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税票的运用在广大农村愈来愈广泛。由于一些同志认识上的不足和制度的不健全,在很多地区程度不同地出现了税票使用、管理混乱的现象,影响农民的利益和党群关系。现就我们在工作中看到的一些问题谈一些想法。
存在的问题:
一、票证印制不统一。财政部门除征收农税外,县(市)人民政府还有一部分地方性统筹资金(水电费、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建设性集资款)也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时,常采用农税与统筹资金同步征收的办法。而这些款项都使用一种全省统一的农税收据,显然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因此,乡(镇)财政部门一般都印制一种临时性的预缴收据,将各种财政款项收齐后,再分门别类地开出正式收据进行结算。这就形成了印制收据各自为政的局面,收据样式内容也不统一,有时票证印少了不够用,印多了用不完,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既不利于县(市)征收机关掌握下级征收的真实情况,又缺乏对票证管理的统一性。
二、税票使用混乱。在农税旺征期间,由于财政部门的征收力量有限,一般采用村干部代征的办法。可是少数村干部为了工作简便,让会计造个花名册,征收一户登记一户或任意使用其他收据,根本不到财政部门或征收员手中领取农业税专用收据。另外,有少数村借征收农业税为名,利用税票为本村收取其他款项,如:修路建桥费、牲畜防疫费、村干部工资等。税票不专用;乱收乱支,失去了税票的严肃性。
三、税票缴销与税款解库不同步。在农税旺征时,由于点多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往往使税票缴销与税款解库脱节。再则,少数征收员或助征员错误地认为,只要把税款收上来解缴入库,税票缴销早迟无关紧要。甚至还有个别单位把各种款项收齐后,对税票缴销工作就不再过问了,使违纪者利用税票舞弊有可趁之机。
四、征管人员素质差,管理跟不上。近年来,财政部门增加了很多新同志,一部分同志由于业务素质差,责任心不强,加之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违纪人员缺乏相应的处罚,结果出现了票证帐簿设置不全,税票领用手续不清,税票填写差错和遗失等问题。鉴于上述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税票管理是做好农税征管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有关领导和征管人员必须提高对税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税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令,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严肃财经纪律。充分认识税票管理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的措施之一,是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和财源建设的需要,增强政策观念、法纪观念和群众观念。
二、印制统一票证,实行分级管理。目前各乡(镇)财政部门所使用的预缴收据应当废除,由县(市)征收机关组织印制统一票证。印制的票证背面要配有使用说明,必须坚持“四统一”,即统一票样,统一编号,统一印制,统一发放。在管理上,要实行分级管理的办法。县(市)征收机关票证专管员只对乡(镇)征收机关票证专管员发放票证;乡(镇)征收机关票证专管员负责办理向上领取和对本单位征收员办理转发事宜;各征收员根据分工,负责对所管辖区的助征人员办理票证发放和缴销工作。县乡两级都要设置专用票证库房或专用箱柜,做到专人管理,专柜保管,专库储存。
三、不断完善制度,改进管理体系。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形势在不断发生变化,要做好农税工作,确保农税票证的安全,避免出现差错等问题,对票证的印制、保管、领发使用、作废、遗失、缴销、结报、审核、归档的全过程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
1.持证上岗,凭证领票。征收员和助征员在上岗前,应由财政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对合格者颁发统一印制的《农税票证使用资格证》。然后持证方可到票证专管员或征收员手中领取票证。
2.严格领发,认真使用。领发票证时,双方必须当面点清,核对份数,看是否有缺份少页现象。填写票证领据或领用手册时,要写清票证名称,起止号码,领发双方在领用手册上签字盖章后各执一式二份备查。使用前,启用单位应在纳税人收一联上加盖票证专用章。认真阅读票证使用说明,填写时一定要字迹清晰规范,数据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3.定期缴销,验旧领新。凡已填用的票证,征收人员要按期到财政所办理缴销结报手续,不得遗失和自行销毁,作废票证必须全份保存。缴销时,票证专管员要认真审核,清点份数有无差错,若有差错,应拒绝办理缴销手续,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复写缴销表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备查。同时,在双方的票证领用结报手册上登记清楚并签字盖章。如需继续使用票证,再重新办理票证领发手续。
4.建帐建制,票证归档。为了便于征收机关了解掌握某一时期内全部票证的领、发、用、存的情况,必须设置帐簿,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票款相符。建立月报表制度,已用票证归档,使领导心中有数,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四、加强管理监督,严肃违纪处理。票证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单靠票证专管员孤军作战,不易取得好效果。县(市)征收机关每年应对下级征收机关的票证管理工作进行一到二次专门检查,形成制度化。层层制定票证管理考评办法,奖优罚劣。如:设置“百本票证使用无事故奖”或“票证管理奖”等。凡超过期限缴票缴款者,应按日加收经办人的滞纳金;凡票证填制不规范的,进行罚款;错收少收由开票人自己负责赔偿;凡套开或出售空白票证的,按贪污论处;凡票证丢失或被窍,按工作失职论处;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当负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当前农税队伍“少、新、青”的特点,可以在助征员当中招聘一批思想素质好,工作积极,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同志进入农税队伍,充实第一线的征收力量。对征管人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财经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同时,把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可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征管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鼓励自学。迅速培养和造就一支纪律严明,廉洁奉公,训练有素的征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