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以来,集团消费又开始“热”起来,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是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最近,本刊记者走访了全国控办主任徐树勋,请他就有关问题谈谈看法。现根据谈话整理成这篇访谈录,从本期起连续发表,以期对控购工作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为了形成共识,首先请您谈谈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含义。
徐树勋:“社会集团”,是泛指目前我国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全民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经济活动和行政、公务活动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组织。按照当前控购工作管理的范围,它不包括个体工商业户和外资、中外合资等经济组织,更不包括城乡居民个人。“社会集团购买力”,是指上述界定范围内的集团单位所拥有的、按照国家规定可供其自行支配的、可购买社会商品的货币支付能力。从一个集团单位来说,其购买力按其运动的形态,可分为“形成购买力”、“实现购买力”和“结余购买力”三部分。就集团单位购买力的形成来说,大体包括国家预算拨款(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留利和单位自行组织的收入或预算结余按规定允许留用的部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来源于预算内和预算外的资金。理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含义,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并不是控制集团单位购买力的形成,而是控制集团单位购买力的使用,就是说看其支出合理不合理,适当不适当,符不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政策制度规定的要求。
第二,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中,大体上可划分为生产性支出(包括经营性支出等)和非生产性支出(或叫消费性支出)两部分。国家控购工作管理的范围,主要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对非生产性消费支出进行控制,也是从“狭义”范围讲的,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所界定的“消费”概念。我们在具体工作中也是区别对待的,对于为生产、事业服务的正常性的消费支出以及按照国家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消费支出,如正常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公费医疗中的药品开支等,只要符合规定、合情合理,我们是支持、保证的。而对那些不顾国情,不顾财力可能,搞超前的、不合理的、不适度的消费,进行严格控制。
记者:还有一个问题与理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含义有关。社会上有一些人埋怨,控购工作只讲控制不讲促进,卡得太死,甚至认为影响了他们的生产和事业发展。请谈谈您的看法。
徐树勋: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事实也并非如此。控购工作的职能包括控制和促进两个方面。从宏观来讲,抑制住不合理、不适度的消费,使消费和生产发展水平相适应,不仅可以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的发展,而且可以集中更多的资金,用于经济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加快发展;从微观来讲,一个集团单位把可支配的资金,多用些搞生产建设和保证事业任务完成,少搞些非生产性消费,很显然这是有利于促进经济、事业发展的。再从控购机关工作来说,我们一直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指导思想,对不合理的、过度的消费,特别是对那些挥霍浪费的行为,都从紧、从严控制;对那些确属生产、事业必需的消费,是积极支持的。因此,那些认为控购工作只讲控制不讲促进的看法是不正确的,指责控购工作影响了生产、事业发展更是不公正的,也是毫无事实根据的。
记者:有人认为,现在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对社会集团消费再进行控制没有必要。还有的同志说,控购工作仅仅是个节减开支的问题,没有多大学问。对此,您怎么看?
徐树勋:这一类说法,我也听到不少。核心问题是对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究竟要不要和该不该进行控制的问题。我们曾经和一些理论工作者和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尽管当前控购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研究改进,但是根据我国国情和集团消费的状况,在我国对社会集团购买力实行控制,不仅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从我国过去几十年的实践经验看,集团消费经常处于膨胀——压缩——再膨胀——再压缩……这种不断反复的状况,可以说,形势一好,工作稍放松,集团消费就会膨胀起来。这种状况如不引起注意并设立专门机关进行研究调控,不仅对国家经济建设不利,对清廉从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也是不利的。根据我个人的理解,在我国对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进行控制,抑制集团消费膨胀,起码有这样几个基本理由: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集团都是国家从事政治经济活动和其它公务活动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组织,其购买力的特点,不管资金来源如何形成,实质上都是不同形式的公款。按照国家财政政策和制度规定,这些公款不管是预算内的还是预算外的,其使用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如果我们对集团单位所拥有的这些公款,在使用上不监督、不控制,任其随意支配,特别是在当前我们有些干部的思想素质还没有达到应有的境界,国家观念、整体利益观念还不是很强的情况下,放松管理、约束,将会使一些人挥霍公款更加肆无忌惮,将会把人民辛勤劳动创造的财富,把国家千方百计积累起来的有限资金,白白地浪费掉一块,甚至被一些人假公济私用于小团体或个人享受上去。因此,必须加强对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的严格控制,抑制集团非生产性消费的膨胀,尽最大力量堵住铺张浪费的口子,协助财政、财务部门把国家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这绝对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第二,从我国国情出发,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抑制非生产性消费膨胀也是非常必要的。我国是一个大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当前要办的事情很多,建设资金紧缺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如果对集团单位消费欲望过高的势头不加以遏制,势必加剧资金供应上的需求矛盾,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极为不利。因此,国家实行控购政策,运用控购手段,限制集团单位购买非生产(经营)性的消费品,特别是那些高档的、价值昂贵的消费品。
第三,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只有保证国家计划的圆满实现,才能真正坚持社会主义的建设方向。控制社会集团消费,直接涉及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生产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把集团消费控制在合理的、适度的范围之内,使之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有利于缓解财政资金供求矛盾,促进财政收支平衡;对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也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因此,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是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
第四,从当前现实生活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看,讲排场、摆阔气,比豪华、图享受,请客送礼、滥发实物补贴,以及不顾国情,盲目追求现代化等奢侈浪费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地方相当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这个问题如不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将会引起种种社会问题,不仅会败坏社会风气,使一些干部蜕化,而且将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国家对社会集团消费实行严格的控制政策,就是要抑制这种不良风气的蔓延,达到发扬党的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促进廉政建设。这也是做好控购工作的重要的政治意义。