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后,使地方财政收入由包干体制下“交够中央的,余下是自己的”那种较为简单的结构模式变为从地方税、共享税、中央返还三条渠道获取收入,由此引起了地方建设财源思维的重大调整。不少省都以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的方式,部署了新形势下的财源建设工作。例如,安徽省委和省政府、湖南省委和省政府,都联合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做好新体制下财政工作的文件。归纳起来,各地财源建设思维方式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片面追求价高税大产品的“冲动”有所减弱。实行包干体制时期,地方财政完成上交任务后税收都留在地方。在这样的体制下,各地经济的发展自然存在着盲目建设、经济结构趋同、扭曲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的问题,中央旨在用课征高额税收以限制某些产品生产而促进结构调整的措施,反而成为地方通过扩大这些产品生产而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的办法。新体制将消费税的绝大部分和增值税的大部分收归中央,还扩大作为地方固定收入的那部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这就使得地方在国家控制产品的生产上得利较少,从而促使地方转变片面追求价高税大产品生产的作法,对发展作为营业税税源的第三产业及一些资源产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二)考虑双重意义上的财源建设奋斗目标。新财政体制既使地方财源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又使地方与中央在财源建设上具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基础。以国有企业为例,一方面国有企业仍然分属于不同级次的政府,要分别向中央和地方交缴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又使地方分享部分增值税或接受返还。因此,地方不仅重视地方财源的建设,也重视包括中央财源在内的总财源的建设。河北省一位副省长曾这样讲到:“保证中央税收任务的完成,既是地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与地方利益密切相关。不关心中央收入就等于不关心自己。”在湖南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的文件中,财源建设的奋斗目标也是双重的,即到2000年,一方面全省财政收入年均应增长15%以上,地市州年均应增长18%以上;另一方面,全省要有10个以上县市的地方财政收入超过2亿元,一般地州要有2至4个县市的地方财政收入过亿元。
(三)农业财源得到进一步重视。分税制规定农业税、特产税、耗地占用税、契税以及屠宰税等划为地方财政收入,促使着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努力抓好农业财源的建设。其中经济作物较为明显地成为农业财源建设的重点。河北省提出大力发展一县一品,如赵州雪花梨,京东板栗等。福建省提出重点发展具有本区特色的四季柚、茶叶、蘑菇、海产品等。河南省要求下属县(市)每年从农业特产税中提取15%作为税源培植基金,用于开发农业特产资源,以增加农业特产税收入。结果,许多地区的农业税收都提前完成征收任务并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例如,甘肃的康县截至去年10月底比上年同期增长157.9%,新疆的新源县截至去年10月25日已完成全年任务的122.8%,山东莱西市的农业特产税截至去年11月15日比去年同期增长105.5%。
(四)注意强调发展非国有经济。按照新的财税体制,第三产业营业税全部归地方,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的大部分属于地方收入,于是,这些能为地方带来较多收入的领域随即成为地方财源建设的重点。河北省和湖北省提出多元并举,侧重发展乡镇企业和混合经济,促进农业、乡镇企业、村组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的全面发展。吉林省提出,只要生产发展快,提供利税多,对财政贡献大,无论是国有的、还是私有的或外资的,无论是城市的、乡镇的还是村办的,也无论是工业、农业还是第三产业的,都应该一视同仁地从资金上给予支持。吉林省去年上半年新增个体营业户14.7万户,新增个体从业人员20万人。该省在前些时还召开了个体私营经济经验交流会,其一重要目的就在于培植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
(五)为多得所得税收入比过去更为重视企业效益。分税制把地方所得税留给地方,这对地方改变以往侧重数量扩张、片面追求产值增长速度、热衷于粗放型经营等指导思想上的偏差,起到了较大的积极作用。各地的主要做法或想法有:借转机建制的东风,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内外经营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四自”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并能切实从自身利益出发关心经营效益;搞好挖潜改造、技术更新,支持开发科技含金量和附加值高以及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增强财源后劲;突出发展税小利大的或税利双高的产品或企业。据了解,不少地区注重企业效益已收到了一些成效,如吉林省去年前三季度累计征收工业企业所得税12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3%。江西抚州地区重视抓好扭亏为盈,全区122户预算内工业企业去年1—10月份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总额下降41.1%,亏损户数减少9户,重点大户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687.5%。
(六)将财源建设绩效作为考核地方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各地政府或财政部门大多要求各级建立起强有力的财源建设领导班子,并定期考核财源建设的情况。对工农业生产、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等的考核不再限于速度指标,而是侧重于经济效益情况,并把财政收入指标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指标作为最终考核指标。例如,河北省秦皇岛市规定:(1)实行扭亏工作一票否决权,对因工作不力完不成扭亏任务的单位和领导,取消一切评先进的资格,并对亏损严重的企业通过新闻单位公开曝光;(2)对连续亏损两年以上企业的厂长、经理,原则上就地免职,两年内不得调出该企业,更不得易地安排职务。
(七)大力运用激励机制推动财源建设。以河南省为例,该省规定“八五”期间财政收入高于全省县级财政收入平均增长水平且每年增长10%以上的2亿元县(市)、1亿元县(市)、8000万元县(市),省分别奖励生产发展基金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提前完成者另有奖励;到期未完成者不仅要给予通报批评,扣回扶持资金,而且要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政府写出限期实现创收目标的专题报告。为鼓励企业争创利润,该省还规定,对年实现利润超千万元,并在以后年度每年增幅超过20%的地方企业,要由政府奖励10万元用于贡献突出的有功人员。
总之,新体制推行后,地方加强财源建设的积极性已经被调动起来了。去年福建省11月底,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奋斗目标的95.56%,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奋斗目标的103%。山西省1-9月份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6.95%,其中,省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2.04%,地市县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5.53%。宁夏到10月底,全区完成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1.8%,区级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5%,市县级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9.3%。
从以上情况不难看出:(1)分税制条件下地方财源建设思维方式发生新的变化,是一件值得欣慰的好事情,它说明这次财政体制改革对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分级财政、优化经济结构、能动地促进地方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2)这种变化目前主要是体现在思维上,因新体制推行的时间不长,地方调整财源建设思维效果体现得还不够充分,但毕竟出现了好的开端或势头。(3)地方财源建设能否取得全面发展,还必须具备其他一些条件,如不搞好企业的转机建制,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是难以实现的。(4)要看到并非所有地区的财源建设的思维都转过来了,一些地区误认为经济发展了,大量税收只会流向中央,从而在财源建设问题上还存在着消极情绪。(5)对于那些已转变了思维的地区,既要保护其积极性,又要注意防治他们狠抓农村财源而轻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这一大头,强调发展非国有经济而轻视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注重物质刺激而轻视精神文明建设,偏好财源建设而轻视对支出的控制等倾向,以确保地方财源建设顺利、健康地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 江正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