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同志发展了马克思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思想,做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英明论断。发展第一生产力,是全党,全民的重要任务,当然也是财政部门的重要任务。那么,财政部门如何去思考,去运作,能动地推进科技进步呢?
一、理财思路需要升华
毛泽东同志对财政和经济的关系有过很精辟的阐述,概括起来就是“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影响经济”。这就为财政确立了理财思路——立足于经济,服务于经济,进而培植财源,壮大财力。实践证明这条理财思路是正确的。那么,为什么理财思路还要升华呢?因为当今世界政治经济的竞争和军事对抗无一不是科学技术的较量。有鉴于此,财政就必须为发展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服务。财政的源泉在经济,而决定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科技。科技的振兴,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财政的充裕,进而壮大财政支持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的力量。这条理财思路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兴”:兴科技、兴经济、兴财政、兴事业。财政要把兴科技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去抓,才不至造成财政理财的偏误。
二、财政政策需要配套
财政政策与科学技术的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当前,我国在支持科技发展上有一些比较好的财政政策,如允许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科技开发基金;企业生产新产品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减免税照顾;科研单位自己创造的收入不抵顶事业费拨款;财政科技支出的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等等,都对科技的兴旺发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情况的变化决定了财政支持科技的政策仍有个调整和配套的问题。所谓调整,就是使财政政策跟上形势并推动形势向更好的方面发展。由于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已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部分科研成果的商品化,各方面政策都需要做相应调整。特别是对出现的新问题,如科技成果市场的形成和发育、科技成果的交换和流通、民办科研单位的扶持和赞助、科技长入物质生产力诸要素的引导和激励等等,财政政策都应该有个“说法”。
所谓配套,第一,要使由若干个单项的支持科技的财政政策配套成龙,形成合力作用于科技,这样更有利于发挥单项政策的优势。比如,如果能使科研单位的预算拨款、预算外资金、自己创收“捆”起使用,效果会比按各自的“规矩”办要好得多。第二,财政政策手段,如预算、税收、投资、信用、补贴等,在一定条件下,也应该组成合力,以便在某个时期,对某一个或几个重点领域予以支持。比如现在的高科技试验区就可以应用上述财政政策手段组成合力运作,促其腾飞,带动经济的发展。第三,在中央财政的大政策下,地方财政也应该根据本地的实际,相应地制定一些只管本省的财政小政策,并与中央财政的财政政策相衔接,形成合力,推进科技进步。
三、投资方向需要调整
科技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是无可置疑的,但目前,其支出仅略高出财政总支出,这与第一生产力的地位仍然不相适应。这个问题,应予重点考虑。在财政投资向科技倾斜的问题上,至少以下方面应该列为重中之重:
第一,改善科研条件。黑龙江省的科研力量比较雄厚,科研条件却比较落后,应该安排一些专项资金有计划、有重点、分期分批地予以改善。一是解决科研设备、设施陈旧、老化、不配套的问题,为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手段。二是支持组建高科技实验室,这是提高科研水平所必须。三是加强中试基地建设,解决科技成果长入经济的“试验田”。也可以支持科研单位与企业挂钩,采取租赁的形式建立一批具有明显行业特点的临时中试网点,这种办法可以用较少的投入完成特定的科研成果向生产转化的任务。
第二,支持科研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无论在黑龙江或在全国,都是个急待解决的大问题。据报载,目前,省、部级科研成果有20多万项尚未被社会“接收”,转化率还不到15%,一是因为缺乏转化的机制,二是缺少投资,形成很大的浪费。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生产,需要一笔数额相当大的投资,财政投资向这个方向做适度倾斜是必要的,也是明智之举措。但是,受财力的制约,财政投资主要应该起导向作用,以吸引全社会的资金更多地向这个方向流动,特别是金融单位的支持更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量。只要形成资金合力,为科技成果大面积长入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就可以能动地推进科技兴盛,提高经济增长中的科技含量,促进经济更快地发展。
第三,强化科技意识。科技成果转化慢,与人的科学知识匮乏、科技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相当一部分人对即使是成熟高效的科研成果也不认识,更不会用,因而也就不敢用,自然是用老工艺生产老产品。所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也是当务之急。财政应该为此安排一笔专项资金,逐系统、逐层次举办人才培训班,重点普及普科技基本知识,宣传成熟高效科技成果。特别对领导决策层,还要重点进行决策科学、管理科学和前沿科学的培训。总之,要通过人的素质的提高,科技意识的增强,把科学技术的“涓涓细流”引入经济之中。
四、工作方式需要改进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已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财政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应随之改变。要明白,对于科学技术这个事业来说,单一的政府直接管理或者单一的市场自发调节都不利于事业的发展,必须结合运用。因此,财政工作方式就有个改进的问题了。基于这个想法,财政对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管理方式可否做如下选择:
1.组织合力。振兴科学技术是一项综合工程,须靠全民科技意识的提高,举全国之合力大力发展这项工程,目前亟需使银行贷款、财政拨款、企业资本融为一体,形成合力。不妨由政府牵头进行工作撮合,如针对某个科研单位或某个具体项目,临时组织一个以科委或教委为主、各方(银行、计委、财政和有关的企业主管部门)参加的“合唱团”,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联合攻关。许多实践证明,只要“合力”态势一经形成,很多大事、难事都可以办到,做好。
2.依法管理。对科研事业的管理,无论采取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方式,都应该依法管理,对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也不应例外。依法管理是我们的“弱项”,加强依法管理可以避免行政化管理随意性大的弊端。为此,急需建立健全规范科研单位财务活动和规范财政支持科技活动的法律制度,使两个方面都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3.当好参谋。财政具有联系面广进而信息比较灵通的特点,这就为当好参谋提供了客观条件。我认为当参谋主要是提供信息服务和经济效益分析,供决策人参考。
4.帮助核算。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应该改变过去对科研课题、科研成果不核算成本的做法。而成本的核算,最大的问题是“建制练人”。要搞一套完备的成本核算制度和核算办法,同时要培训会计人员。以前,科研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因而也只配置预算会计。现在看,已经不适应工作的需要。要配成本会计,最低也应使预算会计兼有成本会计的技能。
5.参与论证。科研成果的二次开发,即推广应用,必须经过充分地、科学地论证才能组织实施。而财政应该参与论证,在经济效益方面(直接或间接;二次开发者自身的或社会的)提供咨询服务,并在服务中使科研单位和二次开发者获取合理收益。
(责任编辑 江正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