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陕西省渭南地区各级、各部门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的精神和党的十四大精神的鼓舞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兴办经济实体,至年底,全区共兴办各类经济实体648个,从事经济实体工作的干部达1820余人,共筹集资金9347万元,取得经济效益129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937万元,上交财政资金37万元。此外,还有109个实体正在积极筹建之中。全区兴办经济实体工作已初步呈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
(一)广泛动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中央有关文件和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发表后,我区各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立即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和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的认识。地、县分别组织人员到外地学习取经,通过学隰县、看沿海,使大家认识到,兴办经济实体是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是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是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消除了思想顾虑和一些不正确的认识;从而形成变担心为放心,变“观潮”为“下海”的风气。富平县委、县政府在省、地9月份兴办经济实体经验交流会议以后,及时召开了“富平县兴办经济实体经验交流现场会”,树立了县农办、水利局、财政局等单位办实体的先进典型,发动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办经济实体。韩城、蒲城两县市兴办经济实体动手早、步子大、效果好,受到了省政府的奖励表彰。行署也表彰奖励了渭南、白水、合阳三县市。通过广泛动员,转变观念,奖励先进,全区兴办经济实体活动掀起了热潮。
(二)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实体健康发展。
为了推动经济实体健康发展,地委、行署下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的通知”。一是对“下海”干部待遇优惠。到实体工作的干部职工保留原身份不变,级别不变,工资奖金待遇不变,机关工作需要时可以调回机关,在经济实体除照领工资外,还可以领取奖金和效益工资。二是实行减免税照顾。对兴办的经济实体,除国家规定不允许减免税者外,税务部门可按有关政策减免一定期限的税收。三是对实体给予资金扶持。财政部门建立兴办经济实体发展基金,从年初预算实排的专项基金和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中提取5%到10%,并从专项周转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给兴办经济实体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等优惠政策,扶持、启动和加快经济实体的建设发展。1992年省、地、县财政先后拿出676万元,扶持渭南地区250多个单位兴办经济实体。四是实行奖罚和风险抵押办法。对行动快、效益好,实体年实现纯利润1至2万元的原单位主要领导奖励1000元,实现纯利润2万元以上的,从超额中再提取5%奖金,奖励单位领导;对有条件但不积极办实体的单位减少单位当年包干经费的20%。经济实体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交纳一次性责任风险押金1000元。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经济实体发展。
截止1992年底,全区通过银行贷款、群众集资、财政扶持等各种渠道共筹集资金9347万元,建成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实体11个,50—100万元的实体35个,10—50万元的实体236个,10万元以下的实体366个,取得经济效益1297万元。渭南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由地市财政、四家银行信用联社等9个单位联合发起,通过发行集资债券,筹集资金1000多万元,为兴办经济实体筹集资金创造了好的经验。白水县财政局与北井头乡政府联合创办小酒厂,筹集资金65万元,两个月时间建成年产400吨的小酒厂,1992年第4季度投入试运行,产量达到100吨,实现利润5万多元。韩城市林业站,突出技术优势,攻克用花椒籽油替代桐油生产油漆的难题,当年投资120万元,创办了年生产能力1000吨的造漆厂,安排就业人员50多名,年产值120万元,税利完成10万余元,开创了以科技领先兴办实体的新路子。蒲城县围绕农业多种经营办实体,分别建立了蚕丝、苹果酥梨、畜产加工、肉禽蛋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体系,1992年固定资产总值达1025万元,经营收入995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36万元,上交利润57万元,相当财政拨款86%,目前已有10个单位实现了自收自支,实体生产的产品远销东欧、香港等地,每年为国家赚回70多万美元。
(四)部门合作,协调一致,为兴办实体创造宽松的外部条件。
对机关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地委、行署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综合部门和主管部门,适当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在实体兴办过程中,地区编委、计委、财政、税务、体改和工商行政部门互相配合、支持。所办经济实体由各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工商部门按照放开搞活的原则,放宽经营范围,从速核办注册登记发照手续。各级财政部门非常重视兴办经济实体工作,地、县分别成立了兴办经济实体办公室,专门负责指导这项工作。渭南市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先后拿出10万元,解决了解放电影院、东风电影院、监察局等单位兴办实体的资金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