、出售数量以及国家奖售的“三挂钩”物资或资金等奖惩措施都以条文形式予以明确,便于双方严格遵守。三是比照棉花、石油、烟草等行业对粮食市场实施行业管理,避免政出多门、政令不一,准许粮食部门按合理的购销差价,实施粮食专卖制度。为了搞活流通市场,方便人民群众,经工商、粮食、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位和个人经营户,由粮食部门按批发价格供给粮源,允许其进入市场销售。四是坚决打击无证经营、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的不法行为。五是要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以适应地方吞吐粮经营和建立地方储备粮制度的需要。
(三)认真清理粮食挂帐,正确划分职责界线。粮食财务挂帐问题由来已久,且历经多次改革,其间政策多变。因此,清理粮食财务挂帐,正确划分职责界线就成为解决粮食财务挂帐的基本前提。在这方面,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清理粮食财务挂帐的重要性,努力克服畏难情绪,以及依赖上级解决问题的思想,真正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解决好这个问题;二是要组织强有力的专班人员,依据不同时期国家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清理工作;三是针对清理出来的情况和问题,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发文规定的“政策性、粮食企业、财政、银行、挂帐利息”五个方面,认真做好分类归并,便于粮食财务挂帐的消化考核工作。
(四)明确资金来源渠道,限期消化粮食挂帐。为了妥善处理粮食企业财务老挂帐,制止新挂帐,本着“自力更生、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对于政策性形成的挂帐,谁开口子谁负担。如执行保护价降价损失应由中央、省级负担,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处理的劣质粮,由本级财政负担;属于地方财政欠补的,由地方财政追补到位;对于银行不符合政策的加息罚息,采取抵扣现有贷款利息和挂帐停息的办法解决;属于粮食企业本身经营不善形成的挂帐,允许从其坏帐准备金、削价准备金、上交所得税返还以及税后利润中进行处理;对于粮食放开后,粮食部门经营吞吐粮以及建立地方储备粮所发生的银行利息、费用、价差支出,由粮食风险基金和地方财政预算中解决,不得再挂新帐。
在进度考核上,可以采取条块结合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办法,限期五年全部消化老挂帐,当年不得挂新帐。在条条方面,不仅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要进行考核,同时,银行、粮食、财政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也应进行考核。在块块方面,银行、粮食、财政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携手作战,按责任书的要求,做好粮食消化财务挂帐工作。对达不到责任书目标和进度要求的,采取上划地方财政资金、扣减粮食专项资金和取消优惠政策的措施予以处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工资和奖金。对达到目标和进度要求的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
(五)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经营分离的运行机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建立放而有度、管而不死、购销方便、调度灵活的现代化的粮食市场,对粮食企业的人员、机构、业务,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经营分离的两条线运行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根据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政策性经营主要任务是:为国家承担掌握粮源,吞吐调节、稳定市场、救灾,供应军需粮油等经营活动。除此以外属于商业性经营业务。实施两条线运行机制,一是有利于各级党委和政府清楚地了解本地区粮食购、销、调、存情况,加强对粮食企业的领导和粮食市场调节,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二是能确保国家有足够的储备粮源,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购销的主渠道作用,保持社会稳定;三是能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的分配关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解决粮食部门职工长期以来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避免造成新的粮食财务挂帐;四是加快人员分流,精简行政和富余人员,促进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发展第三产业,方便人民群众生活。
(六)强化财务资金管理,严格财经结算纪律。要消化老挂帐,制止新挂帐,强化财务管理,严格结算纪律是关键。因此,一是要对各级财政、粮食、银行部门每年预算集中起来的处理老挂帐资金,统一进入政策银行的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二是要严格基本建设和社会集团购买力审批手续,严格防止企业动用收购资金和回笼货款搞基本建设和购买专控商品;三是要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坚决制止乱挤乱摊成本费用的行为;四是要规范粮食市场管理,在购、销、调、存上把政策性经营与商业性经营严格加以区分,不能搅为一团;五是要严格吞吐粮与地方储备粮动用审批制度,按照谁批准动用谁负担的原则,弥补其贷款利息、费用、价差支出。
(责任编辑 吴春龙)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