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它有利于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能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健全和强化财政职能,并有效地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国库工作与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紧密相关,各级国库工作的好坏,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影响很大,国库工作不仅要适应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且要符合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目前,国库工作要全面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滞后于财税改革发展的需要。随着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分设,国库部门应有相适应的中央国库和地方金库,但由于种种原因,国库机构的设置越到基层就越难以落实,有的只是人民银行会计部门的“附属”,不利于国库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国库业务量的增加、核算手续复杂,使本来就偏紧的国库人员更显紧缺。另一方面,国库人员不稳定,新手多,业务熟练程度不高,这已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税款入库阻滞。一是国库资金由一笔笔税款汇集而成,经过纳税单位、征收机关、经收处、专业银行管辖行、票据交换、支库等多个环节,造成大量在途资金占用,不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二是由于近几年资金供求矛盾突出,专业银行之间竞争激烈,占压、挪用预算收入的现象时有发生,减少了国家的预算收入。三是随着专业银行商业化步伐的加快,专业银行经营原则逐渐向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过渡,经营目标也将转向盈利的最大化,而各行经收处的代理业务无任何报酬或极少报酬,这势必影响专业银行的积极性和库款的足额、及时上划。
——有些财政机构多头开户。这与财政信用的不规则发展和专业银行之间的无序竞争不无关系,但归根到底,是因为缺乏硬性政策措施而使国库管理失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和财政库款的支拨,对违反财政制度规定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这说明国库对财政预算资金、财政开户有监督职责。但因《条例》及《实施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监督手段和操作程序,对财政部门多头开户的清理又涉及地方利益,加上清理中计息等方面的问题不明确、统一,而无法真正实施清理和监管。
——国库资金退库漏洞多。目前,国家陆续出台了一批退库管理办法,对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对退库管理仍不容乐观。一是一些企业通过不正当手续套取退库。二是有的征收部门超权限、超范围、超比例退库。三是有些财政部门凭借种种理由,年终突击退库,以压低收入基数。
——国库调查分析工作薄弱。调查分析工作是国库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业性、全面性、综合性、政策性等特点,因此就要求国库调查人员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目前,国库调查分析大多只停留在就数字论数字的阶段,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提不出较鲜明的观点和切实可行的办法。一方面,国库至今仍没有一套完整的数据资料,另一方面,国库人员素质较低,知识单一,对财政、税务、计划、信贷等了解甚少,直接影响着调查分析工作的开展。
——国库管理现代化水平较低。目前,国库业务应用电脑的范围较窄,一些国库操作程序不完善、不统一,有的地方实施新税制后,新程序还没有及时开发出来,直接影响国库正常核算和与财政、税务及时对帐。国库部门缺少既懂业务又懂微机程序的人才,给国库日常工作和电算化发展带来一定困难。
上述六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库业务的顺利开展,也影响着国库资金的入库、支拨和整个工作效率,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国库管理工作,切实为国家财政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和促进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对国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国家金库是组织和执行国家预算收纳、支拨和退付的机构,监督执行国家预算收支,担负着管理财政性存款、组织国债的发行和兑付等重要任务。《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国库工作是国家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国家预算收支的重要基础工作,各级国库在实现国家预算收支任务中,要充分发挥执行作用、促进作用、监督作用”。要克服国库工作仅是财政税务部门的“会计出纳”的错误认识,明确做好国库工作可以稳定中央银行信贷资金来源,避免国家财力分散,对国民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的宏观调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点不论银行部门还是财政税务部门都应有个清楚的认识。
(二)健全国库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对库款支拨和经收处的监管。为适应分税制及新税制改革的需要,应尽快修订《条例》及《实施细则》,充实新内容和一些具体操作规程,明确职责权限和分工协作关系,加强国库监督。对退库和库款支拨的监管,要配备专人负责,严格审核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库,坚决不予办理。对于减免税退库和政策性退库,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了解工作,严格监督和管理。上一级国库必须重视对下级国库和经收处的管理,建立一套系统的管理办法,定期、不定期对下一级国库或经收处进行检查辅导。
(三)大兴学习之风,提高国库人员素质。国库资金管理是一项融财政、税务、银行知识于一体且具有较强专业性和政策性工作。因此,在充实国库工作人员的同时,必须把提高人员素质放在首位,不仅要学习国库业务、金融知识,还要学习财税知识、企业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学用结合,重质量,讲实效”的原则,通过岗位培训、讲座、业余自学等形式,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同时还要经常参加财政、税务举办的培训班,相互沟通,相互学习,提高国库人员的管理水平。
(四)优化电子核算系统,加速电算化进程。国库业务电算化有利于提高国库的工作效率和核算质量。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编制完整的国库管理程序,在全国推广,利用微机实现“收入、支出、退库、汇总、记帐、整档、计算利息”自动化,尽快建立区域性乃至全国性计算机处理网络,用来划拨款项,传递信息,节约人力、物力、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国库利用率。
(五)切实加强国库调查分析,服务财税金融体制改革。随着财政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了适应新形势需要,各级国库必须在提高核算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为财税金融宏观决策和经济建设服务。首先,尽快建立系统的资料库,要统计财政、税务、国库的各种收支数据,收集各有关方面的文件、资料,并使这项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为开展国库分析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其次,加快信息传递,搞好专题调查,强化对预算执行态势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力求把信息提供在领导决策之前,真正发挥国库的监管和当好领导参谋的作用。
(六)加强财、税、库、行之间的密切协作。在日常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共同认真履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和义务,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尤其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1)财政税务应向国库经办人员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税收计划和执行情况,为国库人员履行管理监督提供必要条件。(2)财政部门在拨款前应向国库提供财政预算,每季拨款前向国库提供分月用款计划,为国库监督提供依据。(3)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解决工作的实际问题。
(七)各级国库人员要在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对各级财政收支敢于监督,大胆管理,坚决抵制截留上级收入、分散国家财力等违反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行为,确保库款及时足额入库,做好库款的支拨和退付工作,为支持国民经济建设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江正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