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牡丹江市财政局转变观念,加大发展乡镇企业的力度,有效地促进和支持了乡镇企业的发展。1992年,全市乡镇企业上缴财政利税7100万元,比1988年增长了101%,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9.1%,占全市乡镇财政收入的75%。
一、转变职能,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一是帮助乡镇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搞好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几年来,我们与市乡镇企业局相互配合,每年都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门用于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平均每年培训500多人次。同时还吸取预算内企业的财政管理经验,对乡镇企业实行专管员管理办法,定点定人帮助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工作。二是帮助乡镇企业搞好项目论证和科学决策工作。我们与市乡企局一起成立了项目论证小组,几年来对乡镇企业120多个项目提供了论证咨询服务,经过论证的投资达1000多万元,有效地减少了因盲目投资和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三是建立了乡镇财政信息网络,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去年我们与市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由乡镇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参加的信息对接会,签订了663项意向性协议,有60个乡镇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四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1992年,我们帮助企业销售煤3000吨,价值27万元。东宁县金厂乡建石金厂缺少资金购进设备,我们及时从已停产的林海铁矿调给闲置轻轨12吨,解决了这个乡办厂的困难。
二、积极推行了股份合作制办法,加速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自1992年以来,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与市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市乡镇企业中推行股份合作制办法。目前已有12%的乡镇企业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法,股金5000多万元。预计今年底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所占的比例将达30%以上,股金超过1亿元。乡镇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财政配套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参与股金管理和利润分配办法的制定和监督执行工作。
三、加大对乡镇企业的资金投入。几年来,我市财政部门在资金紧张,财政困难比较大的情况下,通过预算安排和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以支持企业科技进步为重点,以强化资金投放管理和项目跟踪问效为手段,加大了对乡镇企业的资金投入。
一是建立了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基金。1988年以来财政通过支农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支出及乡企周转金等多渠道累计安排了1000多万元资金,建立了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并且制定了资金投放重点和管理办法,保证了资金的有效投放和增值。
二是充分利用财政周转金和财政间歇资金扶持乡镇企业发展。1988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累计投放周转金和财政间歇资金2433万元,扶持了215个新项目,新增产值9432万元,利税1222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1150万元。
三是重点支持了乡镇企业科技开发。我市财政部门注重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帮助和支持乡镇企业开发新产品,投入资金600多万元,支持了28个科技开发项目,扶持组建了41个科技型乡镇企业。同时还安排资金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购买了一批适于乡镇企业发展的项目,并匹配一定的扶持资金提供给乡镇企业。目前,全市财政部门支持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项目和产品有22项获省市科技进步奖,有的还填补了省内和国内的空白。
四是重点扶持了资源优势型乡镇企业的发展。1988年以来,先后帮助新建和改造了26个以药材、林特产品、木制品、煤、电、粮油加工和农业副产品深加工为主导的项目和产品,既减少了资源浪费,又增加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是积极扶持了外向型乡镇企业的发展。1988年以来,共支持了20多个出口创汇型乡镇企业,出口产品创汇15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