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10月22日发表谷实的文章认为,过去10年在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过程中,针对改革前国家积累率过高,职工收入多年没有多大提高,生产质量的改善非常缓慢,企业没有留利的实际情况,国家对企业实行了一系列减税让利措施。改革初期的让利措施,确实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收到了各方面皆大欢喜的效果。问题的关键是让利要适度,一旦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后再“让”下去,就可能使让利失去其意义而走到问题的反面,也就是“物极必反”。后来继续让利的实践也证明了,一味地减税让利,虽然企业可支配的财力大大增加,但由于机制转换并不到位,并没有打破企业分配中的“大锅饭”和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旧机制,反而导致了在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分配关系时,许多企业用搞潜亏或将国营企业收益转移到所办的集体企业中去等多种手法,乱发奖金,乱搞福利,瓜分国有资产的收益,把本应是国家和企业的积累也都“让”进了个人的腰包,客观效果与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初衷背道而驰,而促进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却一直没能形成。由此看来,让利求“活”、让利求发展、让利求壮大国营企业的路子有点行不通。国家越让利,企业越为个人逐利,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