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位于毛乌素沙漠腹地,紧靠陕北革命根据地,既是革命老区,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由于土地贫脊,交通不便,经济落后,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地区。1991年至1993年,通过国家、地方投资和社队、群众集资,共投入扶贫开发、农牧业基础建设资金3784万元,由于旗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主管部门的精心组织,资金使用单位的严格管理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艰苦奋斗,扶贫开发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年共扶持贫困户10263户,已解决温饱的3421户,脱贫的4246户,达到富裕户标准的1203户。全旗贫困户占农牧民总户数的比例由1990年的51.6%,下降为1993年的16.5%,全旗财政自给率由1985年的37%上升到1993年的67.6%。
一、调查摸底,选准扶贫对象。1990年全旗进行了贫困状况普查。按照人均年纯收入农区300元以下,新牧区400元以下,老牧区500元以下的贫困线标准,全旗共有贫困户8311户,36464人,为全旗农牧民总户数和总人口的51.6%和50.5%。这些户就是“八五”期间的重点扶持对象。经过重点扶贫,多数贫困村、社,贫困户,从根本上改变了面貌。如陶利苏木纳林河村,1990年以前全村81户农民中有68户贫困户,人均粮食不足300斤,收入仅达60元,是有名的“特困村”。近年来,国家投资15万元,群众投工一万多个,新打井23眼,新增水浇地300亩,架设农电2.5公里,实现了水、电、地配套,同时狠抓了科学种田,培养农民技术员140多人(次),玉米制种220多亩,种果树15亩,草莓2亩,1992年全村粮食总产43万斤,人均1246斤,农民人均收入达千元,彻底摘掉了贫困帽子,走上了致富之路。
二、因地制宜,确定重点项目。根据贫困区的实际,旗委、政府决定扶贫开发以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化工生产为主攻方向,以水、电、路建设为突破口。经过反复调查论证,全旗共抓了33个重点开发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一是1991年开始的初级电气化建设,在全旗共架设农电线路316公里,16个乡(苏木)全部通电,通电率分别占村、嘎查和农牧民户的72%和76.4%;二是交通状况有了很大改观,修通了6条县级公路,50多条乡村公路,1993年全县通车里程达600多公里,比1983年增加了近一倍;三是基本农田、草牧场建设有了坚实基础,共打机电井3166眼,改造中低产田4500亩,新增水浇地69446亩,农牧民人均水浇地已达到2.5亩,新增水、草、林、料、机五配套草库伦11万亩,1993年粮食总产4896万公斤,比1990年增长72.5%,牧畜总头数78.1万头(只),比1990年增长12.5%;四是植被建设和水土保持取得了可喜成绩,治理水土保持227.4万亩,全旗植被复盖率达59.6%,其中森林复盖率为14.7%;五是科技扶贫产生了很大效益,种植果树18254亩,水果基地建设已见雏形,培育良种基地1400亩,新增良种35万公斤,引进细毛羊5910只,全旗实现了畜种改良化;六是扶持和创办了泡花板、皮毛加工、煤矿、化工等扶贫企业9户,新增税利110万元;七是改善了农村牧区的办学条件和卫生设施,使农牧民文化、教育、卫生水平逐步提高。
三、积极筹措和严格管理开发资金。为了筹集资金,乌审旗旗委、政府发动上下左右群策群力,从各方面想办法,挖掘潜力。1991年为上初级电气化建设项目,先后从中央、自治区、盟争取资金1188万元。旗、乡(苏木)两级从地方财力中采取倾斜政策,重点向农牧业投资,三年来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农牧业生产资金100多万元。发动农牧民群众集资500万元,并积极向金融单位争取贷款,投入扶贫开发项目。
为了管好用好扶贫、开发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他们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防止了专项资金的跑、冒、滴、漏。二是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近年来,不少地方用专项资金买汽车、建房屋、乌审旗基本杜绝了此类问题。三是加强资金回收工作,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使用效益,据调查历年应收回的有偿扶贫资金128.7万元,实际收回102.25万元,回收率达79.45%。四是建立了资金效益责任制,实行项目、资金、任务、效益专人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