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一位落选的乡干部向笔者诉说了满腹怨情,说他在短短的任期内,为当地群众办了一大堆实事、好事、大事,自己一分钱都未进腰包,吃辛受苦竟落得如此下场。问及办实事的钱从何来,他振振有辞:“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嘛!”
也许问题就出在这个“取”上。
这几年,农民的负担在一片“减轻”的呼声中越来越重,不少地方涌现出一批“取农”办实事的“能人”,他们“取”的胆子颇大,“取术”五花八门。有的贴上“人民事业人民办”的标签,制发红头文件“强取”;有的抓住销售农产品的环节,以白条的形式“巧取”;有的挥着“为农服务”的旗帜,通过推销、咨询“骗取”;有的以达标,升级的名目,采取收费的办法“套取”。报载,时下因“取”而由农民分摊的各种社会负担多达100多种,各种名目的达标活动二三十项。在一件件“实事”完成之时,已“取”得农民丰产不丰收,到手的钱成了镜花水月;已“取”得农民不堪重负,越来越不愿务农。
诚然,人民的事业需要人民来办,为着用之于民而取之于民,原本无可厚非。但是,想在一夜之间把一切好事通通办完,使你管辖的地区高楼林立、大路通天、投资环境完美无缺,那只能是善良的愿望而已,客观上不可能,事实上也...
最近,一位落选的乡干部向笔者诉说了满腹怨情,说他在短短的任期内,为当地群众办了一大堆实事、好事、大事,自己一分钱都未进腰包,吃辛受苦竟落得如此下场。问及办实事的钱从何来,他振振有辞:“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嘛!”
也许问题就出在这个“取”上。
这几年,农民的负担在一片“减轻”的呼声中越来越重,不少地方涌现出一批“取农”办实事的“能人”,他们“取”的胆子颇大,“取术”五花八门。有的贴上“人民事业人民办”的标签,制发红头文件“强取”;有的抓住销售农产品的环节,以白条的形式“巧取”;有的挥着“为农服务”的旗帜,通过推销、咨询“骗取”;有的以达标,升级的名目,采取收费的办法“套取”。报载,时下因“取”而由农民分摊的各种社会负担多达100多种,各种名目的达标活动二三十项。在一件件“实事”完成之时,已“取”得农民丰产不丰收,到手的钱成了镜花水月;已“取”得农民不堪重负,越来越不愿务农。
诚然,人民的事业需要人民来办,为着用之于民而取之于民,原本无可厚非。但是,想在一夜之间把一切好事通通办完,使你管辖的地区高楼林立、大路通天、投资环境完美无缺,那只能是善良的愿望而已,客观上不可能,事实上也办不到。如果凭一时冲动,杀鸡取卵,事情只会走向反面,到头来只会“取”走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取”走党的干部的良好形象。尽管你没有中饱私囊,群众也不会理解;尽管你吃辛受苦,群众也不会称赞。反而对你为官的动机产生误解,怀疑你是不是想用“取”农民的血汗以换取政绩,再以政绩去换取官阶。不难想象,对于这样的“父母官”,农民们岂能善罢干休?代表他们的庄严一票又岂能为你而投?
教训应当是深刻的。它告诉人们:用之于农也该慎取。应当把握这样三条:一是量力而取。这几年改革开放,农民着实得到了一些好处,但先富起来的毕竟只是少数,大部分农民走出温饱线还不很远。因此,办实事必须注意到他们的实际承受能力。二是量心而取。对一些事关农民生产生活的事情,群众要求迫切、渴望解决而愿意出钱出力的,地方官应当尊重民意,牵头去办,但一定要取之适度,而且要把事情办好。三是量急而取。这就是分别轻重缓急,对一些急办的事,地方财力又难以解决全部资金,应在向群众讲清道理的基础上适当取一些以作补充。在具体实施中还应总体规划,分步进行,事情办到什么规模和档次,都要由群众认可,对于那些不急办的事则应当坚决不取。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体现我们的干部对人民一片赤诚,历来为广大群众所称道。但是,中国几千年的实践已经并将永远印证一条颠扑不破的规律: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自掘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愧对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