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北省冀州市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积极探索管好用活预算外资金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从收入来源、支出使用、监督检查入手,全方位、多角度把紧收支关口,努力在“管”和“用”上做文章,最大限度地提高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益。1-9月份,全市预算外资金用于行政事业支出46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1%;融通预算外资金267万元,支持32个工农业项目,新增利税12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
一、严把收入来源关。一是严格收费范围。针对近年来各种收费、罚款底数不清问题,市政府组织物价、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进行拉网式审查,对收费范围、项目、标准重新确立,共停止了8个单位的11项收费项目。同时将新确立的收费单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通告的形式下发,使各企业及基层单位了解收费范围和内容。二是严格收费票据管理。市政府规定:凡是非经营性收入单位,必须按规定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无证收费的,基层单位有权拒绝,一律按“三乱”对待,严肃处理。在领取票据时,坚持“凭证购买、以旧换新、限量供应”,严格票据领换手续,购买收费票据时必须交验上次所购票据,并对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通过对票据的限制,适度控制预算外资金的规模和增长速度。三是严格区分合法收费与非法收费的界限,既严禁乱设项目,杜绝“三乱”行为,又做到严格标准,应收尽收。
二、严把清理整顿关。一是认真开展清理整顿。首先,把各单位私设的“小金库”作为清理重点,对非财务机构的资金、债务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对帐外设帐、帐目不全、隐瞒入帐等问题给予了严肃处理,取消一些单位私设的“小金库”,并把清理出的资金全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其次,认真清理了各单位收支帐户。财政、审计、监察与银行部门联合组成调查小组,对64个有预算外资金收入单位的银行开户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重点清查多头存款、帐目不分。对查出的多户储存、帐目不符等有问题单位进行了教育,并取消5个多余帐户,合并8个帐户。二是严格落实财政专户储存交款制度。各有关单位每月必须将收费票据交财政局审核验证,统一把关,确保将应纳入财政储存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移交财政部门。目前市财政代管预算外资金额达301万元,代管率达100%。三是制定完善了预算外资金专管员制度。各有关单位都按规定对预算外资金设专人管理,健全帐目、完善手续、规范收支,明确责任,使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严把支出使用关。一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近几年来,一些单位违反规定,将预算外资金截留挪用,用于集团和个人消费。为正确引导预算外资金使用方向,把握支出流向,市政府做了八条具体规定,把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严禁滥发奖金、实物和旅游等项做为管理重点,对每一笔申请用款坚持层层审批,严格把关。1-9月份,全市共压缩非生产性支出131万元。二是促产增收支持经济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利用代管资金的时间差,按照“所有权单位优先安排”和“先短期,再中期,后长期”的原则,对所有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统一调度,支持重点建设,把钱用在刀刃上。去年1-9月,通过财政信用手段,融通预算外资金267万元,支持棉花生产和两高一优农业100万元;支持工业项目23个167万元。这些项目投产后年新增产值1090万元,利税120万元。
四、严把监督检查关。管好预算外资金,监督检查是关键。杜绝预算外资金跑冒滴漏,消除少数单位投机心理,就必须加大检查力度,为此,他们在监督检查上狠下功夫。一是成立了由主管财税的副市长为组长的预算外资金检查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办法,常抓不懈。与此同时,在财务大检查中,把检查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作为重要内容,深挖细找,不留死角。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共计35人为监督员。市政府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依靠群众力量监督违纪行为,随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现线索,立即查处。三是严肃处理违纪事件。市政府规定,对未经财政审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一律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金额30-50%的罚款;同时,对违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 王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