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5 作者:沙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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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作为遏制经济违法违纪行为,平衡财政收支,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整个监督检查机制中占极重要地位。但是,迄今仍有少数同志对每年进行一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不够理解,甚至发生误解。为此,笔者试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的角度来剖析和论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以期取得社会上更多的同志理解、支持和参与大检查工作。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势在必行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同时也是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理论依据。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要不要继续坚持搞下去,决不能凭某些人的主观意志来决定,而要看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这项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客观上有无必要。那末,当前我国存在的实际情况是什么呢?一是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健全起来,宏观调控能力较差,改革措施尚不配套,漏洞较多,客观上依然存在滋生大量经济违纪问题的空隙。二是企业、单位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完善,不少企业和单位法制观念及纳税意识比较淡薄,大面积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一时还难以根本扭转。从这几年大检查的情况看,国营、集体单位的违纪面一...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作为遏制经济违法违纪行为,平衡财政收支,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整个监督检查机制中占极重要地位。但是,迄今仍有少数同志对每年进行一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不够理解,甚至发生误解。为此,笔者试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的角度来剖析和论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以期取得社会上更多的同志理解、支持和参与大检查工作。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势在必行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同时也是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理论依据。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要不要继续坚持搞下去,决不能凭某些人的主观意志来决定,而要看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这项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客观上有无必要。那末,当前我国存在的实际情况是什么呢?一是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健全起来,宏观调控能力较差,改革措施尚不配套,漏洞较多,客观上依然存在滋生大量经济违纪问题的空隙。二是企业、单位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完善,不少企业和单位法制观念及纳税意识比较淡薄,大面积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一时还难以根本扭转。从这几年大检查的情况看,国营、集体单位的违纪面一般都在60%以上,个体工商户的违纪情况更为严重。据一些地区1990年的抽样调查,在查出的经济违纪行为中,属于有法不依的约占30%。三是负责经济监督的审计、物价、税务等部门近年虽然加强了力量,但人员仍旧相当缺乏,而且新手较多,素质较差,还远远不能满足对全国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各项经济活动实行全面有效监督检查的需要。
上述这些情况的客观存在,决定了我国的经济监督工作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坚持两条腿走路,双管齐下:一方面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审计、物价、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它们的职能作用,搞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另一方面,每年还要继续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定力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因此中央领导指示,至少在第八个五年计划期内,我们还要继续进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何时才可以不搞或者不年年搞大检查了呢?依我看,什么时候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运行机制比较完善了,法制建设比较健全了,大面积经济违纪问题基本解决了,审计、税务、物价等主要经济监督部门的力量足以对全国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了,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才有可能停止。在这些条件尚未具备以前,每年开展一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势在必行,非搞不可。
实践是检验大检查必要性的唯一标准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究竟有无必要,还要看它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如何。据统计,从1985年到1990年开展的六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全国共查出各种经济违纪金额801亿元,其中上交财政的违纪金额508亿元,平均每年给国家追回流失的财政收入近85亿元之多。仅1990年的大检查,到1991年3月底止,全国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各种经济违纪金额134.3亿元,其中应上交财政金额90.6亿元,已缴入国库79.2亿元。不仅如此,在这次大检查中,各级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还同纪检、检察、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合作,依法严肃处理了一批重大经济违法违纪案件。截至1991年3月底统计,全国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达669人,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和逮捕法办的有1152人,一些拖了很久的经济犯罪案件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一些因揭发检举而长期遭到打击报复的同志也得以平反纠正。实践证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不仅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纪案件,为国家追缴回一大笔被非法侵占的收入,为缓解财政困难、缩小预算赤字作出了积极贡献,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社会上的某些不正之风,促进了廉政建设,对推动我们的改革和建设也起了很大作用。所以,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强调指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保证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宏观经济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不搞大检查,让这些违法违纪行为肆意泛滥,让这几百亿元的款项散落在社会各个角落,势必严重妨碍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经济措施的贯彻落实,势必加剧经济过热和消费基金膨胀,乃至搞乱改革,搞乱市场,搞乱经济,给国民经济全局带来更大的困难和损失。对此,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坚持改革开放与加强监督检查相辅相成
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统一观点看,改革开放与加强经济监督,搞好企业与开展大检查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监督检查;越是微观搞活,越要强化宏观管理,两者缺一不可。我们要善于学会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促成矛盾的转化和解决。从1978年以来,我们先后在企业中实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利改税和经营承包等多种经济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企业财权,增强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在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情况下,总会有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受小集团和个人经济利益的驱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削尖脑袋钻改革的空子,采取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手段,偷漏国税,截留利润,损公肥私,发不义之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采取熟视无睹的态度,不揭发、不检查、不处理,任凭违法违纪者胡作非为,任凭各种违法违纪活动到处泛滥,不仅会把我们的改革引上邪路,把我们的经济搞乱,使国家蒙受损失,而且到头来企业的活力也难以增强,甚至连企业在改革中已经得到的利益也难以保住。对此,要采取各种措施,教育和引导企业单位和职工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改革、搞活与加强监督检查的关系。要使他们懂得,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在四项基本原则指导下的改革,它必须建立在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之上,而不是乱改乱革。要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地接受监督检查,自觉地维护国家的全局利益,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搞活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等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获取各自应得的经济利益。我们的任务就是通过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把各种经济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到最低限度,使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逐步纳入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搞活企业,特别是搞好大中型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总之,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切合实际的、实事求是的,是符合“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因而也是必要和正确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群众性的监督检查活动,一定要紧紧依靠各级党政的领导,广泛发动群众,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才能把一年一度的大检查工作搞得更加扎实有效;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依据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制宜地选好每年大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把大检查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同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紧密结合起来,同加强普法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紧密结合起来,尤其要注意针对查出来的各种违纪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整顿财经纪律、健全财经制度、堵塞违纪漏洞的措施和建议,供有关立法部门研究实施,把大检查同整改建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检查与治理并举、标本兼治;要注意改进大检查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完善大检查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大检查工作的正规化和法制化;要继续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严格区分自查与被查、初犯与重犯、无意违纪与有意违纪的界限,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无误地、实事求是地查处各种经济违法违纪问题。只有这样,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才能做到常抓常新、畅通无阻、体现政策、取得实效,才能嬴得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拥护,产生更大的威力,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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