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七五”期间,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占用及构成情况均发生了重要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量上升,大大超过工业总产值的增长幅度。“七五”时期,国营工业企业全部流动资金占用额增加1.75倍,年均增长22.4%,而同期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只有6.7%,两者相差悬殊。即使这样,企业还普遍感到资金越来越紧张,这说明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大为降低,资金使用效益不理想。
(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比重下降,银行贷款比重上升。“七五”期间全部流动资金占用增加3882.57亿元,而自有流动资金仅增加199.2亿元,两者增加之比为19.5:1。自有流动资金的比重由1985年27.6%下降到1990年13.6%,这与通常所说的自有流动资金比重一般应占30%,相差16.4个百分点,连一半都不到。企业流动资金增加主要靠银行贷款,企业利息负担加重。1990年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利息净支出(已减利息收入)比1985年增加246.32亿元。其中因利率调高增加利息支出63.40亿元,占25.7%;因贷款增加多支付利息174.85亿元,占71.0%;其他因素为8.07亿元,占3.3%。
(三)定额流动资金比重下降,非定额流动资金比重上升。非定额部分比重越来越大,1990年达40.8%。...
“七五”期间,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占用及构成情况均发生了重要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量上升,大大超过工业总产值的增长幅度。“七五”时期,国营工业企业全部流动资金占用额增加1.75倍,年均增长22.4%,而同期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只有6.7%,两者相差悬殊。即使这样,企业还普遍感到资金越来越紧张,这说明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大为降低,资金使用效益不理想。
(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比重下降,银行贷款比重上升。“七五”期间全部流动资金占用增加3882.57亿元,而自有流动资金仅增加199.2亿元,两者增加之比为19.5:1。自有流动资金的比重由1985年27.6%下降到1990年13.6%,这与通常所说的自有流动资金比重一般应占30%,相差16.4个百分点,连一半都不到。企业流动资金增加主要靠银行贷款,企业利息负担加重。1990年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利息净支出(已减利息收入)比1985年增加246.32亿元。其中因利率调高增加利息支出63.40亿元,占25.7%;因贷款增加多支付利息174.85亿元,占71.0%;其他因素为8.07亿元,占3.3%。
(三)定额流动资金比重下降,非定额流动资金比重上升。非定额部分比重越来越大,1990年达40.8%。单纯考核定额流动资金变化,已不能反映全部流动资金的变化情况,不利于加强对流动资金的管理。我们认为,无论是流动资金管理还是资金利用效果考核,应以全部流动资金占用作为对象,客观、全面地反映资金状况。
(四)产成品资金占用大量增加,产品销售及货款回收放慢。1990年产成品资金占用额高达1100多亿元,比1985年增加了2.6倍,而同期发出商品和应收及预付货款分别增加5.7倍和5.1倍。上述资金占用大量增加,反映企业生产的产品在质量、品种、花色上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造成产品积压,资金呆滞;也反映了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问题严重,使企业资金不能及时收回。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和改善流动资金管理:
1.配合“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大力开展“双增双节”,下大功夫盘活资金,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通过增加适销对路的产品,加快货款回收。
2.建立正常的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增补机制。一是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有相应的流动资金配套,立项时就要解决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不给投产后留下资金缺口;二是企业必须从留利中按规定比例增补自有流动资金;三是允许企业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取来增补自有流动资金;四是对库存物资应实行后进先出法,使价格因素造成的资金占用及时通过销售予以补偿。
3.帮助企业清理“三角债”,并严格结算纪律。目前企业之间货款拖欠现象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应下决心坚持清理到底,并采取措施防止前清后欠,边清边欠。从银行来看,在恢复托收承付的同时,要严格结算纪律,监督企业支付货款,对异地之间货款及时划拨。
4.加强对流动资金占用的考核。从考核的内容来看,宜以全部流动资金占用作为考核对象;从考核指标来看,主要是资金周转天数和百元资金利税率。这样做,有助于企业真正挖潜增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