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由于行政事业机构不断膨胀,人员持续增加,“人吃马喂”费用逐年递增,致使财政负担越来越重。为此,山东省莱芜市本着“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精简机构的新路子,制定了精兵简政、转变职能、兴办实体、强化服务的改革方案,通过大力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围绕着建立城乡社会化服务体系,促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兴办实体,增加事业收入,减轻财政负担。现在该市行政事业单位中已有436人实现与财政脱钩自养,每年减轻财政负担300多万元。
一、兴办实体,强化服务。
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完成原职能任务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本单位所具备的人、财、物等方面的优势和富余人员,兴办实体,开展创收。每个部门都有10%以上的干部到实体工作,并且有1名负责干部到实体任职。他们兴办的服务实体,都有明确的服务目标和服务项目,有固定的服务人员和固定的场地以及一定数量的经营服务周转金。这些实体建立了一整套服务章程、管理制度和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他们在服务项目上,首先突出本部门的业务特点,使服务实体成为专业化服务体系的龙头,以带动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随着经营机制的完善,服务实力的不断增强,财政对服务实体逐年减少事业费拨款,使服务实体完全从政府机构分离出来,实现与财政“脱钩”自养,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企业。目前,莱芜市53个行政事业单位中,共兴办服务实体项目118个,固定资产已达11939万元,流动资金2248万元,年经营额8571万元,财政事业费拨款每年减少150多万元。
二、实行政企分开,组建专业公司
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主管部门应逐步转变其行政职能,强化行业服务,成为管理型实体单位。莱芜市实行政企分开,走了组建专业公司的路子。专业公司成立后,在一定时期内仍继续代行行政管理职能,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其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综合部门和监督部门,原来财政拨付的行政经费也逐步取消。目前莱芜市已有商业局、供销社、物资局、外贸局、地矿局、建材局、粮食局、农机局等14个行政局转变为专业公司,共减少人员202人,减少财政拨款81.2万元。
三、事业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
莱芜市市直事业单位共146个。在举办实体、强化服务、增收节支、促进发展、减轻财政负担的原则下,通过改革,对这些事业单位变全额管理为差额管理,变差额管理为经费自收自支,力争在“八五”期间使它们全部与财政“脱钩”,实现经费自理,人员自养,并过渡到企业化管理。目前该市事业单位达到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已达47个,抵减财政拨款48万元。
四、精简机构、人员
莱芜市在精简机构和人员方面,一是撤销业务重叠的机构;二是合并业务相近的部门;三是对一些适宜改为企、事业单位的部门,不再作为政府部门;四是对某些执行性机构,不再作为政府职能机构。从1992年起,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再增加人员。同时党政机关部门领导4人以上的留守3人、一般干部按5%到10%抽调到基层、企业工作。1992年共精简撤并机构12个,精简行政机关人员94人到基层或企业工作,共减少财政拨款3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