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已成为一个既定事实,它既建立在不合理的基础上,同时又具有某种历史性的积极意义,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因势利导,改造其不合理的基础,发挥其积极因素的作用。如果说前一段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尚有某些历史客观性的话,那么现在再让其在不合理基础上继续发展下去,就会越来越丧失其某些积极意义。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如不充分利用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所提供的某些有利条件深化改革,那么它的历史意义就将丧失殆尽,所剩下的只是不合理性。而且,它将成为改革顺利进行的严重障碍。因为,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的最终结果,实质上就是国有资产“个人化”,掏空公有制的物质基础,显然这是与我们的改革目标模式背道而驰的。因此,我们不能无限度地放任国民收入分配持续向个人倾斜。
(摘自《改革》杂志1992年第4期作者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