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提出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并不动摇工人阶级主人翁的地位。这是因为,第一,承认劳动力市场,只意味着承认劳动力具有商品的属性,并不等于劳动者就是商品。劳动者具有支配自身劳动的自由,应该说是历史的进步。第二,承认劳动力市场,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力市场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力市场没有本质的区别。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是向劳动者集体交换自己的劳动力,并参加民主管理,使其真正实现了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第三,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是就工人阶级整体而言的,劳动者个人不等于劳动者整体。劳动者个人出卖与保留自身的劳动力,并不表明他就丧失了作为工人阶级一分子的身份。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化,我们还应通过立法的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秩序、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摘自《经济管理》杂志1994年第2期《新议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