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巡视南方时,提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这个重要谈话给全党和全国人民极大鼓舞,全国各条战线出现了一个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新局面。在此形势下,还要不要继续发挥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作用?回答是肯定的。
第一,从改革开放与财政监督的关系看。改革开放的13年,国家一直很重视财政监督工作,1985年以前每年开展一定规模的财税检查活动,从198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财税物价大检查,1986年以来又建立了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制度,这些监督措施为国家挽回了大量财政收入损失,为平衡国家预算,维持财税秩序,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事实表明,违反财经法纪、侵占国家经济利益的问题并没有因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销声匿迹,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反映在个人、单位和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矛盾不是缓解了,而是更加突出。因此,财政分配领域监督与反监督、执法与违法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改革开放需要财政监督为其保驾护航,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财政监督。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一再指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五章中有关“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政府依法对企业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为企业提供服务”、“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查和审计监督”等规定,也鲜明地体现了加强财政监督的精神。因此,经济监督与改革开放并不矛盾,放松了财政监督,国家财政收入就没有保障,改革开放就要受到影响。
第二,从对中央企业的财政监督状况和财政监督内涵看。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央企业上交的税利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企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支平衡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应看到,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不可能在分配问题上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某些特定的物质利益因素的影响,各种违反财政法规问题同样大量存在。中企驻厂员机构自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以来,累计对5.9万户(次)中央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财政监督检查,查出违纪金额达210多亿元,挽回财政收入损失80多亿元。今年上半年,各地中企处审查6411户中央企业1991年会计决算,又查出各类违反财政法规问题9亿多元。实践证明,国务院关于设立中企驻厂员机构的决策是非常正确的,中企驻厂员机构符合我国对中央企业的财政管理特点,展示了很强的生命力,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管理的实践,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作为主要从事对中央企业财政监督工作的中企驻厂员机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财政监督工作决不能放松,并要向广度深度拓展。
从长远看,发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是对企业实施财政监督的一个方向,但这同中企工作也不矛盾,一是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同其他事物一样,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现有监督力量需要继续发挥作用,中企处的财政监督工作决不能削弱。二是财政监督的内涵十分广泛,除了对企业财务的直接监督,还包括预算监督、税务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本级财政收入征管质量的监督以及对社会有关监督组织的监督等。这更需要中企工作向更高层次的监督发展,并长期发挥更重要的监督管理作用。
第三,从财政部门的服务职能看。经济决定财政,经济是财政的基础。发展经济,服务生产,开辟财源既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又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职能的重要体现。中央企业大多集中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部门,中央企业的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对整个国民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几年来,中企驻厂员在帮助企业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使企业增加效益20多亿元,较好地发挥了促进生产、开辟财源的作用,积累了不少经验。在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下,更需要中企驻厂员把这方面的工作做好,继续在宣传国家有关政策,帮助企业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培训财会人员,交流管理经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服务职能,这不仅是振兴财政的需要,而且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不仅是现实的需要,而且是长远的需要。
第四,从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看。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是履行财政调节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财政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必须以灵敏可靠的信息体系为基础,如果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就谈不上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中企驻厂员机构的设立不仅初步解决了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监督管理上的鞭长莫及状况,而且使财政部拥有了一支可以随时调遣的有利于发挥宏观调控职能的直属力量。几年来,财政部先后共抽调中企驻厂员3000多人次,对部分重点行业进行财务收支检查或财务情况调查,同时还多次组织各地中企处就重要财务问题进行调查,为财政部系统掌握各行业财务情况,研究财政分配政策起到重要作用,提高了有关财政政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了国家财政的宏观调控手段。与此同时,不少中企处(组)还积极主动地反映地方财税动态,特别是对中央财政利益有直接影响的财税动态,发挥了维护中央财政利益的保障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企驻厂员机构作为财政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今后的工作任务更重了,工作层次要求更高了,工作领域更广了。这就要求中企驻厂员振奋精神,继续发扬开拓进取的作风,既要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继续发挥作用,又要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开拓,发展。
1.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战斗力。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投身改革,奋发向上,建功立业的意识;二是要加强业务建设,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既要加强对财政、财务、会计政策的学习,注意及时更新知识,又要注意加强对现代科学文化和经济管理知识的学习,以适应不断发展的业务工作的需要;三是要加强廉政建设,从严要求,防微杜渐,抓好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促进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总之,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要常抓不懈,力求实效,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全面深入地开展业务工作,为平衡国家预算再做新贡献。首先,要继续大力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在拓宽监督范围的同时努力提高监督质量;要把审查中央企业决算、日常监督和参加财税大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做好对违纪事项的检查工作,又要主动做好中央企业欠交的中央财政收入的催收工作;不仅要加强对财政收入各环节的监督,还要加强对中央财政支出的监督,提高中央财力的使用效果,把拓宽理财领域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为维护正常的分配秩序、平衡国家预算做出更大贡献。其次,要继续贯彻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方针,充分利用财政部门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熟悉财会管理等有利条件,大力帮助企业改进经营管理、转换经营机制,落实搞好大中型企业的有关财务政策和扭亏增盈措施,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再次,要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提高有关信息的针对性和敏感性。一是要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倾向,及时开展调查研究,为财政部研究有关政策和实施财政管理服务。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要跳出个别企业、个别问题的局限性,视野要宽一些,质量要高一些,信息要快一些。二是要认真总结中央企业在改革开放、转换机制和加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好经验,积极地推广交流,促进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改革的深化。三是要注意发现并及时向财政部反映中央财政管理上的问题,提出完善管理的建议,配合部里建立健全中央财政的全方位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